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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私生子-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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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

“咱们今夜不睡了,立即拔营出发,本官非要看看这草原的狼群不可。”

杨逸对狼群有种无法抑制的好奇心,狼是一种可怕又可敬的动物,当虎豹这些大型的凶猛动物都被草原淘汰之后,狼却在这寒潮肆虐的恶劣环境生存了下来,成了草原上的霸主,也成了无数草原民族的图腾。

据杨逸所知,在蒙古人的心目中,狼是腾格里(长生天)派下来的使者,所以蒙古人死后都不会埋葬,而是将尸体放到狼群出没的野外,让狼群将肉身吃掉,只有这样,他们的灵魂才能升上长生天,回归腾格里的怀抱。

在汉人看来,狼是凶残、邪恶的象征,它们狡猾凶狠,他们会伪装、会打埋伏、会围攻、会突袭,只要跟上你,不死不休。

然而在草原人看来,狼却代表了另一种含义:坚韧、机智、团结、耐心、凶猛、狡诈、果敢、永不满足,不断进取!

那个不可一世的黄金家族,以狼为榜样,以狼为图腾,正是由于他们具备了狼的这些特性,并能在一次次军事活动中,淋漓尽致的将狼的这些特性加以运用,使得他们竖起的那面狼旗所向披靡、横扫了整个欧亚大陆。

杨逸等人刚出营地不足一里,四周便出现无数双绿幽幽的眼睛,看来狼群早以将营地包围了,它们正在调兵遣将,寻找机会发动攻击。杨逸心中大感庆幸,若是守在营地里,如此庞大的狼群,一旦发起进攻,众人怕是有死无生,此刻在飞驰的战马上,反而安全多了。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马匹也越来越不安,不断的嘶鸣着,杨逸将清娘搂在怀里,向莫桑问道:“莫桑将军,这样的狼群在草原上是不是经常会遇到。”

“不不,一般的狼群通常都是百来只,多到几百只,象这样大的狼群连我也没见过,应该是多个狼群聚到一起才形成的。”

杨逸更加好奇:“据我所知,每群狼都有自己的头狼,狼群与狼群之间互不从属,还经常会互相争斗,它们怎么可能聚到一起来呢?”

莫桑一边紧张地张望着四周,一边答道:“也不一定,若是出现了特别强大的狼王,它就能够让各个狼群都听其号令,杨学士,咱们今晚肯定是遇到狼王了,狼太多了,太多了……

莫桑越看越心惊,随着一声声的狼嚎在旷野里回荡,四周绿幽幽的眼睛越来越多,就像一串串鬼火在月光下闪动,视线所及的雪原上,尽是幽灵般的灰影在窜动。

“杨学士,咱们还是赶紧远避吧!太多了,太多了,杨学士你一定要记得,若有不测的话,一定要记得让战马顺着风向跑,这样马速会更快,狼群也不容易寻着气味追赶。”

莫桑忐忑不安的神情,更加重了大家紧张的心态,气氛竟变得凝重无比!

嗷!

只听山包上传出一声特别长、特别雄壮的狼嚎声,原本在四周潜行的狼群全部‘唬唬’地低吼起来,那声音都是从喉咙根部逼出来的,听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接着一只只野狼仰头向天,嚎叫几声,然后默不作声的向杨逸他们扑过来,那身影在月光下快若离弦之箭,怀里的清娘终于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清娘别怕!有杨大哥在呢!”

“嗯,清娘不怕……

“擒贼先擒王,兄弟们,狼王肯定就在山包上,咱们冲!”杨逸大吼一声,急催战马向山包冲去!

莫桑在身后焦急万分的大喊道:“杨学士,去不得,去不得,攻击狼王,所有的狼都会拼死的冲上来的,而且它们从上跃下,能直接跃到马背上对人撕咬,去不得啊!”

