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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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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是名贯长安的红绡,可若亲手杀死朝廷命官,屠刀,亦必然会架在我的脖子上。

就因为这样,所以那头猪就敢瞧不起我,对吗?

我的头顶有热血在沸腾飞舞。

沈优,我的丈夫,此刻他正在深冷的泥土里等待着腐烂。

他那苍白却曾经激情四射的身体,将慢慢的爬满蛆虫,光洁的面庞,将被树木的根须侵蚀盘桓的惨不忍睹。

我抬头绽开了最美的笑容。

沈优,站起来,我们一起杀掉这头该死的猪。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猪的能力。

他比我要强壮有力。

我的金簪还是没能完全刺透他的喉管。

他仍能发出支吾的叫声。

我正在注视着他,在他肥硕的身上寻找真正足以一击毙命的地方。

却在这时,门开了。

邴吉面色奇怪的出现在了那里。

当他以最快的速度关上了房门,我明白,我们找到了某种默契。

于是,我愤然起身,朝那人的心口刺去。

当我被推开时,一道雪白的光,似冰冷的瀑布,瞬间便落在那人的身上。

他甚至连哼一声都没来得及。

我无奈的看着他,邴吉。

他俯身在男人的身上擦拭着他的钢刀。像个立在战场上的将士。

哦,对了,他本来就是个将士,戍边归来的。在他的脖领上,我甚至还能看见塞外的黄沙和月光下的冰凌。

他和我,共同掩盖了事实的真相。

都水长,就这样离奇的失踪了。

朝廷没有时间来管这些事情,既然没有抓到凶手,便由另一个年轻人代替了他的位子,听说,叫商誉。

我没兴趣知道这些关于权利的更迭,我只关注,后来再没人提起那头猪的事情。

其实,这件事情里,霍光和邴吉,都帮了我的忙。

我安然的逃离了法度的制裁,默默的,将这个故事埋葬。

长安的风尘岁月里,我越发的容光焕发,声名显赫。

然而,人终究还是要老去的。我并不害怕。

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象过我的老去。

孤独一人,寂寞的,依偎在长安街头的某个客栈里。默默无闻的死去,最后,被一些善心的人,用席子卷了,埋在乱葬岗里。

每当想到这些,我都觉得好笑。

人,从来就是这样悲哀,我们之间的区别,不过是死的时候,被葬在了哪里。

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

看起来,我的老去,应该不是我想象里的样子。

两个男人,共同改变了我的生活。

他们像上天派来为我祈福的人。

第一个就是淮商沈优。

我的丈夫。

他用一半的家产为我打造了可以挥霍几辈子的金穴。

接下来的,就是邴吉。

上林苑将军。

他成为了我最后的客人。

他说,要娶我。

我只是笑着摇头。

他说,我不介意。

我仍旧摇头。

他说,那好吧,我把家搬到倚翠楼来。

这次,我点了点头。

我们都是不怕死的人,因为我们都做过足以让自己赴死的事情。

我们都是枕着尸体睡觉的人,谁让这是个乱世。

我们什么都不介意,我们只要活着,然后死去,从不想日后的事情。

卫皇后全族被诛,霍光满门抄斩,就连金枝玉叶的鄂邑,和身为皇子的燕王刘旦都无法避免的沉浮和杀戮,我们,又怎能逃过呢。

邴吉始终没有娶亲,其实,他是把我,当成了妻子的。

而我的心里,丈夫叫沈优。

邴吉救助的孩子刘病已,后来成了汉宣帝刘徇。

他被封了光禄大夫。

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这一切,要归功于十八岁的上官燕。

在我的眼里,她不过是个孩子。

可她却有这比我还要凛冽果敢的作风。

我很敬佩她。

邴吉曾不止一次的说过。

“我们是最幸福的人,因为没有族人可以令邴家兴旺,因而,也就没有被屠杀的必要。”

