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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座王子:逆时针航海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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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这不过是上午十一点而已,T市的街头怎么能有那么多的人流车流?如此宽阔的街道怎么可以那么拥挤??太阳怎么能那么热烈耀眼,空气怎么可以那么干燥?
怎么可以没有山坡?没有小溪?没有村庄?没有狗吠和鸡啼?
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混血儿丁保罗来说,是那么的不可思议,那么的难以忍受,一分钟也不愿意在这里待下去了。
可是,南部乡下的姥姥姥爷都相继去世,除了T市的妈妈丁玲玉,和这个直到今天仍被自己仇视的继父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亲人,他能去哪里?
要怪只能怪自己那美国父亲,好好的美国不待,何苦单身跑到T市南部开餐厅?既和自己的妈妈结婚生了自己,又何苦受不了引诱而迷上了别的漂亮女人,从而卷入黑社会集团纷争中,最终给自己招来横尸马路死于非命的下场?结果便是妈妈一人拖着年幼的自己,悲惨地继续着生活。而这些,完全来自于村庄里的知情人的相告,并是伴随自己成长的沉痛回忆,自己甚至连他的姓氏都没有继承下来,可悲!可叹!
直到十年前,妈妈跟随她的新丈夫,一家进出口公司的小老板来T市后,她的苦日子到头了,自己的苦日子也到头了——每个月能得到她寄回来的一笔可观的生活费,给姥爷、姥姥和自己。因为有了这笔生活费,他在南部顺利地念完了初中高中,并在国立T市南部艺术学院上了两年学。要不是暑假刚刚到来的时候,最后一位亲人,姥爷也撒手西归,自己才不会来这个鬼地方呢!
过分热烈的太阳令保罗非常不舒服,令他烦躁异常。繁忙的街头行人如织,他昂首走过,却没太多的人对他行注目礼和回头,这也令他不舒服。
他向前伸出双手,五指张开,修长有力的手指关节明显,白皙干净,是一双搞艺术创作的好手。
不光这双手,脸上、额上,所有暴露在太阳底下的皮肤,都是越晒越白皙,这点他像父亲,妈妈和姥爷常常这样说,所以他知道。
其实,自己并不像妈妈,除了一头乌黑的头发和眼珠的颜色,这是据自己观察得出来的结果。
如果说那高高的异常白皙的额头,高耸的颧骨和深深凹陷的眼窝,希腊式的鼻子,较身边同龄人都高大健壮得多的身躯,是来自于父亲的遗传,那么姥爷也告诉他:自己连走路姿势都是父亲的翻版。
可是父亲被枪杀高雄街头的时候,自己还不到三岁,怎么就学会了走路姿势?莫非这也能遗传?
而这在乡下人见人爱,并走到哪都能得到无数赞美的身材和相貌,到了台北,怎么就被无视了呢?
想起刚刚到母亲和继父的家里,仅得到过那九岁的同母异父的妹妹一句:“哥哥,你好帅哦!”便再没有谁称赞过他,即使母亲,也只是抱着自己静静的哭了一会,就没说话了。
最可气那继父,深夜应酬完回家,竟然在自己的低声下气向他打招呼的时候,打了个大大的呵吹!真该死!怎么可以这样无视人!
从那天起,他在心理仇视上更加上了一条:行为上的漠视。
都逛了一个上午,是不是应该回去吃饭了?可实在不想回去。在这该死的T市已经快半个月,市区的大街小巷基本踩熟,就连母亲提到过的即将要去就读的美院也知道在哪个方位了。
可是,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偏见——这是一个令人不能忍受的地方。
不知不觉中,仍然走向了回家的路,终究这里已成了自己的新家,肚子饿了,脚步便自动引导他走向这条路,保罗很是无奈,因而越加烦恼了。
模糊中,耳际传来一个人,不,或许是两个人的叫喊声,颇为焦急的感觉,叫什么呢?保罗侧侧耳,可是,叫什么又与自己什么关系呢?还是好好走自己的路吧,他甩甩头,不予理会。
可是,眼前一花,竟然有人向自己撞来!搞什么鬼哦?