果然,越往山包方向,围过来的狼群越多,月光明亮,雪光辉映,即便是夜晚,视线依然良好,一匹匹野狼跑得尾巴笔直,飞一般向马群冲来。

嗡嗡的弓弦不断地响着,一支支劲箭纷纷箭出,被射中的野狼翻倒在地,发出凄厉的嚎叫,更多的狼则悍不畏死的冲上来,飞扑向战马,杨逸挥刀砍死两头,立即有十几头向他扑过来,仿佛要为同伴报仇一般。

杨逸要护着李清照,转动不便,顿时有些应接不暇,马汉卿和李一忠飞冲上前,长枪横扫直刺,杀出一片腥风血雨,总算暂时化解了他面临的危机。

杨逸一看果如莫桑所言,只要往山包冲,狼群就会前仆后继的冲上来,丝毫不惧死亡,杨逸一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得掉头转向。

几百全副武装的铁骑,一般情况下狼群是不敢来攻击的,但现在它们竟然悍然围攻上来,可见它们有多么凶狠,或许狼群也仗着‘人多势众’,或许是众人无意中冒犯了狼王的领地,至有这样的结果。

真的太多了!月光下到处都是飞奔的恶狼,杨逸放眼望去,目力所及的范围就绝对不少于三千头。

它们不断的游走,一有机会就扑上来,越是跑在后面的战马越危险,在你难以转身发力的死角,狼群只要追上,就会扑咬不休,已经有两个辽军的战马被咬破肚皮,倒地后那两个士卒还没站起身,就被扑上来的狼群撕成碎片。

尸山血海的战场都冲杀过来,竟被这数千头恶狼追得满地跑,杨逸心里大感不是滋味,这他娘的算什么事!那狼王,若不斗斗那狼王,真不甘心啊!

“向北!向北!”

杨逸大吼起来,带头逆风向北飞驰而去,其实只有刚才冲到山包脚时,狼群才会悍不畏死的从前面加以阻击。现在转向后,狼群数目虽然多,但它们绝不会再挡在战马前面,杨逸带队一冲过去,它们就会向两边避开,然后在两边和身后缀着,有了空隙才会突然扑击上来。

狼的耐力极好,往往是追得猎物累得跑不动了,才好整以暇的发起致命的一击。而且它们极为聪明狡诈,能不以性命相搏它们绝对不会和你拼命。

据说他们还会利用‘冰箱’储存猎物,冬天雪大时,在一些山坳会自然形成深深的雪窝子,狼群会充分地加以利用,将黄羊群之类的猎物往这些雪窝子里驱赶。

慌不择路的黄羊群一陷进这些雪窝子,便弹动不得,越陷越深,最后被大雪封冻起来,狼群就可以慢慢享用美餐了,有的甚至能保留到春天冰雪消融之后。

对狼这种狡诈的动物,你绝对不能轻视它们的智慧,否则你会死得很惨,杨逸带队一直逆风狂奔出十里,把大部分狼都引出来后,才突然下令兵分两路,开始沿着两个巨大的弧形转向,不能急转,否则立即就被追在身后的狼群发觉自己的意图。

莫桑先是不肯,奈何拗不过杨逸,只得让副将阿图拉克带领两百人马转向另一边,他则死守着杨逸。

“清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姑娘声音有些打颤。

杨逸哈哈一笑道:“走!大哥带你去看狼王!”

第一卷 第106章 白狼王

狼群一直追在杨逸等人身后,不时发出悚人的嚎叫,众人结成了紧密的阵形,相互支援,不时向后来一次集体漫射,阻止狼群从后面扑上来。

随着越来越多的狼被射死,狼群也变得越来越谨慎,它们开始采取疲劳战术,远远的缀在弓箭射程之外,一旦你的马速慢下来,它们又会一次次的佯攻,逼使你逃窜不休。

杨逸带人不知不觉地转了个大弯,等到转成顺风向南时,杨逸一声令下,战马突然发力,飞一般往原来山包的方向冲去,狼的爆发力不及战马,加上如今变成了顺风,马速更快,奔出两里就暂时把狼群甩在了后面,杨逸等人一刻都不松懈,依然抽打着战马,奋力地奔驰着,争取把狼群甩得越远越好。

