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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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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邴吉也证实了当日的事情。鄂邑带走商誉时,他的确没有死,或者说,是一息尚存。当时,他并不知道公主府里竟然在训练刺客。

经过霍光和邴吉的分析,商誉应该是真的投靠了鄂邑,只是当时在看见长烟突然间出现在陛下身边时开始动摇。最后出手救了他们。

当然,这只是猜测,我们没有任何证据。

可不管怎么样,商誉都曾经参与了这场叛乱,必须先找到他才能了结此案。

于是,霍光下令,通缉他。

为了这件事情,长烟重重的打了我一巴掌。

那一巴掌打掉了我心里仅存的一点希望,也激起了病已的愤怒。

他冲上来,却被我推开。

这是我和长烟的事情,我们必须遭遇这样的结局。

我以为,那会是我们两个的最终结局,谁料,老天对我的折磨并没有到此结束。

之后的日子里我一直在自责和叹息中度过。我不知道长烟是否会为那日的冲动而后悔。每次不得已而遇见我时,她总是深深的埋着头,一闪而过。

在我的心里,她再也亮不起来了。成了一盏熄灭的灯,空冷的令我不敢去接近。

对于长烟,我总是感到迷乱。

从初见的明媚到后来的灵巧,那清丽和坚韧,慢慢变成了对我的煎熬。究竟是誉还是陛下,她的眼里始终闪烁着对某个人不忍放弃的灼热,遇见我的时候,却总是垂下头去,让我无法捕捉任何的机会。

记得我曾经和她说过。

“不要总是对别人那么谦卑,你很好,不要妄自菲薄。”'。 '

我是多么可笑,那哪里是妄自菲薄,那分明是拒绝是不忍伤害,她总是以一种明晃晃的谦恭有礼推辞我递出去的双手。在她面前,我穿越风沙和鲜血的刚毅都变的不堪一击,那不肯对视的眼,让我的心沉入一片荒凉之中。

我想,不论是誉,还是陛下,都与我无关吧。

可是后来,陛下竟然出事了。谁都不会料到,甘泉宫竟然失火,陛下被烧死。

得到消息后,我们连夜入宫。

在宫里,我再次见到了长烟,她竟然躲在甘泉宫的墙角里哭泣。

我走上去,想伸出手去,却又犹疑了。

就在这时,她忽然转过身来,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深度的哀怨对我说。

“都走了!”

她噙满泪水的眼,让我感到困惑。

“谁?”我僵硬的问道。

她没有回答我,而是缓缓转过头去。

“晙,我知道你喜欢我,可是,我知道了太多的秘密,我的心里好沉,我觉得我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

我僵在那里。

风吹来黑色的炭屑四处飘飞,仿佛一场黑色的雨。

我立在那里,顿时沾了满头满脸。转过头去,巍峨的甘泉宫,已经成了巨大而焦黑的怪物,风不断的带走它的血肉,沸沸扬扬,笼罩了整个未央宫。

我发觉,其实我一直都小看了长烟。

她根本不是只关注爱情的女人。

在她的一生里,其实爱的意义无限广博,是我们太狭隘自私,才让她成了俗气而混乱的女人。

再后来,我很少能见到她了。

因为,刘贺来了。

他只醉心于各种各样的花木,听说,时常进行惨无人道的实验,以此来迫害宫里弱小的生命。

这时候,我十分担心她,行走在帝王身侧的,我的长烟。

我时常托人打探消息,却所知寥寥。

他们只说刘贺非常喜欢穿奇怪的衣服,却不太讲究质地,所以,长烟的工作不过是将一些现成的衣袍呈给他,除此之外,到没有什么可劳作的。

我真庆幸,刘弗陵死前,已经封长烟做了典妇功。

那是宫里女官的头。也是保证她不能随便被人欺负的最好的措施。

此时此刻,她的爱情已经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取而代之的,是她是否能够平安无事。

我开始失眠,有时候莫名其妙的梦见她被人残害,然后挣扎着醒来。

这样的日子,让我失去了平衡,于是,我准备入宫,向陛下讨要长烟。

无论如何,我要将她带走,不管她爱不爱我。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翠烟笼 商誉(一)

大汉朝是个重农抑商的王朝,人们以身为商贾为耻。

即便如我父亲富甲一方的长安布商,也仍旧卑躬屈膝的过着日子。他一直希望我能入宫为官,甚至时时刻刻以官宦子弟的标准来培养着我。因而,刀枪剑戟和诗词歌赋便是我必须游刃有余的本领。

