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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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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那是一个傍晚,可能有星星,可能天只是黑着,我的爸爸夜行在灌木丛生的操场上,突发香港脚,于是他低头想抠一下脚丫,哪知却抠到了一把冷冰冰沉甸甸的斧头,比打落了美式飞机还要兴奋的他一手拎了起来,只可惜那把斧头太过于沧桑,所以我至今都不能用文人们钦定的词组“寒气逼人”、“寒光闪闪”等我这辈子都可能不会用的词汇来形容它,我只能说它很老。然而就是这把锈迹斑斑的斧头,刚被我爸爸藏到垃圾箱里就被老李发现了,之后它待在了配电房外的扫把底下,也就是说我爸爸本来准备明日分拣之后,再带着它溜进收购站,然而这个又让我可以在麦当劳里被女孩子骗走一支玉米棒的机会随着老李的眼疾手快而落空了。
  当然老李想让他女儿再美白一个部位的良好愿望也是不能如他所愿的,因为无处不去的小冯在清扫校园寻找扫把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没有看第二眼,他随后就把它藏在了学校的花房里。但是他忘记了我的爸爸除了要把学校的门看好之外,还要修门,于是我的爸爸在锤子、钉子、锯子等等道具的掩护下,来到了小冯早已设置好的机关重重的花房里,救出了这把受苦受难的斧头兄弟。当然那天晚上小冯的夜生活也因此变得无聊起来,他的声音已经很久都没有在发廊的夜空哀鸣过了。
  第一轮的结局是我爸爸暂时控制住了这把斧头。而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全家都生活在了别人不友好的眼光中,但是我们顶住压力没有屈服。但是斧头又不见了,它可能到了老李的手上,也可能又回到了小冯的花房里,只是这已经不重要,不管这把斧头现在在哪,最后还是要回到我爸爸的垃圾箱里去,然后再次迷失,这几乎成了我爸和老李、小冯这三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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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三章(9)
我们三家就是靠着这把光秃秃的斧头,消磨着我们的一天又一天,成为我们度日的乐趣。
  可是后来,不知是谁,竟然把斧头藏到了校外,也就是说,现在不仅要盯着内部的冷枪还要防着校外的暗箭,小偷们的加入使他们再也没有任何心思工作了。
  他们的脑子里唯一运转着的是:那把斧头现在在谁那里?藏在何处?
  只可怜那把斧头就是想自杀都没有工具啊。
  直到有一天,当学校的厕所已经尿流成河,大门已不再是学生唯一的通道时,我们才粗心地发现,我的爸爸、老李、小冯已经失踪了整整一个星期了。校长把烟头一扔,摆出一副指点江山的架势说:换人!于是我们全家就开始清点东西了。而老李的女儿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坐上了屠夫的嘉陵牌摩托。
  当我的爸爸、老李、小冯衣衫褴褛地走进我们家昔日看守的学校大门时,我清楚地看见,他们的两手是空空的,他们的眼睛是红红的,他们的胡子是疯长的,他们的双腿是软软的,然后我听见一个人在骂。
  “狗日的,早知道这样我们三个人平分算了,平分,说不定又能让我儿子在麦当劳里被女孩子骗上一次呢!”我知道,这是我的爸爸。
  “别说了,要不是你们俩把斧头藏来藏去的,谁愿意跟你们耗,我早就拿去换个十来八块的给我女儿再白一个部位了,妈的,到头来竟便宜了那帮守电线杆的。”我知道嚷嚷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电工老李。
  小冯也想愤愤几句,可是看到了我们家的大包小包,他也就不再说话了。我的妈妈正手拿着塑料袋,很认真地把酱油和粗盐一瓶一袋包扎好,放进去。
  我的爸爸突然吼道:“你们在干什么?”
