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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羽重生在校园-第1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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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第一次有人为自己打抱不平,秀秀感觉自己的心更委屈了,忍不住钻到了青年的怀里大哭了起来。
青年什么也没说,只是拍着少女的后背,安慰着她。
哭了一会儿,秀秀抬起头道:“大哥哥,我们又忘了采药了!”
“啊?”青年也是才反应过来,连忙和秀秀两人在草地找了起来。
“药草什么样?”青年问道。
“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少女的手比划了两下。
青年愕然:“什么?”
“就是药草啊,药草的样子。”少女理所当然道。
青年苦笑道:“秀秀你没吃药,是不是感觉自己萌萌哒?”
“什么是萌萌哒?”秀秀好奇的问道,求知若渴的眼神看着青年。
青年也是疑惑起来,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也不清楚,只是记忆中似乎有这个词。因此下意识的就说出来了……”
“大哥哥你以前的名字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青年摇头道:“完全记不起来了。”
“那我给大哥哥起名吧!”秀秀范起了强烈的起名欲,道:“小蘑菇怎么样?”
“不好!”青年连忙摆手。
开什么玩笑,自己堂堂……嗯,堂堂什么?应该是堂堂男子汉……怎么能起小蘑菇这种娘话的名字?
见青年不满意,秀秀又道:“那你就叫野人吧。”
“为什么?”青年发现秀秀是完全无厘头的姑娘,这让他感觉脑仁疼。
秀秀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因为我救了你,我是大哥哥的恩人,大哥哥听我的!”
“我可以听你的,但名字必须换!”青年严肃道,这是面子问题,怎么能随便起名呢。
“那好吧,你叫我秀秀娘娘,我就答应你!”
“为什么叫秀秀娘娘?”青年额头开始冒汗。
秀秀道:“因为我以前在亲戚家看过一种电视,里面的女人可厉害了,所有人都叫她什么娘娘,我就想自己以后也要做娘娘,命令其他人都要陪我玩儿!”
电视?
青年想笑,却发现有些笑不出来。
电视,在他的记忆里无疑是一件很普通的东西。可秀秀,提起电视的时候,双眼却分明出现了向往。
她的童年,幸运,也不幸。
终于,他声音有些低沉道:“秀秀,你知道娘娘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秀秀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娘娘,就是皇帝的老婆!”
“皇帝?这个我知道!”秀秀很开心,“我阿爸跟我讲过。皇帝就是天下最厉害的男人!”
“那你还要当娘娘吗?”
“要!”秀秀大声道:“让你当皇帝不就好了吗,大哥哥!这样,我就当你老婆,当娘娘,让大家都陪我玩儿,都要来看看我阿爸,他会寂寞的。”
青年一时竟然失语。
秀秀单纯的外表下,无厘头的呆萌中,真的是一颗善良的,温热的心。
“以后我叫侍卫吧!”青年笑着道:“你是我的秀秀娘娘!”
“侍卫?好奇怪的名字!”秀秀想了想,然后开心道:“好,侍卫,我们……我们还是先采药吧……”
(第二更……最近的章节是转折,爱或不爱都在这里!项羽的女人,自然不会忘记,只是暂时的忘记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八章 赶集
当青年和少女回家的时候,天已经有些黑了。
屋子里灯光有些昏暗,两人走进了门槛,听到了一阵咳嗽声。
“阿爸,我们回来了!”秀秀高声喊道。
门内的咳嗽生似乎小了一些,然后就见到萧佰脸色有些虚弱的站在门口,嘴角出现一抹温柔的笑容:“回来就好,准备吃饭吧。今天的晚饭阿爸煮了粥,还有小伙子……”
“阿爸,大哥哥现在有名字了!”秀秀开心道。
“什么?”萧佰一愣,然后看向了青年:“小兄弟啊,你是不是恢复记忆了?”
青年摇头,却是秀秀又在一旁接口道:“这名字是我和大哥哥在下午时分刚起的呢,叫做侍卫!阿爸,以后我们都叫大哥哥侍卫吧!”