原来狼群追在后面时,很少大声嗥叫,但现在或许是发现中计了,旷野里的长嚎声连成一片,真是惊心动魄。

杨逸的诱敌、分兵、迷惑、最后直捣敌巢,把狼的习性、战马的优势、风向风速都考虑了进去,终于取得了预想中的效果。

接近山脚时,杨逸让莫桑带着他的人马先冲过去,把山包剩余的狼群再度引开,他才带着自己的侍卫突然往山包上冲,山包上的狼已经很少了,在李一忠等人精准的射杀下,再也阻挡不了杨逸等人。

冲到半山腰时,就见一头体型特别大的狼,立在山顶一块大石上,似乎在招呼手下的狼群回援。

从下向上望去,圆盘似的月亮就在它的头顶,那高大的身影正在仰首对月长嗥,那画面既唯美又神秘,苍茫的大地、灰色的身影、透明的月亮、它张开大嘴长对月长嗥时,仿佛是在与天上的神灵交流,又象是在用它那血盆大口吞噬月亮,散发着一种悚人的妖异感。

狼王!一定是狼王!

杨逸一面向上冲,一边下令:“李一忠!”

“喏!”

李一忠立即从背后的箭筒抓出三支劲箭,只等进入射程那一刻,然而等众人冲到山包上,却失去了那狼王的身影,大石上空空如也,山上除了少量凸起的乱石,并无树木,月光雪光辉映,视线良好,九十八骑把整个坡顶都占住了,那狼王却就此神秘的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

就在杨逸准备放弃、带人顺风远遁时,不远处的石块后传出两声奇怪的声响,就像狼崽的叫声,杨逸立即让人围过去,但石块后面什么也没有,洁白的雪花铺满地上,就算上面落片树叶也能看清。

突然,石块边又传出两声怪响,众人都听到了,绝对不会错,但石块边一目了然,明明什么也没有,这诡异的一幕让人有些毛骨悚然,真是活见鬼了。

“射!”

杨逸大吼一声,他吼声刚落,石块边突然窜出一头硕大的狼,沿着乱石飞逃,李一忠仓促的三箭竟都被它躲过了。

杨逸恍然大悟,原来这头狼是用雪花把自己的身体掩盖了起来,地上的积雪很薄,刚没马蹄,使得众人下识意地忽略了这种可能,现在才发觉,由于被石块阻挡,落在石块边的积雪特别厚。

而且众人经过时,都会下意识地让马匹离石块远些行走,因此无法发现这个秘密,这头狡诈的狼王把这些因素充分地利用,从而避过了众人的搜索。

若不是那两声怪异的声音……

不对啊,这冬季竟然有狼崽?

杨逸突然不追了,快速策马回到石块边寻找,果然,狼王跃出的雪窝里,找到了一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它还很小,在雪窝里缩成一团,身上的毛色竟是全白的,使它和雪花融在一起,不仔细找还真发现不了。

杨逸立即将这狼崽抱起,向李一忠等人追下去,怀里的清娘突然说道:“呀!杨大哥,它好可爱!”

清娘用手指一碰,小崽子就发出几声低低的叫声,还伸出舌头来舔着她的手指,杨逸立即警告道:“清娘小心!”

“不怕的,它还没长牙齿呢!嘻嘻!”

这丫头,见了这么可爱的狼崽子,连危险都忘了。

李一忠等人追杀着狼王,但它的速度太快了,而且不时转向,飘忽不定,眼看就要追丢了,可不知为什么,那狼王突然转回来,嘴里发凄厉的嚎叫,不要命的扑回来与众人拼命。

李一忠又是三箭连珠,都被它敏捷地躲过,纵身扑向一匹战马,往马脖子狠狠一咬,战马顿时倒地,马上的侍卫挥刀一砍,它那硕大的身体却迅捷无比,呼的一下便躲过刀锋,幸好马汉卿身手不凡,长枪疾刺,使得它无法再攻击倒地的侍卫。

嗡嗡嗡!李一忠又是三箭连发,但这狼王就像有神助一般,依然快速无比的躲过,它一边低吼着,一边拼命的往杨逸这边冲来!

“齐射!齐射!”

