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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残酷的夏天-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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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态度能和北京与河内的毛主席追随者相媲美。他们对“知己知彼”深信不疑。这帮勤学苦练的军官绝大多数都心怀宏伟蓝图,他们刻苦钻研这些异国战略,就像那些医学院的学生,一旦有外科学新动向的文章出版问世,他们就如饥似渴地学习:两者都认为,一旦付诸实际的机会降临,他们就能干一番大事业。于我,我本来就不想做将军。越南对我而言最大魅力在于它将是一次危险重重的冒险,而不是检测新的军事理论,或是施展我的职业天赋的演习,往好了说,我的职业能力也只能算差强人意。
每每回想起在军官基础学校的那些日子,我首先忆及的东西永远不变:两队身穿绿色军装的男子,背着包,弯着腰,在尘埃飞扬的路上步履维艰。太阳无情照射。靴子带起的阵阵红土,裹在路两旁的树木上,看起来病怏怏的,灰蒙蒙一片。尘埃飞到军装上,和我们脸上流下的汗汇成了泥水。步枪的吊带和刺刀的刀鞘发出碰撞声响,帆布包里的各种工具叮叮当当作响。头上那顶钢制头盔把脑袋压得剧痛,“跟上,保持间距,跟上”的命令从队伍这头传到那头,一直回响。
我现在都分不清楚究竟哪个更令人心力憔悴,是那重复不变,还是那谨小慎微——重复不变,没完没了地把这只脚摆在另一只脚前面;谨小慎微,和前面的人保持五步间距,“以免一人不慎全军覆没”。即便是在最遵守纪律的部队,行军部队也会出现“手风琴效应”。由于步子大小不一,队形也就忽长忽短。一开始,整个连走得很轻松;接着便突然停住。我们扎成一堆,相互推搡,等待指令,伸展四肢以缓解背部疼痛。队伍又开始移动,像极了靠站列车再度出发时的颠簸样子。队伍间隔拉大了。我们跑几步保持间距,接着耳边又传来一阵怒喊:“跟上,保持间距,跟上。”终于,我们可以休息五分钟。我们卸下背包,一阵烟般跑离马路,冲到堤岸上,筋疲力尽地躺在凉爽的草地上。这时间足够让我们狼吞虎咽从食堂带出来的食物,抽几口香烟,不久又传来那该死的指令:“H连,给我起立!抬屁股抬腿,给我起立,出发!”我们像劳改队的囚犯一样,慢慢悠悠、极不情愿地收拾东西,再度出发。一脚在前,一脚在后,如此反复。收东西,放东西。有些时候,我都不记得自己是否还做过别的事情。大学生活消逝了,似乎我整个人生不过是背着千斤重的包袱,顶着烈日,走到一条望不到尽头的马路上。我肯定,海军陆战队生涯的本质就是吃苦受累。
不过,也有令人欢喜的时刻,多少弥补了接连数小时、双脚起泡的行军。我记得有一晚,我们有气无力地穿过一片防火山地,前往一个野营地。来到一个山头,我看到前方的领队连,艰难地爬过一个又一个山头。路上的他们,像是两条锁链,一条跟在身形瘦长的指挥官西摩(Seymour)少校后面,另一条跟旗手后面,那面红色三角旗耷拉着。当后者来到另一山峰,微风吹动旗帜,金黄色的H字母时隐时现,旗手向山下走去,旗帜又耷拉下去,渐渐消失不见。队伍在后面踉踉跄跄,带起一阵朦胧尘土,紧随其脚后。军装上留下了星星点点的汗渍,经年累月的擦洗让那条子弹皮袋边角磨损,成了土黄色。毛毯裹成一团,搭在背包上。左摇右摆的步枪像是士兵后背上那些棕色器械的一个褐色斑点。