  我的妈妈没有说话,她开始收拾我们家唯一的现代化的炊具——电饭煲了。
  不瞒你说,就是这个多少看起来有些接触不良的电饭煲,还是我姐姐为了堵住我妈妈思乡的嘴,才咬咬牙,给了我们的。
  好歹我们也算是见识了城里货,过上了和城里人相符合的生活了啊。我的妈妈怎么也因此看到了城乡生活之间的差别,由原先的有事没事吵着回家的三天一唠叨变为五天一个周期了。可以说这插头有些磨损的电饭煲来得很及时,它不仅抚慰了我们家的食欲,更重要的是对于我个人来讲,它使我多获得了两天人世间最基本的也是最宝贵的权利——清静。
  如果我生来注定不能有清静的命运都是因为我的妈妈,那让我怎么去感谢那所谓伟大的母爱呢,还是感谢电饭煲吧,感谢它我至今还没有耳聋或成为疯子。
  当然,这插头虽然有些磨损的电饭煲,是我们家在城里生活过的唯一的证据和痕迹,如果不是因为没有人相信,我爸爸在后来的乡村生活中肯定会把它和我共同收列进我家的博览馆,当作光宗耀祖的实证,在骗取他人善良的羡慕的同时也为自己毫无希冀的乡村生活带点夕阳残照般的希望。
  那个时候,尽管他可能已不能下地,但他还是会把手扶在锄头上,尽力挺直腰板说:“当年,我在城里吃鸡,就吃鸡骨头,为什么?因为我家有电饭煲,电饭煲知道吗?就是你别管什么骨头,放到里面咕嘟十分钟,比咱脚下的泥还烂。”或者他手拿着芭蕉扇蹲在傍晚的村口,逢裤腿上有泥的庄稼人便说:“今天到我家煮玉米吧,电饭煲,一分钟煮一个,煮一个一分钱。”
  如果有人搭理,他就会说:“早跟你讲了,不信,现在人都满了。”
  如果没人响应,他就会摇摇头:“看来现代化在农村真的比见外国人还难。”
  这些都是我为爸爸提前准备好的台词,但是很遗憾,我的爸爸最终选择了留守,他宁愿在城里过着猪狗不如的异乡生活,也不愿意再次回到我们的破旧的乡村。
  结果是我和我的妈妈回去了,我的爸爸选择继续在城里混,似乎水手总有一天会混上船长,有一天我的爸爸混到了南京,并且竟然得以暂时的安定,他来信告诉我们的时候,我的妈妈正为我的学费发愁,所以我的妈妈送我来南京求学,正是这样发生的。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四章(1)
1
  在学校的壹号茶餐厅,我和赵彬彬不停地说着话,没话也要找话说,说过的重新再说,我们宁愿不知所云、胡说八道也要说,我们害怕沉默。沉默一来我们的不安也就来了,不安就是无所适从,不安就是破绽百出,不安就是一目了然,不安就是如坐针毡,不安就是厌烦透顶,而这不是我们的初衷,我们要的是快乐,快乐,再快乐。
  好在我们俩都还算健谈,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冷场,我大谈尼采,她就阔论杨采妮,我说《羊脂球》还可以,她就点头说杨紫琼也不错。
  我觉得我们光这样还不够,于是我就让新来的琴师吹了一曲节奏明快的陕北民歌《山清水秀》,以营造些我所需要的氛围,哪知尚未吹完,赵彬彬便两眼泪汪汪地在飞扬的土埙声中哭开了。紧张得我是忙不迭地给她准备纸巾,废话也是一大通一大通地往外倒,但是这一切丝毫都影响不了赵彬彬——她一哭就没完没了,我最后是连哄带骗才把她架到马路上,而这中间我是连问都不敢问是什么原因促使她泪水哗哗直流的。
  我只知道我要尽快地把她弄走,尽快地将其虏获。
  那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们东摇西晃地走在马路上,没有拦下来一辆的士,接着我们横穿马路,来到了公交牌下,此时的赵彬彬心情已大有改观,尤其当2路车冲破汹涌的车流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她竟然睫毛飞扬地笑了。
  从那个时候起,她是一个善变的女人的印象,就开始在我心底扎根萌芽了。
  没有费任何力气,我们便被后面疯狂的乘客推进了车厢里。车厢内,站立的人群已经吞没了坐着的人群,赵彬彬双手勾住我的脖子,脚尖微踮,生怕被人挤到窗外黄澄澄的马路上。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来自于她体内的芳香,有点番茄汁和热腾腾的奶香味,比我小时候语文老师刚搽过的香脂味还要好闻些,但是我敢保证她绝不是也搽了什么护肤霜之类的化妆品,那是她原汁原味的体香。
  后来我在由汽车急转弯引起的骚动中偷吻了她,也得到了验证。这么一对比,沈小菁就不行了,她的脸蛋虽然也很好看,但是吻上去总有一种油腻腻、湿漉漉的感觉,像隔了一层皮纸一样,显得很不真实。很显然,那是护肤水的味道。
  我们在红旗广场下了车,广场上的钟声响了十下,我们依旧往前走。周围的建筑物很乱,我们在乱七八糟的街巷里寻找一栋三层的白色小洋房,那是赵彬彬的爸爸与她妈妈离婚时留给她继承的,本来还有一辆现在早已停产的北京吉普,不过她十岁那年动了一场大手术,就让她妈妈给当了,确切地说也算是给卖了。