“侍卫?”萧佰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狐疑的看了一眼青年,青年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萧佰似乎明白了什么,忍不住笑道:“那就好,有名字就好,侍卫……”
“你们先去吃饭吧。”
“嗯!”
晚饭没有露天,桌子被搬到了屋里。三人围着桌子,喝着粥,菜都是中午剩下的热一热。萧佰还以为青年……应该叫侍卫了。
他还以为侍卫吃不惯,然而侍卫显然吃的津津有味,很是喜欢。
而且,这顿饭,侍卫显得特别能吃。一口气喝了三碗粥依旧意犹未尽的样子。
看着空荡荡的锅底,侍卫终于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笑容:“萧叔,我是不是吃的有些多了。你们好像不够吃了……”
“没事!”萧佰摆手道:“能吃是好事啊!”
家里虽然有些贫困。但也不至于被一张嘴给吃穷。现在可不是千年前那些可怕的饥荒年代。人民吃饭吃饱并不是什么问题。
秀秀则是在一旁笑嘻嘻道:“我已经吃饱了。”
吃完饭,萧佰坐到了屋前,用针线扎起了布鞋。
侍卫疑惑道:“萧叔,你这是做什么?”
“做鞋子啊,到时候到集市里去卖,补贴一下家用。秀秀这孩子……”萧佰看了一眼在门外一个人蹦格子依旧玩的不亦乐乎的秀秀,声音有一丝心疼。
“秀秀怎么了?”侍卫问道。
“十五岁的年纪,心事又这么单纯。村子里不少人都不愿意和她玩……”说到这儿,萧佰忽然犹豫了一下,脸色有些难看。
侍卫笑了。
似是知道了这个男人的担心,侍卫淡笑道:“萧叔,我知道你的身体不是很好,但显然也绝不至于传染,我不怕!”
对方可算自己半个救命恩人。而且,是对方收留了失忆的自己,侍卫很是感激。
他为什么说自己起名叫侍卫?
因为秀秀,因为萧叔。这对相依为命的父女显然并非有人守护之人,日子幸福中时刻潜藏着危机。
青年想以自己的力量来守护这对父女。这是他名为侍卫的原因。
对于恩情,他的心底有一个执虐的声音,那便是报恩。
“好孩子……”萧佰笑了笑,看着青年似乎想到了什么,犹豫了一下之后又重新做起了自己的鞋子。
“萧叔是有什么想说的吗?”侍卫问道。他很聪明,察言观色的能力还是很厉害的。
萧佰摇了摇头道:“现在没事了……”
见萧叔不想说,侍卫也不强求,只是看着萧叔一针一线。
忽然,他也拿起了一块鞋底,然后拿起针线穿了起来。
“哎,侍卫啊你不会的,看你那天穿的衣服,我就能感觉到你不是普通的小老百姓,又怎么会做这种粗活呢……”萧佰见青年帮忙,连忙开口阻止道。
然而,很快,他就瞪大了眼睛。
因为,他发现侍卫在这短短的时间内,竟然已经钠好了一双草鞋。
“我看着很简单……所以……”侍卫笑了笑。
萧佰飞快的拿起了侍卫钠好的鞋子,良久以后才赞叹道:“做的真好,不比我这做了十几年的差啊。侍卫,你是说你就刚刚看着我的动作学会的?那才几分钟的功夫,你就会了?”
侍卫忽然笑道:“说不定我以前就是专业的鞋匠呢。”
“怎么可能……”萧佰想了想,发现自己也解释不通,为何侍卫只是看了两眼,就会了做法。
“我帮你吧!”侍卫继续拿着鞋底,钠起了鞋子。手脚很快,甚至上下翻飞。一旁的萧佰看的有些目瞪口呆,因为转眼之间,项羽的速度已经超越了自己。
“厉害……”半饷,除了赞叹,萧佰说不出别的。
“对了,萧叔,为什么秀秀不上学?”侍卫问道。他失忆,不代表智商退化,只是失去了记忆,心性有了一些怪异的改变。
萧叔摇头苦涩道:“没办法的,村子里有学校,但不收秀秀,怕秀秀……”
侍卫的眉头皱了起来。
又是什么传染,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安危,可曾想过孩子的感受?