我知道,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真心的。

他站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仰望着天边的月亮。

我们,只是两个人,孑然独立的两个人。

其实,邴吉从没有沾沾自喜或者膨胀跋扈。

从霍光身上,他懂得了权倾朝野等于万劫不复。

于是,他只是那么谦虚谨慎的围绕在他的陛下周围。

刘徇虽然年轻,却有着和刘弗陵一样的城府,他甚至更为果敢霸气,却从不会将喜怒形于表面。

他是刘彻与刘弗陵的结合体,既勇猛威武,又适可而止。

霍光挑战了他的底线。

用许平君的死为自己埋下了粉身碎骨的祸根。

我告诉邴吉,我们或者可以归隐。

他说,放心吧,我什么都不要,刘徇就像我的孩子,我只想看着他成长成大汉朝的中兴之主。

我仍有些忧虑。

不过,后来的事情证明,我的确多虑了。

邴吉的官位,升到光禄大夫就停止了。

他没有继续在政治上拼尽全力。

刘徇对他很尊重,他们君臣之间,存在着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感情,我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

或许是患难相救,或许是莫逆之交,或许是道义之举。总之,刘徇看我们的眼神,总是非常诚恳和友善的。

这让我终于放下心来。

再后来,我真的老去了。

在邴吉的怀里。

没有悲哀的眼泪,也不会被葬在乱葬岗上。

我知道,迎接我的是另一个美好的世界,那里不会再有没完没了的杀戮和险恶的嘴脸。

我依旧是牡丹,开放在风尘中,却陨落在邴吉飘舞着塞外黄沙的怀抱间。

“别怕,早晚我们会再见,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

我看见一道白光,深处,是沈优幸福的笑脸。

他的脸庞第一次那么的清晰,就像年轻时一样。

他没有被尘土和树根掩埋,我轻轻的飘起,跟着他的脚步,朝那遥远的虚空走去。

离歌 杜怀仲(一)

我出生在鲁国。

齐鲁大地,用博大而宽厚的胸膛孕育了无数文人墨客。

最让人膜拜的,就是孔丘。

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我自由的成长。

最终,成为了一位云游四方的画师。

年轻时候的日子,是拮据的。

然而,狂放的心,却从没有停止过幻想。

在我刚满十五岁的时候,便带着不多的行李,离开了养育我的鲁国。

因为,我的父母死在那一年的大雪里。

我漫无目的的漂泊,先后去了齐国,赵国,燕国……我几乎是在用脚步,丈量着大汉朝的版图。

然而,最让我难以忘怀的,却是玉门关以外的景色。

那些放大了的山脉和河流,用常人难以想象的狰狞豪迈宣泄着最雄浑的霸气,那些苍凉的绿色,让人看在眼里,便挥之不去。

我沉浸在这漫天遍野的雄性景象里,发现了纯粹的阳刚之美。

那是令人动容的震撼力。

沿着张骞出使的路线,我游历在最澎湃的山川之间,忘乎所以,热泪盈眶。

在这些年少的浪迹中,我的画艺飞速精进起来。

从各种地方艺术中吸取养分,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笔财富。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完成了肆意悠游的日子,回到鲁国。

因为,我听说,鲁王刘庆忌要为自己开凿陵墓,需要一批画匠。

那个时候,虽然我还只能算是个匠人。

为鲁王开凿陵墓是件颇费周折的大事。

许多人拿着图纸走来走去,选来选去。

最终,在曲阜亭山附近开始动工。这是场声势浩大的工程。

在三个月后,我和其他几位匠人,被带到了墓室内。

进入甬道开始,就有火把分列在两边,如果没有这些火光,我猜这里该伸手不见五指。

这是我第一次为陵墓作画。

我在盘算着,会不会如别人传言的那般在竣工的当天便被处死。

但是,我必须搏一次,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飞黄腾达的机会。

要知道,画师要想出人头地,比将军和政客还要有难度。

漂泊了十年,我必须要为下半生做好充分的储备。

尽管我不是个深谋远虑的人。

在游历的途中,我见过不少奇特的民俗和壮观的自然景象,这些都被我安排到画像砖之中。

然而,却被督造驳了回来。

我们只被允许画一些司空见惯的宫廷生活,不可以有任何的想象和创造。

起初我很沮丧。

不过后来,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几个月后,当我们见到了外面的太阳,我和几个画师一起欢呼新生的时候。我被鲁王宫里的人,单独带走了。

