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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清-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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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着牙看了看护卫们的情况,一般人的脚都磨破了,脚板一点没事儿的,就剩了三五个。
“这是到了那里?”
手里的地图不准确,到了那里。杨猛也没数了。
“应该是姚安境内。昆明到大理的路。咱们走了一多半了!”
“姚安?”
想了想姚安的位置,手里有些粗糙的地图,也就能用了,略微一比划,杨猛也有些吃惊了。
好嘛!一天跑了将近四百里路,二百公里啊!从天蒙蒙亮开始到现在,起码跑了十几个小时,自己这帮护卫竟然没有一个掉队的。
杨猛也感觉到了极限。双腿双脚都没什么感觉了,脚底板上偶尔的刺痛表明,这双腿脚还是自己的。
“操!看看我背上,怎么这么疼?”
刚卸下身后的背篓,后背又是一阵刺痛,这急行军果然不是人干的事儿。
“三爷,见红了!”
“弄些白药!我这脚底板,八成也烂了!”
喝了口酒,解了解乏,杨猛这才脱掉了草鞋。费劲啊!黏住了,草鞋一脱。原来打水泡的地方真是给磨烂了,红润润嫩生生的肉,在火光之下清晰可见。
“唉……遭罪啊!”
洒了些酒洗了洗脚上的伤口,杨猛也借着一声叹息,缓解了一下疼痛。
急行军的速度,除了火车,现在没东西能赶得上,马匹一天三四百里,不是不行,而是玩不起,这么跑,再好的马一两天也就废了。
像朝廷的驿马那样,三十里一换,一两个人还成,十几个人也凑活,但大队人马行军,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三爷,咱们去打点野食?”
“嗯!去吧!快去快回,吃完了早些歇息!”
杨猛身边的护卫,多半是猎户出身,但一天下来,还有精神的也没剩几个了,这几个就算是天赋异禀了吧!
自己也是累的贼死,搁在石头上的双腿,到现在还麻酥酥的,急行军这玩意儿,一两百里还凑活,三百里往上,云南的新军,除了那些精锐,多半是完不成的,弄不好还要跑死好些人。
“操!那时候的人咋就这么厉害呢?大兵团作战,一天三五百华里,当夜就能战斗,是怎么做到的呢?”
想起前世的一些老前辈,杨猛也深表佩服,三百里跑下来,别说是打仗,就是面前摆着一大闺女,也玩不动啊!
正当杨猛感叹的时候,那三五个出去的,却满载而归,两头马鹿,这才多大点时间啊?
趁热喝了几碗鹿血,吃了一点儿鲜肉,剩下的就吃烤鹿肉了。
夜宿荒山,在这个时候并不安全,烤鹿的篝火架起来没多长时间,就招来了一群土狼,狼这玩意儿哪都有,虽说云南的土狼个子小,但照样能吃人,打了几枪驱散了土狼,结果又来了黑熊。
“这他妈是哪座山?怎么这么多的野物?”
人少地多,山林里的野兽不怎么被打扰,也格外的多,这山林离着城池不远,看来在野外宿营,也需要有些规矩了。
“不知道,下面的林子很密,晚上得多安排几个打更的,火堆也要多生几处。”
猎人们有话,有鹿有熊就有虎,熊和狼还好办些,若是让老虎扑进营地,那就有大乐子了。
“没营生的,吃饱了喝足了赶紧睡觉,站岗的打起精神来,五人一班,半个时辰轮换一下!”
站岗自然不用杨猛去做,整理了一下行军一天的得失,杨猛也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夜的功夫,背上和脚上的伤口都结了痂,可杨猛却苦起了脸。
“唉……今天又要遭罪了!”
