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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部多媒体小说哈哈,大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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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乖巧地点点头,翻开《英汉辞典》一一求证。
学了一会儿,铅笔写秃了。我举起铅笔,无辜地望着小马:“写没了。”小马接过铅笔,很体贴地说:“你继续动脑筋,我帮你削。”削的时候,他感叹了:“唉……我简直就像你的……”“我的什么?”“像你爸似的。”“靠,欠揍。”一分钟以前还很乖巧的学生,此刻凶相毕露,揪起老师就打,一边打一边骂着:“I want to kill you!”但是我发音不准,把“kill”念成了“care”,这让小马糊涂了,连忙叫我停手,说:“你想怎么着我?”“Care(kill)you!”“你不要恶心,我很健康的。”“正因为健康所以要‘care(kill)you’,让你连认错的机会都没有。”“你到底要怎么着我?”“我要杀了你。”“哈哈哈,不不不,杀了我应该这样念:I want to kill you!你刚才念的是:I want to care you!意思是你想保护我或者照顾我。”听完小马的解释,我一阵反胃,这种跟女孩子都不轻易说出口的话,我竟然用英语对一个肌肉男说了,苍天啊!眼看着理论不过他,我把笔一扔,淘气地说:“好了,好了,就你行。我这种人,学不会的。我,我他妈不玩了。”说着,我把手一摊,摆出罢课的姿势,吓得小马连连道歉:“不要灰心嘛,你想care我或者kill我或者再或者kiss我,全凭你高兴的干活,我没有意见的。来,我们继续……咦,人到哪里去了?”
小马回头找我,见我正端着脸盆痛苦地吐早饭。
就这样,我们按部就班地走着。平时我背几个单词,由于抽烟太多,记忆力下降了,不得不一个词一个词地反复抄写,不过这样下来也记住了很多。单词抄多了感觉手在舞龙,字母都变成甲骨文或是揉乱的鱼线,没有什么可辨性。但越是不可辨,越能把单词记住,这就是记忆的不可琢磨性。
看着我一天天在进步,小马感到欣慰,嚷着要上川菜馆。
时间长了,我们在用词上产生争执。他是学院派,用词规范,在我看来却有些保守;我是不折不扣的浪漫主义,用词随意,还带些夸张。在我千百次解释为何要用那些词的时候,小马急了,不语。
第二学期开始,小马的辅导也没有了。凭着初中那丁点儿英语基础,再加上上学期的积累,我给自己安排了一整套学习计划。但是,直到如今,想起辅导的日子,我仍然对小马充满感激,因为他没收我学费,没让我请吃饭,更重要的是给了我基本的语###廓。Thank you so much indeed!  
                  