“我这病具体也检查不出来,只是身子太虚弱,不能过多劳累,要不然会出现一些不好的症状。可秀秀跟我生活这么些年,却是什么事也没有,说明我这儿不会传染。但那边可不听解释……”萧佰心情有些低落,第一次对侍卫吐露了心声。
侍卫点了点头,眼神中隐约闪过怜惜。
————
几日后,终于到了萧佰口中所谓赶集的日子。
秀秀楚楚的眼神看着侍卫,小手拉着侍卫的大手,眼底隐约有泪光泛滥着:“大哥哥,你是要离开秀秀了吗……”
侍卫竟然感觉有些说不出的心痛。
他俯下身子,摸了摸秀秀小巧可爱的脸蛋,温柔道:“等我找到了家人,会回来看你的。”
“我不信!”秀秀小脑袋上的麻花辩甩来甩去,哭的雨带梨花的脸上,满满的哀伤。
“秀秀,松手吧,阿爸要和大哥哥走了。乖,等阿爸回来给你带最爱吃的糖葫芦!”萧佰在一旁劝解道。
谁知道秀秀死活也不愿意松手,对于侍卫大哥哥这几日的陪伴,她已经习惯了,从心底感觉很想要大哥哥一直陪着自己。
会喊自己秀秀娘娘,会迁就自己,会牵着自己的手走过山野,也会在自己悲伤的时候逗自己开心。
少女之心,有时柔软,单纯的过分。
最终,侍卫还是走了。
狠了狠心,萧佰和侍卫两人走向了村口那辆车。
秀秀一个人就在家里,一张小脸都快要哭花了,依然没有效果。
“这孩子,没想到才几天就这么依赖你。”萧佰苦笑道,女儿那哭声让他这个阿爸也有些心疼了。
侍卫走几步就忍不住回头看一眼。
他也舍不得。
但似乎,世上无不散之宴席。而且,侍卫不停的告诉自己,自己会回来看她,可以的话,也会帮助秀秀上学。
这个可爱的女孩,不应该拥有一个冰冷的小时候。
到了村口的车上,侍卫明显感觉到,周围不少人都坐的离萧佰远远的。
萧佰苦笑,显然已经习惯了。
侍卫皱了皱眉,这一车人,显然都认识萧佰,但此刻,却不顾情分坐的那么远,让人不免有些心寒。
最终,他什么也没说,默默的坐在萧佰身边,随意的讨论着一些事情。
这是一辆有些破旧的公交车,而且是一周一班的公交车,乡下地方交通就是有些不方便。
“离我们这最近的集市是王集,算不上大都市,不过却能够把我们做的鞋子都卖掉。这些先不说,我得先带你去公安局查一下,帮你找到家人。”萧佰说道,显然是计划好了一切。
侍卫点了点头,没有觉得不妥。
萧佰咳嗽了两声。
侍卫皱眉,不知道萧叔这身体,如果发生了什么事秀秀该怎么办?
他情不自禁的担心起来。
(第一更到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九章 劫匪
车子开动了,一路上有些颠簸,侍卫坐的有些不舒服,过了半小时后脸色有些苍白起来。
“你怎么了,不舒服?是不是晕车了?”
萧佰发现了侍卫的异样,开口关心道。
侍卫苦笑道:“好像晕车了。”
“晕车?”萧佰也无奈了,侍卫身材高大,看起来不像是会晕车的人,没想到今天竟然晕车了。
甚至,看侍卫这幅脸色苍白,时不时干呕的样子,晕车的症状还很严重。
“市集很远,恐怕离这里要有一个多小时路程,眼下才不过走了三分之一路程呢。”萧佰不无担心道。
侍卫睁开眼,看了一眼窗外,呼了口气道:“没关系,我能坚持住!”