鲁王是个年过五旬的老者,我很笨拙的向他行礼。

当我抬起头时,竟然发现他的案头,摆放着我的那些被否定的画稿。

他面带微笑,很和蔼的看着我。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那么热忱的和我谈论起那些画稿来。

他先问我是不是去过很多地方,我说是。

他又问我是否接触过不少游侠,我说是。

他显得非常高兴,眼睛里神采奕奕。

他承认自己非常喜欢四海为家的浪子,如果,我愿意停留,他很想为我提供机会。

我是那么感恩戴德的向他匍匐,那个时候,我最需要的,就是一张温暖的榻,和一个宽容的怀抱。

就这样,我留在了鲁王宫。

经常和刘庆忌呆在一起。

渐渐地,我发现他是个非常钟爱游侠的诸侯王。原来,这一切都和一个叫刘劲宗的人有关,但是,具体的,我不是十分清楚。

在得到了丰厚的俸禄后,我开始进一步研究绘画,渐渐的,我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布帛绘画技术,并在鲁国的贵族之间流行起来。

我的帛画,要比战国帛画更为艳丽和炫目,线条更加生动流畅,因为不断的行走和采风,各地区的绘画特点和用色技巧,被我融合在一处,形成了独特而有些诡异的作画方式,渐渐声名鹊起。

鲁王非常喜欢艺术,他时常在宴请的时候邀请我们,那段日子,是我年轻岁月里,最峥嵘的时刻,让我积累了第一批人脉。

鲁王是整个大汉朝最仁慈的诸侯王,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他治理下的鲁国,日益强盛起来,鲁国的民风,也依旧纯朴。

两年后,也就是我二十七岁那年,鲁王将一个俊美的中年人介绍给我。

他就是著名的乐师李延年。

汉武帝刘彻的男宠。

达官贵人我已经见了不少,但如他这般风流倜傥的人物,到是不多的。

我有些失神,想要为他画一幅肖像,却不料,被他笑着拦住。

他说的确是为了讨画而来,但不是为他自己。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已经传到了长安。

几天后,我被带到长安章台。

眼前的繁华一瞬间将我击倒。当李妍面带桃花妆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几乎陷入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幻境。

和着若有似无的乐声,她的身体似无骨的柳枝,飘飞在我迷乱的眼里。

那是怎样的舞蹈啊,轻的好似驾着云雾穿行在繁花深处。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长安城的花魁是她,李妍。

然而,我还是不明白李延年的用意。

直到乐声渐渐止住,李妍轻盈的伏在我的身前,那满室的清香,一瞬间都聚拢在我的鼻子底下,一缕缕的往我的肺叶里钻去。

李延年才拉着我的手说道:“杜兄,帮助我妹妹入宫。”

我忽然间有些失望,心,似乎由云端坠落。

这不过是一次交易,我望着李延年递上来的银子。

在他们的心中,我是个可以翻云覆雨的画师,至少,在帝王还没见到美人的一刻,我的画,几乎拥有最绝对的权威。

李妍望着我的眼,像多情的沙丘。

那我曾经流连过的,塞外的笼着月光和蔷薇花藤蔓的沙丘。

她缓缓张开口,对着我轻声说话。

我根本没有听见她在说着什么,我只看见那微微开合的粉嫩双唇里,隐约闪烁的洁白的贝齿。那若有若无的香气,是她头发里香脂的味道。

我轻轻俯下身去,那浓黑的发丝,闪着油亮的光。

我险些伸出手。

她柔韧的手臂已经捧起一杯美酒。

我望着那刚刚舞动翻转的手臂,罗袖滑落处,露出雪白莹润的肌肤。

酒,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喝下的酒是什么味道。

不要嘲笑我,我不是毫无见识的人。

然而,李妍,她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

我望着她匀称的身体,缓缓点了点头。

这种女人流落在风尘里,实在是暴敛殄物。

胸中忽然升腾起一种怜香惜玉的愿望,我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一时冲动的举动会为这个帝国带来什么。