 背书
 “You are wele!”是我永远的痛。
我的理想,是能说一口流利的口语。后来听说背书有用,我就抄了各色的英文小段落,对着大海的方向大声叫喊。不久,李阳闯入了我的视野,早就听说他的“三最”口腔肌肉训练法比《九阴真经》还厉害,我于是买了本《疯狂英语》。看完以后,我觉得书里的世界观多于方法论,大篇大篇的都在讲:我是最好的,我是最牛的,克林顿的英语不灵,带着方言口音。
其实李老师的良苦用心我是明白的:首先,要对英语产生绝对的自恋情结,然后一步步蹂躏它,掐死它。难怪舆论都称赞李老师为演说家,而不是教育家。翻烂了全书,倒是让我发现了一条训练诀窍,那就是讲英语时嘴里含一颗坚硬的水果糖,听说这样能使发音清晰,字正腔圆。于是,我每天含着水果糖对着大海的方向喊。历史感又来了,据说古希腊的演说家西塞罗就是这样练出来的。然而,我不求能去讲台上高呼革命,但求再遇“拉登”的话,能够把“You are wele”从容地甩出口。
某天,在图书馆翻阅杂志的时候,我遇到一篇有趣的文章,是一位多愁善感者用英文点评《大话西游》,我看着周星驰那段经典对白赞不绝口,觉得翻译得比原文还好,于是把它抄下来了,作为背诵素材。后来的一个星期,我每天对着大海念上五十遍: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from before my eyes without cherishing it;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when it was too ;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I pray it would be ten thousand years!”(译文:曾经有一段真诚的爱情摆在俺面前,可是俺没有珍惜,直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后来俺几欲拿菜刀抹脖子,一了百了,却每次都下不了手——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人世间有什么东西可以永生,如果上天再给俺一次机会,俺希望对那个女孩子讲:“俺对你有意思!”如果她对俺也有点意思,一定要俺给这句话加上一个期限,俺希望是:一万年。)
绝笔,真是绝笔啊。怀着这份崇敬,我日日苦念。心里面盘算着哪辈子碰到个洋妞,向着大海一背,她会赖在中国不走的。哈,哈,哈,都仗我眼明手快想得远,把这个法宝牢牢地攥在手心。
有时候,我走在路上也背: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only to find myself regretting it。。。”
Regretting what? So much;I can’t remember。
迎面走来个女生,一副怯怯的表情,惊恐万状地看着我,生怕我扑过去;后面上来拨男生,以为碰到花痴,傻笑着走远。我不想停下来解释此乃疯狂英语之最有效的学习方法,因为停下来就得从头背。背过书的人知道,越是流利的时候越不能停下来,停下来就什么都完了,像摩托车的油门必须重新加上去那样,上下文都连不起来。由此我怀疑人是靠音乐活着,记忆被拆解成了一串串的音符搁在大脑中——音乐是不会被人遗忘的。背诵只是把音符提出来拿嘴机械化地哼一遍罢了。这不,插两句嘴又忘了走到哪里,必须从头来: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背了一半多的时候,小马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在我正前方飘逸,十米开外就笑脸相奉,露出整齐的白牙。我理想中的招呼仅仅是和他点个头,抵死也不能讲话。看他一步步走近,我心里不停地祈祷:“小马,冷静些。God,make him no noise,please!”谁知God没帮我,小马更不会揣摩人的心意,冲着我就要开口说话的样子。
“别这样,别,别……”我做了个bypass的眼神暗示小马。
“雪锋,去超市买水果啊?你还边走边背书,好用功哦!”今天的小马明显比往常更热情。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我点点头,嘴里继续背着:“。。。I would say to the girl:I love you。。。”
“我刚才买了个大西瓜,你进去的话就不要再买了。”节省是小马的美德。
我困难地点点头,嘴上死撑着。
“还有就是,今天的荔枝比较贵,千万不要买。”他好像没个终结。
我绝望地点着头,祈祷上帝让他即刻消失。
“不过,苹果好像比较新鲜,你可以称一点儿。”
“大哥!你……”我从没像今天这样恨过他,哪怕是一个月前;他趁我大便的时候邪恶地堵上卫生间的门,害我在恶臭中苦苦哀求其十分钟,险些沼气中毒。当然,发生那件事的当天夜里,小马就遭到我无情的报复:他的床和我的是连在一起的,他又偏偏要和我睡同一个方向——我的脚对着他的头。那天夜里,我在被窝里下意识地放了一个屁,又下意识地用脚把被子掀起来,让那些气体下意识地散发开来,其效果也就是让小马尝尝人若闻到了不该闻的气体是什么滋味。之后,我听见睡眠中的他呼吸急促起来,并开始咳嗽。第二天小马起得比较晚,上课迟到了。
“干吗叫我大哥?”小马以为我要借钱。
“没事,只是突然想叫你大哥。”
“没事我就先回去了。记住啊,西瓜和荔枝。”
“你快点消失!”
他终于消失了,刹那间我明白:恨一个人同样是没有理由的。刚才背得多流畅,背到哪儿了?No pain in the world?不是。Give me another chance?也不像,算了,看淡一点,从头来吧:
“I once let the truest love slip away。。。”  
                  
 只是个语气词
 一日,我正在宿舍里背书,楼下传来犬吠,不知哪里的野狗溜到校园里,汪汪汪地拼命闹腾,聒噪无比,背诵屡屡遭其打断。我于是伸头张望,看那厮撅着屁股立在大路中央,对一棵大树使劲地叫喊,估计是疯了。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其实,现实中类似的例子很多。也就是说,未必一定要到美国才有很好的英语环境。比如我一开口唱歌女生就会说,真想“two”;小马睡觉时轻轻地打呼噜就是“three,three,three。。。”;唐文随地吐痰就是“pay”。假如你联想再丰富些,还可以记住更多的单词:好比睡觉,如果一直睡,睡到醒不过来,那正是“sleep”(死离谱);哪天碰到新鲜的事物,你会说“fresh”(不认识);天热的时候有女生在你前面腰肢乱颤,你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ass”(爱死)了;年轻人尽说些反话,原本生活很开心,嘴上还得念“fun”(烦)。
以前,我迟迟不对英语动手,就是怕到头来中文没讲好,反被英文带坏了。事实证明,的确如此:有一段时期,我说话的时候总想在名词复数后面加个“嘶”——“今天买了些苹果嘶。”“昨晚睡了十个钟头嘶。”“鱼香肉丝几元嘶?”
由于背书太投入,角色的跳跃又太大,一会儿是孙悟空,一会儿是马丁·路德·金,一会儿是小布什,致使我精神压力巨大,说话开始颠三倒四,经常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上英语课的时候,任老师让我来一段,我走上讲台,一开口就“我有一个梦想,让上天给我爱你们一万年的机会”,末了不忘记感谢伟大的美国人民。任老师私下里问我,你怎么在台上胡说八道的。我说我背诵的都是著名的英文演说稿,但是稍不留神就串词了。他摇摇头说,这样下去不行,学到的都是死英语,你应该多去看看英语的原版电影。其实,我早就想换个学习方式,不然迟早会“疯狂”的,听到任老师的建议,我就参加了“看英文大片学口语”的选修课。
仔细听听美国人说话,我发现和课堂上任老师说的压根不是同一语种。那些鼻音、弗吉尼亚卷舌音、得克萨斯乡村口音,听得我一脸的白痴相。好在时间长了,我也总结出一些规律。
例如,说好美语的三条秘诀如下:。 最好的txt下载网
一、每句话前面加个###;
二、话中间来个###ing;
三、话结束以后再补个###。
(以前以为###是shit过渡来的,后来发现早在二十年前已经颇为流行。因为早期的越战片中美国人一踩到地雷就“Fuck!Fuck”地喊个不停。其实###在美国俚语里并没有多少猥亵的含义,凭着发音简洁,充其量算个语气词。)
本着上述三条原则,我开始乱讲一气。同学渐渐发现我的口语有美国味,偶尔也夸两句。
一日,某君来请教我的“3F”超级口语训练法,我随便给他举了个例子:
“你看,‘Where did you do last night?’该怎么说呢?”
某君摇摇头,等着我示范。
“一、‘Fuck;where did you do last night?’是不是显得亲切很多?”
某某点点头,十分赞同。
“二、‘Where did you ###ing do last night?’是不是充满了愤怒呢?”
“对。”
“三、‘Where did you ### last night?’怎么样呢?”
某君仰头大笑:“不会吧,我昨晚很乖的。”
我猛然发现自己把Fuck放错了位置,还栽了顶飞流帽子在某君头上,于是抱歉地说:“见谅见谅,它的高妙已令我言不由衷了!”
某君拜谢后辞行。
过不了几天,上英语课,任老师让某君上台来一段。某君措手不及,支支吾吾地挤不出个屁来。脸憋到通红的时候,他忽而冒出一句:“Fuck;what can I say?”教室爆炸了,敲桌子的有,打板凳的有,像是从茫茫人海中发现了一个口语天才。
任老师一脸的惊愕,继而七窍生烟,愤怒地控诉:“我在美国那么多年,什么东西都学到手了,就是没把这个肮脏的词汇带回国内。你看看你,二十六个字母没认全,还给我玩花哨的。快说,谁教你的?!还有,你给我记住了,出去以后别说我是你英语老师。唉……也全怪我,全怪我啊,把你们教成这样,吾心有愧,吾国不幸哪!”任老师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门,几下就把某君的语气词敲到了爱国主义的高度。
我敢打赌任老师最近太忙,很少看美国大片了。  
                  