保罗反应不可谓不敏捷,就想要一跃而起,借前冲的力避开这个袭击者。事情的发展永远超乎想像之外,就在他腾空而起的一瞬,斜剌里又冲出一个低头弯腰的人。
“哇!这是要给我垫脚吗?”
保罗一惊,去势一滞,硬生生收腿落地,“噗!”地一声,脚下一摊水的响声,同时响起的是两声惊叫。
然后,自己被用力向前一推,刚才那个弯着的腰猛地直起来,照着自己收势不住向前仆的身体又是一推,保罗大惊失色:“这是要谋财害命吗?难道自己也只落得跟父亲一样的命运?天啊!”可是已然来不及招架,便被推个正着,身不由己地一个趔趄,耳边只听又是一声:“噗!”两声怒喝同时响起:“怎么走路呢!”
保罗在这骤然变故中,已经晕头转向了,左一声“噗!”右一声“噗!”滑腻腻、水渍渍的,穿着薄底皮凉鞋的脚板感觉到冰凉凉的,非常不舒服,已经让他更加烦躁,再听这一喝,立即“腾”地火冒三丈:“怎么走路呢?我还想问问你呢!”一顿脚,“噗!”又是一声,吓得连忙缩脚。
那个直起腰的人见到,猛然地大哭起来:“我的淡水虾!我的宝贵的龙虾呀!你们死得好惨……宝玉,你提着菜,等我教训教训这个,走路不带眼的小子……”
保罗这才看清地上,有三四只大淡水虾,已经成了自己脚下的亡魂,被踩成虾饼一样的大肉酱,每只估计有三两到四两不等。只剩下两只仍在自己脚边蜷着虾背,扬着透明的虾足,在太阳下发出晶莹的水光。
好险!幸亏他机灵,站住没有再移动脚步,不然这两只也免不了暴尸街头。回头一看,那个叫宝玉的男孩子手上,捏着一个破了底的口袋,口袋边上,可怜兮兮地挂着一只大龙虾,虾足正紧紧的攀住他的手腕,一动不动。那只龙虾估计患有惧高症。
“白痴!发什么呆呢?你以为装出一副傻样,就不用赔我龙虾了?五百块耶!”
保罗懵了:“白痴?这是叫我?在A市,这个称呼只有我才有权利使用,那是用在别人身上的。可是谁敢在我面前对着我使用?不要命了?”
他慢慢转过脸,高耸的眉毛开始纠结,深深的眼窝更深了,阴影下的眼珠更黑了,大白天烈日底下竟放出寒光四射的阴森:“你在对我说话吗?赔什么钱?”
保罗心里好恨,这里人怎么了?先是那个继父,故意无视人,连这个还不到自己下巴高的家伙也敢明目张胆地叫嚣,欺负人!
这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宝玉说话了:“夏力,算了,都成这样了,也捡不起来了,不是还有两只活的吗?我们回市场再买两只,就够了。”
保罗听见,斜睨着夏力一眼,抬腿就想走。
夏力气得一蹦老高:“什么?这么贵的东西,踩坏了不给我赔偿,连道歉也没有一句!乡下人就是这么没有修养的吗?”他也看见了保罗脚上那双薄底凉鞋。
这可惹火了保罗,他剑刃一样锋利的眼光射向夏力:“乡下人就是没有修养怎么样?我偏不道歉,不道歉你怎么了?不是还有两只吗?我——”高高抬起腿又要踩。
宝玉大喝一声:“你敢!”