于是,李妍穿上了最妩媚多姿的纱罗。

手臂上缠绕着莹绿色的丝绦,身姿妩媚的回眸一笑。

我竭尽全力的将这个瞬间定格。

仿若面对,玉门关外笼罩着月光和蔷薇花藤蔓的沙丘。

那么轻盈翩跹的美丽,让我彻底的沦陷在了章台温柔的笑窝里。

不久,这幅画被送往未央宫。

听说,龙颜大悦。

刘彻当晚便派人将李妍接入宫中,没几日,便封为美人,后升为婕妤。

这就是,我和著名的李夫人的故事。

离歌 杜怀仲(二)

其实,在这个故事里,我不过是个崇拜者,甚至暗恋者。

她从不知道我的心思。

她的另一位哥哥李广利,也因为她的得宠而做了将军,俨然又一个正在崛起的外戚家族。

其实,在这次交易中,除了金钱,我还有更大的收获,那就是刘彻的邀请。

我成功的走进了未央宫,成为他的御用画师。

当然,更让我兴奋的是,这样,我便可以有更多的机会看到李妍。

已经封了婕妤的李妍,变得越发的娇憨。

她的身上,开始逐渐流露出一种以前不曾被我发现的东西,后来想想,竟然是狡黠。

她是聪明的女人,却被风尘拨弄的有些扭曲,那扭曲的心,在华丽丝绸的包裹下越来越明显。

这个发现,令我痛苦了好一阵子。

后来,我发誓要找一个超越她的女子。

我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频繁的出入倚翠楼,寻找着某种精神上的寄托。

常喜,便是在那个时候进入我的视线的。

她比李妍要小一些。

身材没有李妍高挑,脸蛋要更圆些,两颊透着粉红的光。

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的舞蹈。

那支舞,是李妍跳过的。

我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只是那不断翻转的手臂,和弯下去的腰肢,让这支舞特别的惹人爱怜。

我看着她的脸庞,有些恍惚。

当晚,我翻了她的牌子。

常喜是个直爽的女人,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和李妍谁更美?

然后脱去了所有的衣服。

望着她完全裸露的身体,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走过来,用懒散的目光看我。

“你是画师,该给我个答复。”

真是奇怪,在她强势的霸道面前,我竟变得十分听话。

我让她在我面前旋转一周。

然后告诉她,她的脸颊没有李妍温柔,眼睛没有李妍多情,身材没有李妍窈窕,双腿没有李妍修长……

我言听计从的对她进行着最中肯的评论。

她却已冷笑着扑上来亲吻我的嘴唇。

那一刻我的头一阵眩晕。

她把自己的身体作为一道响雷,带着凶狠的怨气,一头扎进我毫无准备的怀里。

我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个男人。

像个无助的孩子一般,被妓女压在下面。

我想挣脱她,然而,一切都像突然展开的江山图卷,喷薄而出,热烈汹涌,好似有一道炸雷从天边滚过。

常喜,令我措手不及的一道惊雷。

后来,我只能承认,李妍在我心里留下的沙丘,被常喜杀气腾腾的进攻夷为平地。

我,成了被她攻占的城池。

杜怀仲二十八岁起,开始了狎妓悠游,肆情声色的浪漫生涯。

我带着常喜,畅游在高山大泽之间,给她讲我的游历故事,讲鲁王墓的雄伟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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