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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风1276-第4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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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没有防备的投手,正处于高举手榴弹投掷的姿势,待要避让就为时已晚,只见箭矢呼啸着射入了一名士兵的咽喉,他投出的手榴弹还在空中飞行,自己就双手抓着喉头,慢慢的瘫软下去……
毫无疑问,连续三枚手榴弹爆炸,将躲在石头后面的蒙古武士炸成了碎肉,但击毙一个敌人尚且大费周章,还出现了牺牲,令李世贵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继续攻击前进,终于遇上了“老实”的俄罗斯人,这群胸膛上毛乎乎的家伙只穿着熊皮坎肩,看上去跟野熊差不多,举着长柄战斧、重剑、连枷,吼叫着扑向汉军。
呼……长出了一口气,李世贵这下子放心了,汉军的火力优势足以应付任何正面冲锋。
憋太久的士兵们,在李世贵指挥下很快排成了密集阵型,然后是步兵操典上最正规最完美的三段击,瓢泼般的弹雨中,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俄罗斯蛮族,就惊讶的看着自己毛茸茸胸脯上的小小圆洞,满眼不甘心的倒了下去。
“对嘛,像这样还差不多!”李世贵满意点了点头,然后带着兵专找俄罗斯仆从军,那些傻头傻脑的蛮族也特别愿意满足他,总是呐喊着冲上来,于是被排枪齐射无情的轰杀至渣。
正在得意处,无意中抬头一看,最初并驾齐驱的血战淮扬连已经连续击破蒙古军的几重防线。跑前面几百米去了。
用望远镜仔细观察,发现了熟悉的身影:第一军侦察参谋杜元华。
杜元华指挥士兵们以班为单位用排枪封锁敌人,一旦露头就同时开枪把他射成马蜂窝,掩护投掷手前进,要是敌人一直缩在山石后面,或者山体背阴面,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手榴弹的威力,与此同时还有另外的几个班作为左右翼的掩护,防备敌人的突击……
原来如此!李世贵有样学样,很快应付蒙古武士就变得轻松加愉快了,攻坚英雄连的进展快了许多。
汉军长期以来无论训练还是实战,都主要是平原地区正面决战,这也是十三世纪战争形式的主流。
忽必烈要玩非主流,一开始还能令汉军在不熟悉的前提下产生些许失误,但只要逐渐适应了作战方式,凭借火力优势汉军很快就扳回了局面。
不过随着蒙古军且战且退,山地海拔的逐渐升高,位于步兵两翼的汉军骑兵,行动就越来越困难:
不同于敌人装备的蒙古马耐寒耐粗饲耐高海拔,汉军的阿拉伯马身高腿长爆发力强,却是在海平原以上两百米内生长繁育的,不适应高海拔,它们呼吸着越来越稀薄的空气,于激烈的战斗中体力大幅度下降,不停的打着响鼻,嘴角吐出白泡子。
山坡台地上,羊毛大纛之下,忽必烈笑了,他要等的就是此刻!
大不里士城墙上,楚风的瞳孔猛的一缩,朝羊毛大纛抬眼看去,两位世界征服者的目光在空中无意中相撞,绽起一长串的火花。
第655章 骑战
大不里士城东北的沙巴兰山之巅。海拔高度达到了四千八百米,乃是高加索山脉南缘之主峰,山势巍峨直入云霄。
大汉与蒙古交兵的主战场便在沙巴兰山脚下的缓坡台地,虽是缓坡,可大不里士城海拔就有千余米,随着蒙古军节节败退、汉军步步进逼,主战场的海拔高度也就逐步上移到了一千五百米左右。
这个高度说高不算高,和珠穆朗玛峰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但说低也绝对不低了,泰山玉皇顶的海拔也就一千五百多米。