新草鞋不如旧草鞋,虽说草鞋底下的皮子磨得差不多了,为了脚舒服一些,杨猛还是选择了有些走形的旧鞋。
依旧是山路溪谷,这一天的行军速度,比昨天慢了不少,从一路跑到跑一段走一段,天擦黑的时候,一行人堪堪到了大理城。
“妈的,两条腿就是比四条腿快,徐子渭那货,今天能走一百里就不错了,等他到了腾越镇,起码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
六百多里路,两天走完,绝对是对体能的一个大考验,连续跑了两天,杨猛也是极度痛恨走路,见了大理城,他也抬不动脚了。
“老三,你怎么来了?泰辰这小子越来越不济事了,你要来他也不发个消息?”
一见精神疲惫的杨猛,坐镇滇西的丁保钧也吃了一惊,听说老三刚回了昆明,怎么这么快就出现在了大理?
“老三,可是担心南边的事情?”
“嗯!一路跑来的,可把我给累屁了!丁叔,先别说了,先给找个地方歇歇脚!”
太累!累的手脚都抬不起来了,再大的事儿,也得等歇够了再说。
到了丁保钧的府上,喝了点酒吃了点饭,杨猛这才精神了一些,看着杨猛那红润润的脚底板,杨家的独眼猎鹰却是发了脾气!
“混账!这次派到你身边的都他妈该死,你看这脚跑的,万一伤了筋骨可怎么办?正好这边又选了一批好手,把他们给换了吧!
南疆那边开战,就让这群没眼色的玩意儿,去挡枪子!”
杨家三子,老三是宝,这要是让自己大哥瞧见了,指不定得难受成什么样呢!看着一脸疲惫,两脚带血的杨家老三,丁保钧的心里也不是味,这孩子可是他看着长大的,从这孩子六七岁开始,丁保钧就跟着平事儿,要说没感情,那就是骗人。
比起自家的儿子丁泰辰,这独眼猎鹰还是最喜欢,杨家老三。(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一章 千里急行(下)
没来滇西之前,丁保钧一直是杨家的喉舌,是杨家在外面抗旗子的人,昆明丁大管家,在官面上虽说不如朵康的多吉大管家,但在江湖上,丁大管家的名号,可是随着杨家的商路行遍了西南半壁江山的。
不在乎人命,杀人如麻,才是独眼猎鹰威名远播的原因,还有一句话,叫做主辱臣死,杨猛脚上的伤,在一般人看来,没什么大不了,但在丁保钧看来,这就是护卫们不尽职了。
望着丁保钧在烛火下忽明忽暗的独眼,杨猛也只能在心里长叹一声了,老爷子比自己强得多,有一帮老兄弟撑着门面,而自己,这辈子却很难享受这份兄弟情了,地位使然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丁叔,不怪他们,我这是要试试长途行军的极限,有些东西我还是要清楚的,藏边的韦驼子,过两个月也要出兵了,咱们得了解一下自身的战力。
我这次来大理,也不打算多呆,明天我就奔怒江边上的傈僳族山城,安排好了那边之后,我还要去腾越镇那边,最后的落脚点就是勐腊!”
杨猛这么一说丁保钧的独眼也眯了起来,看来老三这是来真的了,这老三,一路走来都是不温不火,装疯卖傻,看来这次南疆的事情小不了。
“成!既然是您要硬来,我也拦不住您,有什么吩咐您尽管说!”
叙完了家常,一谈正事儿,丁保钧的语气也变了。
“将英法最好的线膛。枪各准备三千条。先运到腾越镇吧!各处武庄六磅以上的火。炮也准备一两百门。火。炮先不着急。汰选下来的兵卒预备七千,六千步卒、一千炮兵,依着武器分成三营,英吉利火枪营、法兰西火枪营、炮兵营。
炮兵营可以慢行,其他两营开拔之后,直奔勐腊就是!”
杨猛这么一说,丁保钧却有些纳闷了,英吉利人出现在腾越一带。往勐腊发兵是个什么意思?
“老三,英吉利人在南疆的势力最大,为何要发兵勐腊呢?