李一忠紧张地大吼着,侍卫们干脆让开一个空档,然后全部引弓齐射,一阵阵的箭雨无差别的罩去,噗噗有声。

也不知是谁的箭矢,终于射伤了狼王的一条后腿,李一忠再度连发三箭,受伤失去了灵敏的狼王避无可避,终于被射翻在地,临死还长声嚎叫着,它倒地的位置离杨逸已不足五丈,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清娘怀里的小狼崽。

狼王一死,山下无数的草原狼顿时仰首对月长嚎,仿佛在怮哭一般,久久不绝。

这奇特的一幕看得众人心里发毛,这不会激起狼群不顾一切的攻击吧?

要知道成千上万的狼已经追到山包底下,一双双绿幽幽的狼眼如同夏夜的萤火虫,漫山遍野流荡着,若是它们真的全部冲上来拼命,众人是必死无疑。

“向南!冲!”

杨逸一声大吼,带头从南面冲下山包,轰隆的向狼群压去,但令人意外的是,狼群虽然长嗥不绝,却没有再扑上来攻击的意思,相反杨逸等人一冲到,它们就远远的逃开,杨逸等人不敢大意,一路狂奔出近二十里,确定狼群真没有追来,这才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狼!成千上万的狼!今夜算是见识了,或许正是因为这只特别的狼崽,在大家无意闯入狼王的领地时,狼王才会悍然下令狼群发起攻击,若不是因为这只狼崽,众人根本奈何不了那只狡诈无比的狼王。

“杨大哥,你别杀它好吗?它这么小,好可怜的!”

“呃!我还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杨逸看那狼崽不断地舔着清娘的手指头,身上毛茸茸的就像一团雪球,有如一只可爱的小狗崽。

“杨大哥!”

“好好好!大哥答应你,咱们养着它好了,但是,清娘你可要记住东郭先生的故事,等它长大一些了,可不许再这样和它亲近。”

“谢谢杨大哥!谢谢杨大哥!”

“哈哈哈!”

杨逸放声大笑,笑过之后在飞驰的战马上高声唱起来: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呀!这小曲儿好听,杨大哥,快教我唱!快教我唱!”

“好好好!没问题,清娘听好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咯咯咯……

朝阳升起在东边的地平线上,红色的阳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瑰丽的光芒,随着战马前行不断变换角度,那五光十色的光线也不断的变幻着、交织着,如同仙女的彩带飞舞,美不胜收。

莫桑带人也重新汇合了过来,他们因要掩护杨逸等人,这一夜共牺牲了十多骑,莫桑没有怪罪杨逸的意思,反而还有些感激,若不是杨逸坚持拔营,他们守在那简陋的营地坐等狼群围攻上来的话,恐怕没有多少人能活下来,杨逸的好奇心反而救了大家一命。

说起昨夜的事,莫桑等人还心有余悸,即使他们长年生活在草原上,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股的狼群,竟敢对几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发起攻击。

对杨逸俘获的那只小狼崽,莫桑也充满了好奇,据他所说,草原上白色的狼不是没有,但极为罕见,他看了也不禁啧啧称奇。

杨逸笑道:“《周书》卷十五突厥传中有这样的记载,突厥人本是匈奴人的别支,姓阿史那氏,在部落征伐战中,阿史那氏部落被邻邦打败,部落族人被杀戮殆尽,最后只剩下一个十岁的小童,士兵不忍杀他,但为了防止他复仇,砍掉了他的双足,弃之荒野,有一头白狼救了这个小童,将他带回狼窝后用肉喂养他,小童长大后,与这头母狼交合,母狼生下十子,这就是突厥人的祖先。”

突厥人莫桑等人听说过,但有关白狼的这段故事闻所未闻,听了感叹不已,对杨逸俘获的这只白狼更加好奇,甚至有几分敬畏起来。

杨逸暗暗好笑,这事虽是史书明确记载,但史书又岂足为信?

史书上关于每位帝王,都会记载他们出生时,有满室红光的异象发生,这些鬼话不过是为了增加帝王的威信,使天下人相信他们是天命所归,潜台词就是说平常百姓出生时没有满室红光,你们就别折腾了,你没帝王之相,老老实实做你的平头老百姓吧!

在莫桑的帮助下,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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