防火线那头是看不到尽头的树林。太阳在天际线那头一深一浅的树丛上徘徊眷恋,如同绿色大海之上漂浮着一只巨型橙色气球。空气渐冷,松香袭人,这是南方一个催人入梦的仲夏之夜。我跌跌撞撞来到两山之间,爬上去,又走下来,眼前终于只剩下平地一片,真是谢天谢地。远方,山路和柏油路交汇了,再往前就是营地。能够在树林里看到柏油路,此景果真令人惬意。整个队伍发觉就差最后一步时,都不禁加快速度,近乎一溜烟小跑。靠近终点的一群士兵给军旅歌曲的调子填上新词高歌起来,其他人还一唱一和。
第18节,
我要去山上,快活又逍遥
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可她不肯去,妹妹却愿意
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喔…噢…噢…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我要去拉卡
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她心知肚明,可是却不肯
喔…噢…噢…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
这歌声简直是在公然挑衅。他们刚刚顶着烈日骄阳,肩负40磅①重的背包,艰难行走近30英里②山路,现在却引吭高歌。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那喊破喉咙的“喔…噢…噢…噢,小丽萨,可爱的丽莎简”响彻树林,我听了都为这精神抖擞的连队感到骄傲,为自己是其中一员倍感自豪。●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秋季来临,诺福克(Norfolk)迎来了冰火两重天的战斗培训生活:白天波浪滚滚的大西洋让战友们晕头转向,夜晚南格兰比大街的灯红酒绿让人醉醺醺。接着又回到匡蒂科开始接受室内格斗和夜间袭击的训练,还有在忽明忽暗的灯火下开展模拟战斗。一周复一周,一月复一月,我们掌握了格斗技巧,一步一步告别了平民身份,蜕变成了合格战士。不过,越南战争才真正让我们改头换面,因为不论培训课程多么接近真实、艰辛困苦,总有些战争的真相难以复制。话虽如此,匡蒂科的培训内容已经和真实战场非常相似了。
和所有的进化过程一样,我们的进化也伴随着突变。海军陆战队的生活将我们打造成身手不凡的战士,我们也习以为常。刚到预备军官学校时,那些胡子拉碴、体重超标、下公交车时还跌跌撞撞的孩子,如今早已难觅。取而代之的是精干的海军陆战队士兵,得益于长距离行军,以及不眨一眼便将刺刀直插肋骨的训练,如今的我们个个四肢健壮,刚劲有力。
不过,最显著的变化绝非身体。我们变得信心十足,趾高气扬,甚至有些目中无人。我们秉承了勇敢果断、忠君效国和团结一致的部队精神,然而也付出了代价,我们冷漠无情。还有些别的转变。于我个人,我观察世界的角度更加犀利。一年前,在我这个英文专业学生眼中,弗吉尼亚的乡村画卷如同浪漫派的诗歌。如今,我开始从更为清晰、务实的步兵军官视角来观察这片地域。山水不再是风景,而是领地,我的判断标准不再是美学价值,而是战略意义。训练中不断强调遮掩和隐藏,平民眼中的一川平地在我看来有高低起伏。如果眼前出现一座山丘——“高地”——我便不由自主开始计划如何攻下或守卫它,两眼开始寻找袭击突破口和射击点。一块草林地已经失去了其如画魅力。相反,它意味着潜伏敌军。要是看到草丛林地,我的第一反应是如何确保连队安全穿过暴露区,以及部署军力的最佳方案:以三角型V字阵队,还是小规模叠加型攻势,两支小分队打头阵,另一支掩护。
第19节,
也不是所有训练内容都是关乎生死存亡的现实作战。在动身前往越南之前,训练比较轻松,有大把时间可以享受部队生活多姿多彩的一面。我们学会了如何在阅兵式开始前打扮自己,如何将剑舞得虎虎生风,如何在社交场上装酷耍帅;简而言之,与20世纪残酷混乱战争背道而驰的歌舞升平。