 DOLLAR
 跌跌荡荡地在英文路上爬行,成绩有了一些,不过仅够应付必要的考试,那些通往天堂的道路从来没敢踏半只脚上去,不像小马,考了托福又直奔GRE。
不知道哪位大师精通双语,把TOEFL翻译得如此漂亮。托它的福,我们能踏上大洋彼岸,看看人类最牛的国度长的啥样;一不小心留下来,我儿子就不用每天神经质地对着大海背诵《大话西游》。难怪人们把托福、GRE的单词戏称为“dollar”——一个单词一美元,在我看呢,一个单词起码值十美元。每每小马自修回来,我们总要问:“今晚背了几dollar?”小马叹口气说:“美国人的dollar不好挣哪!”
有人说,一个人语言的边界,就是他世界的边界。为什么狗能冲着大树乱吠呢?因为它对大树有语言优势。为什么我能让狗闭嘴呢?因为我对狗有语言优势。为什么一个英文单词就是一dollar,而汉语没有这种待遇呢?因为当今世界,英文对汉语有语言优势——说到底,石头最没优势了,因为它既不能开口说话又不能写。
那些鱼太馋了,钩才扔进去,线马上被扯紧,提上来肯定有一条。个头虽然不大,但频率挺高的。真庆幸昨天没有跳进湖里,不然我会被这些馋嘴啃得只剩骨头的。然而,钓起来的鱼没什么用,我又把它们扔进水里。  
                  
 1999年9月18日晴
 今天上了第一节高数课,很难啊!高中那点脆弱的数学基础被高数老师的三个公式就踏成牛屎,他还声称我们用的是第三类教材,即最简单的那种。我搞不明白的是,文化管理跟高等数学有什么直接联系?
然而路总是人走出来的,以后多花点工夫,及格还是有可能的。高考都熬过来了,还怕区区高数么?
呵呵,妈妈笑话我是自我安慰的高手!  
                  
 1999年9月20日晴
 今天英语摸底考试的成绩下来了。听说被分到“核心英语”班,那名字听着很神气,一打听才晓得是慢班,差点把老夫气死。俗话说“福不双降,祸不单行”,高数加上英语,有得我受啦。
还是早一点准备的好,以免期末客死他乡。  
                  
 1999年9月27日雨
 寄“虚无”
时常幻想着彩虹的那一端是否是天国。
当然,我知道彩虹无非是雨后的幻觉。但我始终摆脱不了这份不灭的幻想。有人说,彩虹的另一端是极乐世界,是天国,是净土;真理说,彩虹的那边仍然是蓝色的天空,是大气,是充满幻想的人。
我该信谁?一边是虚假,但代表着浪漫;一边太平淡,却是真实。
迷惘中又仰望天空。七色的彩桥似乎汇聚了大自然的最美。一世无愧的人,灵魂最终能够跨过彩桥,来到净土。而我呢,我不知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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