保罗一怔,他也知道龙虾的价格,这么一只三两的龙虾得一百多元钱呢,刚才是无意,现在要是明知脚下有物而踏下去,那就是故意啦。自己都很少吃到的龙虾,要踏下去还真忍不下心,要让自己吃上一顿多好呀。
在他愣神的功夫,夏力飞快捡起了幸存的两只龙虾,骂骂咧咧地返回市场,去求一只完好的袋子。
宝玉走上前来,说:“没事了,你也不是故意的,几百块钱罢了,不要太在意,你走吧。”
保罗有点不确定地盯着宝玉,太阳已正午,强烈得让人不得不眯缝着眼才能看清楚对方,只见宝玉雪白的俊脸上有微微的粉红,鼻尖上有微微的亮晶晶的汗珠,映衬出那双剑眉下的虎眼越发漆黑如墨,神采奕奕,浅咖啡色的头发闪烁着熠熠的光泽。保罗微微晕眩:没见过男孩子也可以这样“美”!是的,美。
宝玉再一次肯定地点点头:“你走吧,我那个同伴回来还会闹的,因为今天是他出钱买菜,请我和奶奶吃饭,所以心疼。”他眨眨眼睛,用眼睛笑了笑。
保罗这才相信,没有人再找他麻烦,于是,整了整衣服,昂着头走了。难怪城里人无视自己的英俊,原来还有比自己更帅的人哦!NND!什么道理!
优纪学园教导主任李江是个大忙人,即使是假期他也有忙不完的公务、私事。这不,昨天刚刚结束为期两周赴美学术讨论会,今天便被成大副校长严锋十几道电话“急召”去吃午饭,于公于私,他都该去,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多方面交流探讨,于学校的发展与新技术的引进都有帮助。
而他与严锋副校长是三十多年的校友加知己,今天名为交流新观念,实是为他远道归来接风洗尘的。现在刚十点钟,电话通缉令已加追了三遍,不能再拖了。
“秋纤!秋纤!今天只有你去接机啦,叔叔时间来不及了,你婶婶买菜去了,估计得把菜市搬回家,指望她接机是不可能的啦,哥哥行李多,你早点去吧,十一点二十的班机!别忘了带钱哦!”
李江主任噜哩啰嗦地一边交待,一边对着浴室镜子,用电吹风一次又一次地吹着头发,希望能蓬松点,再蓬松点,一遍遍抹着定型喷发水,期望能把那一缕不听话的长头发从左耳抹到右耳去,盖住光秃秃的头顶。无奈,那缕长发一次又一次地掉下来,最后只能紧紧挽在右耳后,紧紧贴在头顶,既然不能保持蓬松,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但求遮住秃顶了。
秋纤冲着瘦小而偏偏最爱臭美的叔叔做了个鬼脸:“记住啦!十一点二十的班机!带上钱!还记得跟您的宝贝儿子说,下午不准乱跑,乖乖的在家里等您回来对吧?”
李主任转过身,点了点秋纤的小鼻头:“鬼精灵!”
秋纤看着叔叔出门,而时间也差不多了,便略为收拾收拾,关上门,直奔飞机场。
坐在机场大厅,啜着冷饮,盯着来往的旅客,心里其实忐忑不安。
堂兄李建安,五年前远赴法国巴黎,进修“现代雕刻学”他是优纪学园院雕刻系的骄傲,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凭能力争取到保送名额的学生。
今年终于学成归来,可是偏偏叔叔总忙于自己的应酬,而婶婶,爱子心切,一大早把秋纤拖起来大扫除不说,还竟然把小堂弟也带出去买菜了,说什么“只有孩子才知道孩子的口味。”狂晕!堂兄都24岁的人了,还是孩子?
自己与建安都五年没见面了,还能认识吗?自己五年前还是个黄毛丫头呢!