虽然这些东西无甚用处,不过不能否认,我还是很乐在其中。内心深处的浪漫主义情怀无法抗拒部队的盛大活动,以及那些有悠久历史渊源、颂扬战友情谊的传统仪式。夏季的狂欢夜,据传源自英国古代军队。整齐划一的鼓声,全身白衣的士兵排成纵队开始庆祝。只有蜡烛微光,深沉而又神秘,像极了修道院的餐厅。皇家海军和其他英国军团的先辈们流传下来的银质奖杯在一个角落里熠熠生辉。其中一个奖杯上铭刻着:“致美国海军陆战队,皇家韦尔奇燧发枪手团(RoyalWelchFusileers)第一营赠上,北京,1900年。”说完祝词,大家举起玻璃酒杯,一饮而尽,又举杯再饮,和一些古怪诡异的宗教集会举起圣杯一模一样。
冬天迎来了海军陆战队的生日舞会,以庆祝1775年11月10日海军陆战队在费城一家酒馆的横空出世。参加完这一庆祝,让我第一次对军法牢骚满腹。我那时因为单核血球增多症在匡蒂科海军医院住院,为了参加庆祝会,我偷偷溜了出来。我原本以为,这将是一场庆祝战友情谊、不醉不休的不眠之夜,堪比神话传说里贝奥武夫的战士们在牧草大殿上的聚集盛宴。这样一个夜晚,我绝不能困在死寂无人的无菌病房。
那天一大早,两位学员便偷偷把我的蓝色套装带给我,还有一瓶杰克丹尼牌威士忌。八点查床一过,我立刻脱下身上那间蓬松的睡衣,塞在被子下好像里面躺着人,然后换上蓝色套装,用纸袋子包裹着那瓶威士忌,安然无恙通过门卫。接着搭上一辆出租车穿过匡蒂科——沿途看见不少酒吧、几家洗衣店,褐色波托马克河沿岸上的制服商店数量翻倍,我终于来到庆祝会地点——小厅(LittleHall)。
走进小厅,恍如回到19世纪。初级军官戴着白色手套,身穿普鲁士蓝色调的紧身短上衣,连衣领也是普鲁士风格。往日里总是一身卡其装的少校和上校们身着齐腰晚宴礼服,肩上金色和红色的徽章彰显其军中地位。两位将军快步走向吧台,肩上的披风随之摇摆。而在另一边,穿着红色衣服的乐队笔直僵硬得坐在一排折叠椅上,看着像是一群红衣主教。在这片耀眼军装之中,将士夫人和女友也身穿华丽礼服穿梭其中。其中一位女士声音娇滴滴的,既风情万种又不失端庄优雅,说起话来如水流般口齿不清又故作文雅:“再度相逢,倍感欣喜。此宴甚好”个个穿得人模人样。我真搞不清楚这到底算作什么聚会——再现电影《学生王子(TheStudentPrince)》的某个桥段,化装舞会,还是军事院校的毕业舞会。
我失望透了。比起贝奥武夫的欢宴,这场景简直是数世纪前少女步入社交圈的首个舞会。也许是因为有不少将领在场,包括海军陆战队的司令华莱士格林尼(WallaceGreene)将军,所以大家都规规矩矩。乐队总在演奏百老汇歌剧曲子,乏味无趣,格林尼将军略有些吐词不清地做了一番讲话,大家礼节性地鼓掌迎合。
这次舞会虽然一文不值,不过1964年11月的这个夜晚却对我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大厅里,衣着巴洛克风格的将士们聚在一起,还有打扮时髦的女人来回穿梭。有些人沉醉舞池,翩翩起舞;有些人在排队吃自助餐,浅酌细尝;有些端着饮料,低声交谈没有人忧虑未来的命数:担惊受怕、体无完肤、突降死亡、长离之苦和孤孀守寡。我觉得自己正看着一部时代剧,越南战争前夕的纯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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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二)
我手握强权,麾下有兵:唤则去,呼则来,奴仆听令于我。
——《马太福音》