对于这样的生活,我并不排斥,却也不甚热衷。

我的性格很疏冷。

我有一个疯癫的母亲。

从我开始记事起,她便很少将我抱在怀里疼爱,她只是远远的看着我,时而过来摸摸我的头发,这就已经算是最亲近的交流了。

母亲的病情很不稳定,时常会不定期的发作。发作时,她会不断的喊着云儿的名字,然后嘟囔着什么陪葬,或者是秘密。

我觉得母亲一定是受过什么刺激。

后来我才知道,云儿是我母亲的亲妹妹,也就是我的姨母。

至于她的事情,也是在我和杜飞华成婚后,才在父亲断断续续的训斥中得知的。

她和母亲都是鄂邑人,不知为什么来到了齐国,在那里生活了几年,后来,母亲凭着女红进入齐国宫服,而云儿姨母则在一次进贡中被作为奴婢送给了汉庭。似乎后来姨母过的不错,成了钩戈夫人的贴身侍女。要知道,在宫外的人看来,那是多么高不可攀的位子,时刻与陛下的宠姬耳鬓厮磨,谁家的女儿若是得了这样的差事,是要全家跟着沾光的。可是,太过得宠也不见得是好事,她最终被殉葬,永远的陪同了她的主人钩戈夫人。

那时候我非常执着的想要长烟。他们就以这个例子来妄图说服我。

他们说长烟在我们看来再高贵,也不过是宫里的婢女,而婢女的命是随时都有可能被碾碎的。

我自然不可能被劝服,因而,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反抗。

可是,他们仍旧对我和长烟的恋情横加阻拦。

后来,我记得那是长烟十五岁的时候,就是她要入宫的那一年。

我已经弱冠。却仍旧整日游手好闲。

父亲花了很多银子,却仍不能洗脱我身上商贾的血液,我们仍旧是仅有金钱缺乏尊严的商人之家。

他们由此而想到了我的婚事,认为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固然不可能娶一个小家碧玉来做嫡长子的正室,却也无法得到官宦人家名门之秀的垂青。于是,城南织社成了长安城里为数不多的尴尬家庭。

这个时代,钱和地位真的是两回事,关键的是血统。

就在这时,长烟病倒了。

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病,连大夫都没有见过。

她的眼前总有几块黄斑不断闪烁,看不清东西。

这下子可吓坏了我的父亲。

要知道,我们家里的财富,主要是靠母亲积累起来的,虽然她时常疯疯癫癫,可一旦面对织机却变得无比正常。那时候,父亲曾悄悄的对我说,你母亲就是为做织女而生的。

我当然也深信不疑。

可是,后来她得了痹症,几乎连梭子都拿不住。那时候起,织锦的活,就落在了长烟的身上。

令我们吃惊的是,她竟然比母亲更加灵巧。

可是,如今她也病了,这可怎么办。

父亲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也着急,可却不是为了生意。

后来,来了一位外地的大夫,听父亲说是滇南人。

他用蹩脚的中原话跟我们说了长烟的病情。

他说,这是种极为罕见的病症,名字叫“黄蝶眼”。如果得了这个病,必须用清明那一天的雨水洗眼,然后将白菊花浸泡在至阳之血中一口气喝下才能康复。

父亲忙问什么是至阳之血。

那人说,就是童子血。

我说,没关系,让我来吧。

那人摇摇头。

“要一直喝到好为止,中间不能间断,更不能少,要满满一碗。每天正午一次。”

我知道,如果长烟迟迟不好,我就要一直将血给她,这样下去,很可能我会先血枯而亡。

“这血必须是同一人的,否则,她会死掉。”

那滇南大夫,用一种毫无生气的语气一字一顿的说着上面的话。

我哑然。

“只是,她小小年纪生活无忧怎么会得这样一种诡异的病?”大夫似乎若有所思。

我忙问因由。

他却用疑惑的眼神望着我,问我是不是家里遭遇过什么变故。

我和父亲面面相觑却不明所以。

后来我们才知道,只有遭遇重大变故,或者目睹什么可怕的事情,总之受过重创的人才会引发这种病。得这病是无法解释的现象,但只有这么一个共同点,被人们发现。

我们当然摇了摇头。

那大夫拿了不少诊金走了,甚至没有开方子。

我跑去买了一大包白菊。然后,告诉父亲我必须救她。

父亲起初并不同意。

可当我拒绝进食后,他还是无可奈何的让步了。

那件事情我一辈子都记得。

我只告诉长烟我们要用鸡血泡白菊。

她很惊讶,却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孩子。

接下来,我日夜盼着清明的到来,并祈祷,能在清明时分飘上一场小雨。

那段时间,我时常扶着长烟到郊外去。

那里,我们曾经去过的,还有一片树林,林子深处有一滩深水,山壁上还垂挂着一条不大的瀑布。

我们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在那里展开了对往事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刚见到她的时候,她才三岁多点,那是个冬日的傍晚,父亲从外面回来,手里抱着被人遗弃的她。

那时,我们刚来长安不久。

她圆圆的小脸被风吹的微微发红,睁着大眼睛,战战兢兢的望着我们。

母亲那时候没有发作,见到她喜欢的不得了。

于是,我和母亲轮流用身体来温暖她。她很乖,竟然没有哭闹。

不多时,我们发现,原来她很白皙,像个晶莹的雪团一样。

也许,从那时候起,她那双战战兢兢的眼便深深的烙在了我心深处。

再后来,清明到了。

就在我们急切的盼望中,晴了一整天的天空,在入夜时分,竟然真的飘起了小雨。

我站在雨里,接了满满的一瓮水。

翠烟笼 商誉(二)

