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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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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是名贯长安的红绡,可若亲手杀死朝廷命官,屠刀,亦必然会架在我的脖子上。
就因为这样,所以那头猪就敢瞧不起我,对吗?
我的头顶有热血在沸腾飞舞。
沈优,我的丈夫,此刻他正在深冷的泥土里等待着腐烂。
他那苍白却曾经激情四射的身体,将慢慢的爬满蛆虫,光洁的面庞,将被树木的根须侵蚀盘桓的惨不忍睹。
我抬头绽开了最美的笑容。
沈优,站起来,我们一起杀掉这头该死的猪。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猪的能力。
他比我要强壮有力。
我的金簪还是没能完全刺透他的喉管。
他仍能发出支吾的叫声。
我正在注视着他,在他肥硕的身上寻找真正足以一击毙命的地方。
却在这时,门开了。
邴吉面色奇怪的出现在了那里。
当他以最快的速度关上了房门,我明白,我们找到了某种默契。
于是,我愤然起身,朝那人的心口刺去。
当我被推开时,一道雪白的光,似冰冷的瀑布,瞬间便落在那人的身上。
他甚至连哼一声都没来得及。
我无奈的看着他,邴吉。
他俯身在男人的身上擦拭着他的钢刀。像个立在战场上的将士。
哦,对了,他本来就是个将士,戍边归来的。在他的脖领上,我甚至还能看见塞外的黄沙和月光下的冰凌。
他和我,共同掩盖了事实的真相。
都水长,就这样离奇的失踪了。
朝廷没有时间来管这些事情,既然没有抓到凶手,便由另一个年轻人代替了他的位子,听说,叫商誉。
我没兴趣知道这些关于权利的更迭,我只关注,后来再没人提起那头猪的事情。
其实,这件事情里,霍光和邴吉,都帮了我的忙。
我安然的逃离了法度的制裁,默默的,将这个故事埋葬。
长安的风尘岁月里,我越发的容光焕发,声名显赫。
然而,人终究还是要老去的。我并不害怕。
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过我的老去。
孤独一人,寂寞的,依偎在长安街头的某个客栈里。默默无闻的死去,最后,被一些善心的人,用席子卷了,埋在乱葬岗里。
每当想到这些,我都觉得好笑。
人,从来就是这样悲哀,我们之间的区别,不过是死的时候,被葬在了哪里。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
看起来,我的老去,应该不是我想象里的样子。
两个男人,共同改变了我的生活。
他们像上天派来为我祈福的人。
第一个就是淮商沈优。
我的丈夫。
他用一半的家产为我打造了可以挥霍几辈子的金穴。
接下来的,就是邴吉。
上林苑将军。
他成为了我最后的客人。
他说,要娶我。
我只是笑着摇头。
他说,我不介意。
我仍旧摇头。
他说,那好吧,我把家搬到倚翠楼来。
这次,我点了点头。
我们都是不怕死的人,因为我们都做过足以让自己赴死的事情。
我们都是枕着尸体睡觉的人,谁让这是个乱世。
我们什么都不介意,我们只要活着,然后死去,从不想日后的事情。
卫皇后全族被诛,霍光满门抄斩,就连金枝玉叶的鄂邑,和身为皇子的燕王刘旦都无法避免的沉浮和杀戮,我们,又怎能逃过呢。
邴吉始终没有娶亲,其实,他是把我,当成了妻子的。
而我的心里,丈夫叫沈优。
邴吉救助的孩子刘病已,后来成了汉宣帝刘徇。
他被封了光禄大夫。
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这一切,要归功于十八岁的上官燕。
在我的眼里,她不过是个孩子。
可她却有这比我还要凛冽果敢的作风。
我很敬佩她。
邴吉曾不止一次的说过。
“我们是最幸福的人,因为没有族人可以令邴家兴旺,因而,也就没有被屠杀的必要。”
我知道,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真心的。