老兵常和我们说,部队生涯中最值得纪念的当属接到的第一项任务。它如同初恋,是成年道路上的里程碑。那些退役少校上校们总说自己永远忘不了在瓜达尔卡纳尔岛(Guadalcanal)、在天津或是在朝鲜带领的第一支排。“为什么,中尉,因为恍如昨日我手下的一名步枪兵,是位下士,我们在攻打血鼻山(BloodyNoseRidge)时,这可怜的孩子被日军的机关枪射中阵亡还有一位负责迫击炮的中士,大个子,红头发,81毫米口径迫击炮最远射程能打下大烟囱,没中就要骂骂咧咧。”
我的记忆力有限。我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领导海军陆战队第三分队一支营队的步枪排,我从军官基础学校毕业之后,在旧金山休养了一个月,接着便在冲绳岛(Okinawa)加入了这支队伍。队伍大概40人,我能回忆起的只有少数。脑海里依旧清晰的是第三分队第一营C连第二排的部分成员:
班克斯下士(Banks),接替戈登中士(Gordon)的第一小组组长,他之前曾在D连待过一阵。班克斯是个黑人,说话轻声细语,曾参加过朝鲜战争,所以被他那支年轻队伍视为活化石。实际上,他最多不过31岁。
米克森下士(Mixon),第二小组组长,身材清瘦,长相秀气,害羞寡言。
宫扎莱茨下士(Gonzalez),第三小组组长,不高却很结实,打打闹闹,不过讨人喜欢。
下士桑普森(Sampson),25岁,历尽沧桑,在海军陆战队的七年服役期起起伏伏,像一盘扣人心弦的棋局。他曾两次被升为下士,又两次被降级为士兵,当我接管这支排时,他又被升级。他草率马虎,心不在焉,加上他那大胡子,让人觉得他永远处在清晨五点的睡眼蒙眬状态。在驻地,他真是懒惰的典型,不过一上战场就精神抖擞起来。似乎只有苦难或危险才能让他展现自己优秀的一面。
下士布莱斯(Bryce),高个子,堪萨斯州人,连里最沉默寡言的就是他。他似乎总是愁云不展;任何事情都藏在心里,任何时候他都孤身一人。我认识他那么久,他说过的话最多十句。1965年7月,一枚手榴弹让他彻底无声无息了。
下士马歇尔(Marshall),没参军以前,他是一名非职业1/4英里赛车车手,总喜欢向我们讲述他车道比赛的光辉故事,他那驾镀金彪悍“战马”,时间长了都有些不灵光,加州制造的车耙,四速变速箱,4…11车尾,汽油油缸,运转时低声咆哮,一爆发如同意大利的维苏威火山。他猛踩油门,嗖的一声跨过红线,五缸加速瞬间从零到六十,好家伙,相形之下旁边的对手像静止一样。规划蓝图:在海军陆战队时要攒下足够的钱,等退伍之后要买一台更拉风的坐驾,接着后半生便开着车飞奔,速度快得连路旁的电线杆都一晃而过,看不清楚。
一等兵克里斯维尔(Chriswell),17岁,负责连队无线电,身材细长,沙色头发,这孩子应该在某个小城的体育馆里投球,而不是离家万里当步兵。他总喜欢用复古式的第三人称和上级说话:“中尉需要我清洁他的手枪吗?”这习惯真令人恼火,可他就是改不了。
第21节,
一等兵洛克哈特(Lockhart),安静敏感,心慈手软,不过芝加哥城南的暴乱街头还是没有击垮他。不知怎的,他做俯卧撑时的吃力模样,我印象深刻,尽管这不过是细枝末节。
一等兵德夫林(Devlin),洛克哈特的好兄弟,不折不扣的美国男生,19岁,金发蓝眼,中量级摔跤手体格。
一等兵布莱德利(Bradley)和一等兵迪安纳(Deane),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形影不离,秉承他们古代祖先的暴力基因,天生就是当步兵的料。他们永远走不累,无所畏惧,一击即中,体力上的困难在二人眼中不值一提,不过是寻乐子。
下士苏利万(Sullivan),他那支机关枪小组有段时间曾与我们连协同作战。他得罪了一些职业军人,他升级为中士,可是却没有中士的气场。一位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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