第二天的黎明时分,我割开了自己的手掌,血不断的涌出,我的心却充满了感恩和雀跃。

青瓷碗渐渐的被鲜红的液体填满,然后上面浮起一层血沫。

我用布包好伤口,然后将一把白菊泡了进去。

接着,我用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来守候那碗血菊花。直到中午,它们终于被泡开了,舒展的花瓣,被鲜血浸透,仿佛一团团惨烈的血肉。

我真担心长烟到底能不能将这东西喝进去。

长烟起先用鼻子去闻,细小雪白的鼻翼上下浮动,无神的眼睛垂下来,我知道,她看不见的。

她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耳垂。

“好了,快点喝。一口下去。”我督促着。

她皱着眉头,雪白的笑脸上挤出了个央求的神色。

“誉哥哥,我喝不下。”

我知道,任凭谁都无法将这样的东西一口喝下去。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喝,父亲的生意怎么办!”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借口。

她果然垂下头去,沉默了。

没多久,她接过我手里的瓷碗。咕嘟咕嘟的将那些东西咽了下去。

我望着她,却几次有些难以克制的轻声咳嗽,或许是对那浓烈的,来自我体内的腥气感同身受。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

喝下了那些东西,她的嘴角已经满是汩汩而下的血迹,她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否则一定会吓哭的。我忙伸出手去替她擦拭,当然,用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掌,这事绝对不能被她发现。

然而,事情往往不能如我想象那样顺利,她还是知道了真相。就在喝过这碗血液的四天后。

我承认,每天一碗的血量,渐渐让我体力不支。

我感到有些衰弱,疲惫,脚底开始没了力气。

那天,在我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后,她忽然间抓住我的手问道:“誉哥哥,你怎么那么虚弱?”

然后,她发现了我的另外一只手上,竟然颤着厚厚的棉布。

在她的追问下,我不得不承认了那是我的血,一直都是。

后来,她哭了。

就那么伏在我的身上,痛哭流涕。

她总是哭,在高兴的时候,失落的时候,无力的时候,或是像这样,愧疚的时候。

我说,这是我愿意的事情。

她仍旧哭,一直哭湿了我的肩膀。

然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宁愿死也不会再接受这样的救助了。

她说,那是用我的命来为她续命。

是啊,我是在用自己的命来为她争取活下去的理由,织女没有了眼睛还能做什么?她有多么热爱这个行当我比谁都清楚。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没有将自己和她分别对待过,我们是上天注定无法分割的一对。

谁知,第二天一早,她竟然神奇的康复了,那双眼睛,又在我的面前顾盼神飞起来。

我兴奋的将她抱起来,然后开始转圈,谁料,刚转了没几圈,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的过往。

充满了甜蜜的亲情和懵懂的爱恋的过往。那注定一辈子相守而密不可分的过往。

谁知,后来竟成了禁锢着她的枷锁。

我的长烟渐渐长大,越来越漂亮。

自从那次眼病痊愈后,她的双眸竟越发的神采飞扬了,晶莹剔透的好像悬在那里的两枚黑宝石,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她的眼神是明朗和清澈的,绝对没有世俗女子的妩媚,绝对没有。

我甚至将她当成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今生今世的爱人。

我的手掌却因为反复的割伤而只能微微曲着。上面爬着五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为了掩人耳目,我用一段上好的紫色布条将他们牢牢的缠住,一直缠到小臂处。其实除了长烟和子砚外,没人知道我的左手也可以用剑,我是个左右手同样发达灵巧的人。这或许得益于母亲的遗传。

长烟时常抚摸着我的左手。

用深度的哀怨说,“誉哥哥,你的手怎么办?”

我笑了笑,是啊,虽然我伤的是左手。

不过,后来我发现,在缠上布条后,剑在手里更稳健了。

伤疤愈合后,我发现我的左臂似乎力道有些下降,于是,我干脆专门练习用它使用匕首。

匕首是非常灵巧的武器,可以深藏在怀中,长剑不能抵挡的强敌如果突然近身必定来势汹汹有势在必得之势,这时候左手的匕首突然出鞘对对方来说,是极其凶险的,一击毙命不是难事。

在子砚的赞叹声中,我微微的勾着嘴角。

我看到长烟终于安心的笑了。

然而,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几乎成了后来我成为一名刺客的某种预兆。

是啊,自古以来,选择什么武器会看出一个男人的未来,这是被长辈极为看重的事情。比如说,选择长剑被看做是磊落君子的象征,是能成大事者的武器,它既有着飘逸的招式又能成为装饰品,是长安贵族最喜欢的兵器,那是种掩藏在华丽外表下的莫名杀气,然而,能将它舞的淋漓尽致的,全长安也找不到几个。而弓箭和连击弩,则是埋伏和牺牲,这多少有些浴血疆场的味道,有点让人觉得荒芜和辛苦。那多是历朝将军最爱的兵器。短剑似乎太过直接,没有长剑舞动起来的洒脱大气,因而,选择短剑的人,被人指责为做事图捷径,且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然而,在我看来,短剑伶俐杀招背后的,还有苦心经营的陷阱,那是靠先走进你,再杀了你的决心和智谋来完成的交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徇的毛贵便是短剑。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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