他站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仰望着天边的月亮。
我们,只是两个人,孑然独立的两个人。
其实,邴吉从没有沾沾自喜或者膨胀跋扈。
从霍光身上,他懂得了权倾朝野等于万劫不复。
于是,他只是那么谦虚谨慎的围绕在他的陛下周围。
刘徇虽然年轻,却有着和刘弗陵一样的城府,他甚至更为果敢霸气,却从不会将喜怒形于表面。
他是刘彻与刘弗陵的结合体,既勇猛威武,又适可而止。
霍光挑战了他的底线。
用许平君的死为自己埋下了粉身碎骨的祸根。
我告诉邴吉,我们或者可以归隐。
他说,放心吧,我什么都不要,刘徇就像我的孩子,我只想看着他成长成大汉朝的中兴之主。
我仍有些忧虑。
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我的确多虑了。
邴吉的官位,升到光禄大夫就停止了。
他没有继续在政治上拼尽全力。
刘徇对他很尊重,他们君臣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感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
或许是患难相救,或许是莫逆之交,或许是道义之举。总之,刘徇看我们的眼神,总是非常诚恳和友善的。
这让我终于放下心来。
再后来,我真的老去了。
在邴吉的怀里。
没有悲哀的眼泪,也不会被葬在乱葬岗上。
我知道,迎接我的是另一个美好的世界,那里不会再有没完没了的杀戮和险恶的嘴脸。
我依旧是牡丹,开放在风尘中,却陨落在邴吉飘舞着塞外黄沙的怀抱间。
“别怕,早晚我们会再见,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
我看见一道白光,深处,是沈优幸福的笑脸。
他的脸庞第一次那么的清晰,就像年轻时一样。
他没有被尘土和树根掩埋,我轻轻的飘起,跟着他的脚步,朝那遥远的虚空走去。
离歌 杜怀仲(一)
我出生在鲁国。
齐鲁大地,用博大而宽厚的胸膛孕育了无数文人墨客。
最让人膜拜的,就是孔丘。
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我自由的成长。
最终,成为了一位云游四方的画师。
年轻时候的日子,是拮据的。
然而,狂放的心,却从没有停止过幻想。
在我刚满十五岁的时候,便带着不多的行李,离开了养育我的鲁国。
因为,我的父母死在那一年的大雪里。
我漫无目的的漂泊,先后去了齐国,赵国,燕国……我几乎是在用脚步,丈量着大汉朝的版图。
然而,最让我难以忘怀的,却是玉门关以外的景色。
那些放大了的山脉和河流,用常人难以想象的狰狞豪迈宣泄着最雄浑的霸气,那些苍凉的绿色,让人看在眼里,便挥之不去。
我沉浸在这漫天遍野的雄性景象里,发现了纯粹的阳刚之美。
那是令人动容的震撼力。
沿着张骞出使的路线,我游历在最澎湃的山川之间,忘乎所以,热泪盈眶。
在这些年少的浪迹中,我的画艺飞速精进起来。
从各种地方艺术中吸取养分,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笔财富。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完成了肆意悠游的日子,回到鲁国。
因为,我听说,鲁王刘庆忌要为自己开凿陵墓,需要一批画匠。
那个时候,虽然我还只能算是个匠人。
为鲁王开凿陵墓是件颇费周折的大事。
许多人拿着图纸走来走去,选来选去。
最终,在曲阜亭山附近开始动工。这是场声势浩大的工程。
在三个月后,我和其他几位匠人,被带到了墓室内。
进入甬道开始,就有火把分列在两边,如果没有这些火光,我猜这里该伸手不见五指。
这是我第一次为陵墓作画。
我在盘算着,会不会如别人传言的那般在竣工的当天便被处死。
但是,我必须搏一次,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飞黄腾达的机会。
要知道,画师要想出人头地,比将军和政客还要有难度。
漂泊了十年,我必须要为下半生做好充分的储备。
尽管我不是个深谋远虑的人。
在游历的途中,我见过不少奇特的民俗和壮观的自然景象,这些都被我安排到画像砖之中。