腾越镇离着印度最近,这么一来,岂不是……”
难听的话丁保钧没有说出来,只是点了一下杨猛,在他看来,南疆的战事就应该在腾越边境,往勐腊增兵,就有些舍本逐末了。
“战局就在美塞一带。腾越一线是缅国与我们的之间的商道,一旦开战就是三家之战。腾越不是他们的理想选择。
再有就是,腾越一带山高路险,怒江澜沧江也是两大天堑,想从腾越入云南,补给是绝对跟不上的,即使勉强能跟上,也不是这两年的事情。
勐腊的下面就是美塞,英吉利人已经做好了动手的准备,囤积在那里的一千五百兵,就是他们的腰杆子,至于腾越镇出现的探险队,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想要顺利入云南,只有中路突破才是上上之选,三国交界之处的金三角最合适,云南凸出的那一角才是兵家必争之地。
“明白了,我这就下去安排,前面的事儿你管,后面的事儿,我自忖还是能安排妥当的。”
经杨猛这么一分析,丁保钧也是豁然开朗,对于滇西的地形,他也算是了解,这么一说,洋鬼子好像也不是吃素的。
“没什么事儿了,有事儿我会飞鸽传书的,还有就是你和泰辰说一声,让他现在勐腊和大理之间扯上一条电报线路,只怕这战事,持续的时间短不了!”
金三角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大量种植烟土,英吉利选择在美塞驻兵,也是一石二鸟之计,凭着缅国那些物件,想挡住英吉利人,也是痴人说梦而已。
“那南疆那边的事情怎么办呢?”
“不急!拖着,只要他们不过分深入,就由着他们胡来,若是蹬鼻子上脸,该杀杀该埋埋!”
“嗯!知道了!你这脚……”
“没事儿的,一点皮肉伤而已,想要伤及筋骨,再跑十天半月,有可能!”
“成了!我找个郎中来。”
丁保钧说完这些就打算离开,这双脚看着揪心,眼不见心不烦,就让他胡来吧!
“丁叔,弄些烈酒,让我那帮子护卫泡泡脚!”
“就知道护犊子,少不了他们的好处!”
两日的奔波,身上的伤痛,吃饱喝足、郎中给看过伤势之后,杨猛就沉沉的睡过去了,这一觉直到日上三竿才醒,也算是香甜无比了。
换了一双新草鞋,收拾好行装,叫醒了睡眼惺忪的护卫们,杨猛又打算上路了。
“怎么样?还撑得住吗?”
“这点算啥?没死就撑得住!”
“那好!去傈僳族山城!”
护卫们的一腔热血,却是换来了更大的难关,傈僳族山城,在怒江第一弯,那地界走是走不过去的,爬过去倒是差不多。
从大理到山城所在的贡山,就没听说过有什么路,杨猛的这些护卫可都是滇西的猎户出身,各自交流了一下,五十个人,那脸黑的就跟锅底似得。
“一句话就怂了?”
“没死就撑得住!”
这次回话,就没多少气势了,这一路过去全是山啊!到处都是悬崖峭壁,没死就等撑着走,过去了也得丢半条命啊!
“别怂了,走吧!”
出了大理头一天还好些,一行人紧赶慢赶,走到天黑,堪堪走了二百多里山路,到了宿营地五十一个人,有一个算一个,累的都跟死狗死的。
“操!这他妈是新鞋啊!一天就磨穿了?”
“三爷,这才刚刚起头,接下来更难走,这是您的靴子,五双草鞋。怕是过不去!”
杨猛没带靴子。但护卫们给他带了。按他们的说法,想到这傈僳族山城,且得走着呢!
“怎么,还得走五天?”
“怕是不止!接下来全是山!”
一听这话,杨猛也有些怂了,背着六十多斤的东西走平地都是个负担,从昆明到大理的山路还算平坦,可从大理到贡山。就不好走了,全他妈是高山峡谷。
有些只有几十米的峡谷,想越过去,起码得走几十里的山路,这二百多里路走下来,站到高处,大理城依旧可以看个依稀,看来是要减轻一些负重了。
“只留两口锅,其余的锅碗瓢盆都留下!吃的东西也留下一半,其他没什么大用的玩意儿。能留下的全部留下。”
这一夜,虽然每个人都留下了二十多斤的负重。可第二天这一群人走得路程更短,昨夜留宿过的山峰近在咫尺,合着一天上上下下,只走了三道山梁。
“妈的!要是有个三五条铁索桥,这段山路,使使劲一个时辰就能走完,咱们倒好!走了整整一天半!”