低海拔地区生活的人类,大约会在二千五百到四千米的高度出现高原反应,严重的会危及生命,现在汉军作战的高度离出现高原反应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将士们也就是觉得战斗中体力比平时下降得快,剧烈运动之后略有心慌气短罢了……只要没有心脏病、没有血管瘤,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可骑兵所乘的战马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汉军使用的阿拉伯马有身高腿长、血热速度快的优点,但它产自低海拔地区,对高海拔极不适应,在这方面可远远赶不上行走茶马古道云贵高原的川滇马、青藏高原的藏马、以及蒙古高原上的蒙古马。
骑兵的体重加上鞍鞯、盔甲、骑枪、战刀等装备,全重超过两百斤,本已吃力的战马还要在大负载的情况下来回奔驰。情况就变得非常不妙了。
于是第一军、金刚军负责遮护两翼的骑兵们发现,胯下的战马呼哧呼哧打着响鼻,不断掀动的嘴唇吐出黏稠的白泡子,阿拉伯马尖削的小耳朵烦躁不安的转来转去,大而灵动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
偏在此时,蒙古军中牛角号呜嘟呜嘟连续响了几声,许多精锐武士斜刺里杀出,骚扰汉军两翼。
汉军步骑炮配合的方略,就是以炮兵施展远程打击,步兵作为中坚主力,而骑兵则需要掩护前两者的侧翼,避免敌骑突入步兵阵中。
所以发现蒙古军实施中央死守两翼袭扰的战术,汉军骑兵也就针锋相对的顶了上去人人平端着骑枪,骑兵们组成一长排一长排的阵列,每两道阵列之间相隔二十步的距离。
冲锋的蒙古军抵达五百米距离,骑兵营配属的牵引式三斤炮就给了他们迎头痛击,霰弹的威力很是让敌人头疼,经典的凿穿阵型那锋利的矛头也被削平了些许,从尖锐变得圆钝。
蒙古军顶着霰弹的杀伤进抵三百米,汉军骑兵第一排平端的骑枪开火了,就像一长串鞭炮在两三秒钟内迅速炸响,密集的枪声互相交迭,音波在空气中碰撞激荡,以致于足够远处大马士革城头的人们听来,就是嗡的一声大响。
而枪口绽放的火焰,和紧接着喷出的硝烟,就像一片白色的烟雾中突然迸发了连片的火海。又如同仲夏夜银河群星的闪烁。
骑枪的枪管比步枪短,有效射程也从四百米下降到三百米,但它的威力可不小,事实上由于枪管短,弹头在空中飞行的弹道,也就比标准步枪更加紊乱,这导致穿甲能力和准确性的略微下降,同时也带来了更加可怕的后果:
弹头翻滚!
定型生产前的多次试验表明,骑枪发射的子弹在接近最大有效射程的阶段,也就是两百米到三百米之间,弹头的螺旋稳定性大幅下降,那么它在射入人体之后就不能保证笔直向前的穿透,而是在人体内偏转、翻滚,尽情的释放动能,同时将肌肉、骨骼和内脏,搅得稀烂!
被第一轮排枪击中的蒙古武士,表面上看起来比中了霰弹的伤势亲得多,刚才的霰弹发射的圆球型铅弹丸,在空中就不停的翻滚,高速命中蒙古武士的罗圈甲之后,软铅制造的弹丸就像泥巴砸上了墙壁。迅速变扁、扩大与障碍物的接触面积,几乎在一瞬间释放动能,倒霉的武士就像被炸开了似的,胸前的盔甲破碎不堪,茶碗大的伤口一团稀烂。
骑枪所用窝窝头型的子弹有个尖头,而且为了保持平稳的弹道,发射后弹头就不能变形,所以在弹头里添加了锡、铜等金属让它更硬一点。
这样的硬尖弹头以螺旋、高速的动态打在盔甲上,就像金刚钻似的一钻一个小眼儿,外表上看,被射中的蒙古武士只是盔甲上多了个小指头粗细的眼儿,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但正在策马奔驰的蒙古武士,身形突然一顿,然后就和袋没有生命的面粉差不多,咚的一下从马背上栽倒于地,没有抽搐、没有挣扎,死亡的过程仿佛闪电一般,还来不及让人做出垂死挣扎,就迅捷无伦的夺走了生命。