然而,却被督造驳了回来。
我们只被允许画一些司空见惯的宫廷生活,不可以有任何的想象和创造。
起初我很沮丧。
不过后来,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几个月后,当我们见到了外面的太阳,我和几个画师一起欢呼新生的时候。我被鲁王宫里的人,单独带走了。
鲁王是个年过五旬的老者,我很笨拙的向他行礼。
当我抬起头时,竟然发现他的案头,摆放着我的那些被否定的画稿。
他面带微笑,很和蔼的看着我。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那么热忱的和我谈论起那些画稿来。
他先问我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我说是。
他又问我是否接触过不少游侠,我说是。
他显得非常高兴,眼睛里神采奕奕。
他承认自己非常喜欢四海为家的浪子,如果,我愿意停留,他很想为我提供机会。
我是那么感恩戴德的向他匍匐,那个时候,我最需要的,就是一张温暖的榻,和一个宽容的怀抱。
就这样,我留在了鲁王宫。
经常和刘庆忌呆在一起。
渐渐地,我发现他是个非常钟爱游侠的诸侯王。原来,这一切都和一个叫刘劲宗的人有关,但是,具体的,我不是十分清楚。
在得到了丰厚的俸禄后,我开始进一步研究绘画,渐渐的,我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布帛绘画技术,并在鲁国的贵族之间流行起来。
我的帛画,要比战国帛画更为艳丽和炫目,线条更加生动流畅,因为不断的行走和采风,各地区的绘画特点和用色技巧,被我融合在一处,形成了独特而有些诡异的作画方式,渐渐声名鹊起。
鲁王非常喜欢艺术,他时常在宴请的时候邀请我们,那段日子,是我年轻岁月里,最峥嵘的时刻,让我积累了第一批人脉。
鲁王是整个大汉朝最仁慈的诸侯王,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他治理下的鲁国,日益强盛起来,鲁国的民风,也依旧纯朴。
两年后,也就是我二十七岁那年,鲁王将一个俊美的中年人介绍给我。
他就是著名的乐师李延年。
汉武帝刘彻的男宠。
达官贵人我已经见了不少,但如他这般风流倜傥的人物,到是不多的。
我有些失神,想要为他画一幅肖像,却不料,被他笑着拦住。
他说的确是为了讨画而来,但不是为他自己。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已经传到了长安。
几天后,我被带到长安章台。
眼前的繁华一瞬间将我击倒。当李妍面带桃花妆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几乎陷入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幻境。
和着若有似无的乐声,她的身体似无骨的柳枝,飘飞在我迷乱的眼里。
那是怎样的舞蹈啊,轻的好似驾着云雾穿行在繁花深处。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长安城的花魁是她,李妍。
然而,我还是不明白李延年的用意。
直到乐声渐渐止住,李妍轻盈的伏在我的身前,那满室的清香,一瞬间都聚拢在我的鼻子底下,一缕缕的往我的肺叶里钻去。
李延年才拉着我的手说道:“杜兄,帮助我妹妹入宫。”
我忽然间有些失望,心,似乎由云端坠落。
这不过是一次交易,我望着李延年递上来的银子。
在他们的心中,我是个可以翻云覆雨的画师,至少,在帝王还没见到美人的一刻,我的画,几乎拥有最绝对的权威。
李妍望着我的眼,像多情的沙丘。
那我曾经流连过的,塞外的笼着月光和蔷薇花藤蔓的沙丘。
她缓缓张开口,对着我轻声说话。
我根本没有听见她在说着什么,我只看见那微微开合的粉嫩双唇里,隐约闪烁的洁白的贝齿。那若有若无的香气,是她头发里香脂的味道。
我轻轻俯下身去,那浓黑的发丝,闪着油亮的光。
我险些伸出手。
她柔韧的手臂已经捧起一杯美酒。
我望着那刚刚舞动翻转的手臂,罗袖滑落处,露出雪白莹润的肌肤。