不禁后悔,没有在家里写一张“接李建安”的牌子,只要往接机人群中一举,就等着他来找自己了。可是现在……唉!秋纤怏怏地把手中的空纸杯扔进垃圾桶里,苦思无策之下,只好老老实实地挤进接机人群,在栏杆最前面霸占了一个位置。
“北京时间十一点二十分,从巴黎飞往台北的721班机,马上降落……”播音员的声音响彻在繁杂的候机大厅上空,秋纤立即集中精神,五分钟,六分钟,七分钟,来了!一大群黑压压的人突然之间就涌向了剪票口,像一大片蚂蚁涌了过来。
秋纤睁大了那双卡通黑白眼,努力地盯着每一个年轻的男旅客,这个头发金黄的肯定不是;这个尖嘴猴腮当然不是;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阔嘴大鼻应该不是;这个满脸病恹恹,烟鬼似的也许不是……
完了,完了!自己真的认不出建安了!
想想,五年前他也不过一个嘴上无毛,细皮嫩肉,眉目清秀的小男生,就跟自己现在的男友们差不多,可是五年过去了耶!他也许把一头黑发染成了金黄色?也许在国外吃得不好,他长成了尖嘴猴腮?也许巴黎流行大胡子所以他特意蓄上了络腮胡?而且人长大了嘴巴也长大了?再也许,在国外没人管,他沾染上了吸毒,所以脸色苍白蜡黄?
哎呀!完了,完了!到底哪一个是堂兄啊?刚才放走的每一个都可能是他……呜呜……
“秋纤?”一个浑厚而略带磁性的声音响起,有人轻轻拍了拍她低着的头。秋纤抬起沮丧的眼睛栏杆里,站着一个中等身材结实硕壮的青年男子,正在笑嘻嘻地看着她。
短短的毛寸头,用定型喷发水整理得异常精神,白净的脸皮给人一种斯文的表象,可是那双和秋纤有几分相似的大眼睛,骨碌碌地在眼眶里打转,轻易地泄露了他的顽皮,破坏了刻意装出来的斯文。
“建安哥!哇sai!建安哥!”秋纤惊喜交集,跳起来又叫又笑,隔着栏杆抓住建安的双手一阵乱摇。没有想到堂兄真的变了,变得更加成熟更有男子气概了,却绝对没有走样,这真让人惊喜!
秋纤冲向出口处,接过建安递过来的小件行李,等建安出了大厅,放下行李,兄妹俩来了个亲亲热热的大拥抱。建安拉着她又跳又笑的:“真快啊!当年那个鼻涕虫出落得这么漂亮了!长高了不少啊!来,比比……都到我耳朵啦!”还拉着她的手转了三圈,秋纤开心得咯咯笑起来:“穿着浅蓝T恤,深蓝牛仔裤,运动鞋的堂兄竟然跟五年前的性格一模一样哦!”
兄妹俩提着行李离开了大厅。
“建安哥,你怎么认出我的?我都低着头……”
“这有什么难的?瞧你那发呆的样子,跟小时候一模一样傻乎乎的,低着头又怎样?哈……”
“建安哥哥……”
“哎哟,别打,别打!我投降……”
第十三章?
“叮咚!叮咚!”
“夏力,快,帮我收拾一下床,我去给秋纤开门!”
“哇嘞!你可真会献殷勤哦!床是我俩一起弄乱的,凭什么每次都是我来收拾……”
“你们来了!”宝玉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吃惊的看着建安,脸刷地变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沙原怎么没来?”
昨天仍好好的。不,不对,想起来了,昨天沙原就没说过话。今天就换了人,难道说……
秋纤并不希望建安知道自己的私事,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当父母要是通过建安这个小喇叭,知道自己在学校的所作所为后,不必要的麻烦也就不可避免了。
所以,她只是简短地说了一句:“吹了。”
“吹了?”宝玉惊愕了,什么意思?
这么说,是昨天吹的,今天就换了新人了?
“你!你怎么也不跟我们说一说……就……就……”宝玉又气又急,一时结巴得说不出话来。
她与男朋友之间的矛盾怎么可以瞒得如此的严严实实?
等到自己发现的时候她总是已经换了人,为什么就是不给自己一个机会?
她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每天都在一起相处几个小时,难道说,还不能算是朋友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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