如果战后有人去做尸检,他会惊讶的发现,在尸体表面那个小手指头粗细的圆洞下面,是迅速扩大的弹伤空腔,空腔里的肌肉、血管和神经完全被绞成了肉酱,相邻的内脏也在弹头释放的冲击动能下震成了碎片,如果是胸部中弹,心脏都变成血肉模糊的一团了,这个倒霉蛋几乎是在迅雷不及掩耳的一瞬间就变成了死人……
第一排的汉军骑兵发射之后,迅速拨转马头退回装弹,而第二排的骑兵迎上。射出第二波弹雨,然后是第三排……循环往复,一旦敌人冲进,骑兵们就调转马头回撤,与敌人拉开距离,然后继续用骑枪招呼他们。
在蒙古武士射出一蓬蓬的箭雨之前,炮击和排枪直接导致射出的箭雨稀疏了不少,准头和力度也有所降低。
蒙古骑兵四处试探想找到突破口,但汉军骑兵拥有和他们相等的机动能力,蒙古兵跑到哪里,汉军骑兵也就睹到哪里,用骑枪给他们致命打击,而且汉军步兵面对蒙古骑兵的冲锋,在几波火力打击之后就不得不端起刺刀肉搏,骑兵却能凭借机动力不断回撤,保持与敌人的距离,令蒙古兵的弓箭无所发挥,自己手中的骑枪却能大展神威。
城头上观战的大不里士军民,一时间大开眼界,人们熟知蒙古人发明的曼古歹战术,就是以不断回撤的方法与敌人拉开距离,然后用强弓利箭打击敌人。这一招对付身披重甲的欧洲骑士,可是大放异彩。令多少公爵、伯爵和国王兵败身亡,骄傲的蒙古大军饮马多瑙河畔。
没成想遇上具有相等机动能力,武器射程却大大超过他们的汉军骑兵,蒙古军倒是尝到了以其人之道还施其人之身的苦头,纷纷被汉军射下马来,自己却连汉军的毛都没沾到一根。
即使偶尔被蒙古军逼近,肉搏中弓马娴熟的蒙古武士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他们的大汗弯刀斩不开汉军的锻压成型板式甲,只能朝咽喉、四肢上招呼,或者用战斧之类的重兵器把汉军从马背上砸下去;汉军的骑术要差一些,但共析钢调质热处理的战刀。却能轻而易举的将身穿罗圈甲的蒙古兵一刀两断。
表面上看起来,汉军大占上风,可是大不里士人没有望远镜,他们看不见汉军骑兵胯下战马血管暴起、浑身汗津津的样子,更不会听见已经有不少马儿,在痛苦的打着响鼻,体力消耗到了很危险的地步……
楚风却能在高倍望远镜中清清楚楚的看见目前的窘态,事实上他已经多次发现战马突然腿一软,将背上的主人颠下来情况。
“忽必烈不愧为华夏最凶恶、最顽强的敌人,历史上此人能令两千年来游牧民族入主中原一统江山的梦想成真,绝非幸致!”楚风喃喃的低语着,就算他身边的陈淑桢,也被炮火连天的战场吸引,没有听清夫君到底说些什么。
不过楚风马上坏笑着呲了呲牙,“可你还是逃不过失败的命运啊!被一路追赶着从大都逃到万里之外的高加索,还妄想一战翻盘么?”
情况很明显,高海拔的不利因素只能让汉军的战马不堪重负,但对于步兵炮兵并没有太大影响,蒙古军就算成功迫使汉军骑兵退后,从两翼切入汉军步兵本阵,陆猛也能在此之前构建好空心方阵,用手榴弹和刺刀迎接冲刺的蒙古武士。
以往的战例早已证明,蒙古骑兵无法对严阵以待的汉军构成致命威胁,步兵的手榴弹足以打乱他们冲锋的梯度波次,而密密麻麻的刺刀森林则是骑兵的梦魇,也许他们能撞飞几个、砍死几名汉军,但随之失去了冲刺速度的骑兵,就会被各个方向递来的刺刀捅成透明葫芦。
即便是失去了骑兵的掩护,即便是蒙古骑兵有借着山势缓坡往下冲的加速,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战局。
忽必烈的做法,无非是拉近两军的交换比,让汉军付出更大的代价而已,即便是什么也不做,汉军也将在付出较大的伤亡代价之后,取得一场血战的胜利。
但楚风并不准备用太多的人命来换取辉煌的胜利,尤其是占据了上风的前提下。
“挥动金底苍龙旗,下令撤退!”然后楚风压低了声音对陈淑桢道:“以最高统帅名义。给战马骑兵总监革职留任的处分!”