失忆,并没有腐蚀他的意志力。
车子继续颠簸的开着,到了半路之时,有几个男人在路边招手。
既然是乘客,司机自然是来者不拒。
“也不知道他们这几个大男人怎么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地方打车的。要不是今天正好有车这几人岂不是天黑也赶不到街上?”嘴上在不停嘟囔着,司机还是停下了车。
忽然的停车,让侍卫又是一阵难受。
晕车的人应该都知道,最痛苦的就是那车子停下又开启的瞬间了,简直反胃,随时都能给吐出来。
几个男人上车了。
一上车,他们就彼此对视了一眼,然后。忽然露出了冷笑。
“打劫!”
五个男人。陡然从怀中取出了闪烁着寒芒的匕首:“所有人都把钱交出来!”
一名劫匪直接走到了第一排第一列位置的乘客身边。狠狠踢了一下他的腿:“看你哆嗦的这熊包样儿!立刻把钱给老子统统叫出来!”
这名乘客有些颤抖着从怀中取出一个破旧的钱包。
主要是,那匕首此刻架在脖子上。这名乘客觉得命可远远比钱重要啊,在心疼,也没的比。
劫匪不耐烦的一把拿走了钱包,在里面翻了个遍,然后直接毫不犹豫的把里面身份证之类无关金钱的东西,给统统扔了出去。
只剩下几张百元大钞,落入了劫匪的口袋。
“速度快点!”为首的劫匪提醒道。他怕出什么变故。毕竟打劫可是犯法的,他们必须很小心。
劫匪点了点头,然后走到下一位乘客身边:“你也一样,立刻把钱都叫出来。”
“你们……你们这是犯法的……”这位乘客显然不愿意交钱,死死捂着自己的口袋。尽管眼中透着恐惧,却依然不愿意乖乖给钱。
劫匪一瞪眼:“不给是吧||”
他的匕首,陡然一刺!
啊!
车厢内,响起了恐惧的尖叫。因为这名乘客,此刻的大腿上已经多出了一柄匕首。匕首深深的刺进了肉里,血流了出来。
“我给我给!”这名乘客直接疼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两只手不断颤抖着,取出怀里的钱。
“就这些?”劫匪看着他递出来的五百块钱。狠狠抓住后者的衣领,然后猛地又从他的口袋抓出来三百。
“还特么藏着三百我草、!”他大吼一声,然后取出匕首重新又扎进了这名乘客的大腿。
尖叫声!
车厢内,所有人都被恐惧的疑云笼罩。
“谁还敢跟老子玩心眼,老子就一刀宰了他!哼,荒郊野外的,一群农民,老子杀了都不哦怕!别比老子杀人,老子现在只是求财!”男人舔了舔嘴唇,冷胜说道。无情的眼神,没有因为任何人的情绪而变化,
另外几名劫匪冷笑的看着表演,显然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了。
萧佰的身体不安的移动着,对身边的侍卫低声道:“待会儿咱们不反抗,把钱都给他们吧……花钱消灾,这些人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
侍卫冷眼看着。
奇怪的是,当有乘客流血,被匕首炸伤,他没有丝毫的恐惧。
有的,只是一种同情。
他觉得,这些劫匪有些可恶。这些人永远都想着不劳而获,永远都想着如何抢劫,如何潇洒花钱。从未想过,自己抢了别人的血汗钱,别人的生活将会因此而艰难无比。
但,同情归同情,侍卫虽然有一颗妄图反抗的心,却也知道自己没那能力。
而且,自己脑袋晕乎乎的,晕车的痛苦依旧伴随左右,真的不适合和这些人硬钢。
他们五个人呢。
如果全车一起反抗,一定会打败劫匪,但讽刺的是,没人愿意带这个头。
很快,劫匪就来到了萧佰身边,“你,把钱叫出来。”
萧佰一边咳嗽,一边把怀中整整六百块钱拿了出来:“就这些了……”
劫匪嫌弃的看着萧佰,冷胜道。“还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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