一边走,杨猛也在一边观察着地形,这段山路其实很好走,几座百米长的铁索桥,就能把这里变成通途。
没有桥,上山下山,根本就没有路,这一天半的上上下下,用绳子的路段,有十好几处,能顺利走下来,就算是幸事了!
“三爷,这事儿就看您的了,要是有了桥,这滇西的山山水水,就连在一起了!咱们打猎那时候,一年也不知道摔死多少同行!
想打好东西卖钱,就得进深山,可这深山的路可不好走了,一去不回,撇下孤儿寡母在山里饿死,也是寻常事儿。
现在好了,咱们在山里混不饱肚子,还能靠着杨家吃饱饭,要是有了铁索桥,咱们就有了出山的路子了。”
一个护卫有感而发,打猎也是玩命的营生,哪个猎手不是战战兢兢的上山?上山之前又有哪个不祈祷求神?还不是因为这山里危机重重?
听了这话,这些以前都是猎手的护卫,脸上都露出了庆幸之色,往日的生活,与现在根本不能比,住在山里,这白米饭可是稀罕物件,树根树叶野草野菜,才是他们的主食,偶尔打上几个大号的猎物,都要辛辛苦苦背出山,换上些盐巴布匹。
现在好了,不仅米饭管够,酒肉也是管够,新衣服新鞋穿着,还有火。枪宝刀,这日子过得,就是天天在过年啊!
“这就得看宜良丁管家的本事了,反正这些桥三爷是非架不可,你们看着就是了!”
豪言壮语说完了,大伙也都沉沉的睡了过去,山路实在是难走啊!
沿着怒江东岸,杨猛他们走了三天,才遇到一块平缓的山地,这次不止是脚板在受罪了,连日攀岩,五十一个人的手上也全是伤痕!
身上的背篓,早就扔了,现在这一行人除了身上的刀枪,只剩了一张油布,吸了潮变得越来越沉重的羊毛毡,也早就丢了。
身上的粮食倒还充足,这一路走来,顺手就能打上无数的猎物,为了保险起见,本该丢掉的粮食,杨猛也一直留着呢!
“操!简直就不是人走得路,弄个猴子也得累死啊!”
五天只走了大半的山路,还有小半山路更难走,顺着怒江逆流而上,也是不可能的,水太急!顺着山势直下的大江,顺流还能凑活着行船,逆流想都不要想。
一路不停,脑子随时都处于缺氧状态,虽说这样一来,感觉不到身上的伤疼了,可危险却是与日俱增。
“停下休整一天,不能再走了,再走就要死人了!”
要不是杨猛想出了用绑腿互相绑着的主意,这三天起码得死六七号人,早知道这直线穿插如此难走,杨猛就走丽江那边了,那边的路虽然有些绕远,但绝对比深山老林要强得多。
地形图,也就成了重中之重,自己身边都是滇西顶尖的猎手,连他们都走得哆哆嗦嗦,大军想要同行,就直接变成了不可能的事儿。
人员损失太大!
滇西的地形虽说复杂难行,但这对杨猛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儿,反而是好事儿,这样一来,有些地方就不用重兵把守了,留几个报信的就好,谁要是傻乎乎的撞进来,那就等着倒霉吧!
休整了一天,也算是杨猛的运气好,竟然在深山野林里遇上了一位傈僳族的猎人,一听是昆明杨三爷来了,这位纳头便拜,好似敬神一样。
他眼里的那份虔诚,让杨猛看的心惊,唐梅依把傈僳族山城变成了什么?虽说接下来的山路依旧难行,但杨猛的心思却落在了怒江边上的傈僳族山城之中。
不到一米六的瘦小山民,哭着喊着要背着杨猛出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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