第656章 早有准备
沙巴兰山南坡山腰。须发花白的忽必烈手扶刀柄昂然而立,巨幅羊毛大纛在头顶飘扬,高加索猎猎的山风吹拂着雄心壮志,大有借此战绝地反击,重拾蒙古帝国昔日辉煌的意境。
绝世枭雄的目光何等锐利,长在马背的一代天骄对战马何等熟悉!忽必烈分明发现,汉军遮护两翼的战马,步伐越来越沉重,体力消耗越来越接近油尽灯枯。
“还没到时候,再等等,最佳的时机即将到来!”忽必烈不断对自己说。
正如楚风的预计,即使倾蒙古帝国最后之全部兵力,也只能重创汉军而不可能取得最终胜利,忽必烈也清楚的知道在过去的十年中,蒙古武士已经不再是世界上最强的军队了。
但忽必烈并没有痴心妄想在沙巴兰山脚下击败汉军,他要的只是重创而已!
大汉师出万里之外,虽有便捷的海上交通线联通国内、从波斯天竺以及地中海地区获取粮草补给,但孤军远征,新开疆万里,中亚河中之地、波斯、塞尔柱、埃及都是刚刚平定,离站稳脚跟还差得远呢!
一旦在沙巴兰山损失过大。中亚的游牧部族、北非沙漠和阿拉伯半岛的贝都因人、波斯的突厥总督们……就难免生出不臣之心,甚至作为大汉盟友的罗马教廷,都有可能重新考虑立场。
到那时,大汉就不得不将远征军剩余的大部分兵力留守两河流域,以保持压力震慑不臣,从而没有多余的力量北上高加索进击金帐汗国,蒙古帝国就保住了最后一块根据地。
从国内抽调兵力?高丽、倭国、吐蕃,哪一个都不是善茬儿,大汉不想按下葫芦浮起瓢,就不能轻举妄动,五个军留守国内,只怕已经是底线了吧?
楚风进一步扩军?忽必烈想到这里,就很为当年纵兵肆意杀戮抢掠而沾沾自喜:当年杀戮极重,破坏极大,整座整座的城市被屠戮一空,中原凋敝已极,如今大汉国内刚刚恢复平静,正是百废待兴之时,维持三十万常备军,恐怕已是大汉人力物力的极致。
忽必烈想着想着嘴角就露出了微笑,他盘算着将来要走的步骤:在肥美的顿河平原和伏尔加草原牧马,休养生息数载,到时候完全可以走阿尔金山北麓的捷径直趋蒙古草原,拿下哈喇和林,重现帝国的荣光!
汉军的战马已有崩溃之相,时机到了!
忽必烈抽刀向天,面色狰狞宛如地狱魔神。几乎是从喉咙口逼出嘶哑的大喊:“全军突击!长生天保佑蒙古人!”
羊毛大纛大幅度的左右摇摆,然后斜斜向前一指,全部近十万蒙古大军,其中包括五万俄罗斯蛮族仆从军,就像恶犬受到了主人的驱策,疯狂嚎叫着扑向汉军!
苍凉凄劲的牛角号响彻天地,羊毛大纛在猎猎风中肆意飞扬,无数战士高喊着“长生天保佑蒙古人”冲向敌阵……好久没有见到这样激动人心的场景了,杀戮、暴力、野蛮、凶狂,无数民族的梦魇在忽必烈心中却犹如甘甜的美酒,他凶光四射的双目中,隐隐有些许泪光闪动。
蒙古大汗尽情挥洒着激情,俨然有如破釜沉舟的楚霸王,又好像艾因贾鲁之战的贝尔巴,身边的蒙古亲贵也激动不已,只有他左边几步外的左丞相赵复,双目中却尽是讥诮之意:
只可惜传自成吉思汗的苏录定战旗已经被楚风夺走放在了临安故宫博物馆,否则这副《沙场亲征图》就更加完美了!
赵复看看头顶上那幅新拼凑的羊毛大纛,心头连连冷笑。
接下来的战斗过程让忽必烈大出意料。
就在蒙古军发动总攻之时,汉军简直就是早有准备等着这一出,所有的步兵阵列迅速改换阵型。组成了严整完备的空心方阵,本来用于两翼遮护的骑兵则全部跑进方阵当中,由步兵保护着缓缓回撤。
不可能!就算在发动进攻的一刹那就被陆猛发现了端倪,也不可能这样流畅的变阵,更不可能完全没有一点儿忙乱,不露出分毫的破绽!
忽必烈吃惊得差点儿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战局的发展完全出乎意料,龙精虎猛的蒙古骑士并没有像预计的那样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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