酒,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喝下的酒是什么味道。
不要嘲笑我,我不是毫无见识的人。
然而,李妍,她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
我望着她匀称的身体,缓缓点了点头。
这种女人流落在风尘里,实在是暴敛殄物。
胸中忽然升腾起一种怜香惜玉的愿望,我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一时冲动的举动会为这个帝国带来什么。
于是,李妍穿上了最妩媚多姿的纱罗。
手臂上缠绕着莹绿色的丝绦,身姿妩媚的回眸一笑。
我竭尽全力的将这个瞬间定格。
仿若面对,玉门关外笼罩着月光和蔷薇花藤蔓的沙丘。
那么轻盈翩跹的美丽,让我彻底的沦陷在了章台温柔的笑窝里。
不久,这幅画被送往未央宫。
听说,龙颜大悦。
刘彻当晚便派人将李妍接入宫中,没几日,便封为美人,后升为婕妤。
这就是,我和著名的李夫人的故事。
离歌 杜怀仲(二)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我不过是个崇拜者,甚至暗恋者。
她从不知道我的心思。
她的另一位哥哥李广利,也因为她的得宠而做了将军,俨然又一个正在崛起的外戚家族。
其实,在这次交易中,除了金钱,我还有更大的收获,那就是刘彻的邀请。
我成功的走进了未央宫,成为他的御用画师。
当然,更让我兴奋的是,这样,我便可以有更多的机会看到李妍。
已经封了婕妤的李妍,变得越发的娇憨。
她的身上,开始逐渐流露出一种以前不曾被我发现的东西,后来想想,竟然是狡黠。
她是聪明的女人,却被风尘拨弄的有些扭曲,那扭曲的心,在华丽丝绸的包裹下越来越明显。
这个发现,令我痛苦了好一阵子。
后来,我发誓要找一个超越她的女子。
我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频繁的出入倚翠楼,寻找着某种精神上的寄托。
常喜,便是在那个时候进入我的视线的。
她比李妍要小一些。
身材没有李妍高挑,脸蛋要更圆些,两颊透着粉红的光。
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的舞蹈。
那支舞,是李妍跳过的。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只是那不断翻转的手臂,和弯下去的腰肢,让这支舞特别的惹人爱怜。
我看着她的脸庞,有些恍惚。
当晚,我翻了她的牌子。
常喜是个直爽的女人,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李妍谁更美?
然后脱去了所有的衣服。
望着她完全裸露的身体,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走过来,用懒散的目光看我。
“你是画师,该给我个答复。”
真是奇怪,在她强势的霸道面前,我竟变得十分听话。
我让她在我面前旋转一周。
然后告诉她,她的脸颊没有李妍温柔,眼睛没有李妍多情,身材没有李妍窈窕,双腿没有李妍修长……
我言听计从的对她进行着最中肯的评论。
她却已冷笑着扑上来亲吻我的嘴唇。
那一刻我的头一阵眩晕。
她把自己的身体作为一道响雷,带着凶狠的怨气,一头扎进我毫无准备的怀里。
我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个男人。
像个无助的孩子一般,被妓女压在下面。
我想挣脱她,然而,一切都像突然展开的江山图卷,喷薄而出,热烈汹涌,好似有一道炸雷从天边滚过。
常喜,令我措手不及的一道惊雷。
后来,我只能承认,李妍在我心里留下的沙丘,被常喜杀气腾腾的进攻夷为平地。
我,成了被她攻占的城池。
杜怀仲二十八岁起,开始了狎妓悠游,肆情声色的浪漫生涯。
我带着常喜,畅游在高山大泽之间,给她讲我的游历故事,讲鲁王墓的雄伟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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