  就这件事赵彬彬一想起来就哭,她后来就常对我说她宁愿在那家医院里眼睁睁地死掉也不愿动那辆车的,那辆车是留给她心爱的白马王子迎娶她的时候往拱形吊顶的大教堂里开的,路上要绿树成阴,两旁还要有画眉和喜鹊的啁鸣声,通往教堂里的路越远越好,而且不需要半路加油,就这样一直开下去,开下去,开往快乐的天堂,待在温暖的车里,为的是只和心上人在一起。
  我不止一次地表示我要占有那辆车,赵彬彬就不止一次地傻笑。她傻笑的样子很可爱,就像沾满泥土的萝卜上还系着一根红绳,她的头一点一点的,撒娇的句子源源不断地从嘴里冒出,你开呀,开呀,要开就要记得保养哦。紧接着我就听到了丝带滑落的声音,看到了青春的胸脯此起彼伏,感觉到了马路上传来的清凉的风。——我开车了。
  2
  这一次我绝对没有,这一次我还在寻车的路上或者说还在熟悉车内的构造。
  我们穿过密不透风的花园,顺着石梯直接上了二楼。
  由于赵彬彬在卫校读书这几年一直生活在这里,所以房间内的一切都布置得井井有条,还有暗香浮动。
  赵彬彬给我开了冰箱,我翻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啤酒,尽是些水果牛奶橙汁等等诸如此类的小女生才吃喝的东西。我只好倒了一大杯冰水,拣了一条双人沙发坐下来慢慢地喝,喝完我又倒了一杯,我太渴了,然后顺势一仰,倒在了温软的海绵里,那一刻我的心都酥了,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旁若无人地痛快过,有一个字飞快地掠过我的心尖——家,对,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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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四章(2)
这是我的家吗?赵彬彬。
  我可以永远这么睡去不被人叫醒吗?
  我可以把电视都看完而没有人打扰我吗?
  你可以每天起得很早混在家庭主妇的行列里买来新鲜的蔬菜为我烧饭吗?
  你可以在黄昏来临的时候把我阳台上的衣服收起来叠好并洒上香水吗?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呀,你别老是看着我不说话啊。
  没有多久我就在自己的幻想中,在等待赵彬彬的答案中,不再作声,我睡着了。
  3
  我第一次在尿急中醒来前往厕所的时候,赵彬彬对我讲起了她烂漫而又漫长的童年,是我接下来的一泡尿加速了她成长的速度,她开始打开青春的大门进入十四岁了,可是我还嫌不够快,于是我又迷迷糊糊地提着裤子第三次冲进了那间金碧辉煌、飘荡着水果味的盥洗室。
  等我重新回到床上的时候,赵彬彬的卫校生活已经不紧不慢地开始了。我估计一群半大不小的女孩子也干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于是又一头扎进了被窝里,晃晃悠悠地睡去。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起夜,我想我就喝那么点水,再出来就不大正常了,我在没有尿意打扰的梦里,一觉睡到大天亮。
  醒来的时候,赵彬彬一把抱住我,泪水再一次齐刷刷地向我涌来。我看了看窗外逗留在叶片上的光线,也就七点多钟的样子,我就问她大早晨的有什么好悲戚的。赵彬彬不理我。
  我吻了她滚烫的唇和唇下的热泪,我想一路吻下去,但没有成功,我的耳朵已经被赵彬彬死死地咬住不能动弹。赵彬彬一边咬住我的耳朵一边对我说:“失恋,我失恋了,我的男朋友不要我了,我失恋了呀。”她不止一次地重复着这句话。她每重复一次我的心就难过一次,她哪里知道我为什么难过啊,她只想把我搂得紧些、更紧些,找个温暖的怀抱靠靠。
  我们滚作一团,然而我什么也没做,我很茫然。我为自己无端的存在和出现而茫然,我为现在的身份而茫然,我为不能左右赵彬彬的情感而茫然。我起身穿好衣服,推开蓬头垢面的赵彬彬和紧闭的房门,走下楼去。
  外面的天气很好——拥有这么好的天气又有什么用呢?我感叹着走出院落,突然记起自己还是一名学生,于是我在伸向学校的林阴小道上奔走如飞,慌乱中我竟然还欢快地吹起了口哨,我想我可能是爱上赵彬彬了吧。一想到赵彬彬那漂亮的小嘴巴,我就很高兴。
  

我该找谁去告别 第五章(1)
1
  在此,我还想回头再来补充一下我乱七八糟的小学生活。
  我刚读小学的时候,成绩排位总要从后面瞅起。我爸爸当时不愿意这样做,所以每次当他从前面开始数我的名次时,总是有着一眼望不到边的失望。这种失望促使他对自己又是蹬足又是捶胸,对我则又是拳打又是脚踢。
  就是这种时候,如果运气好,我还能被我爸揍得头破血流,然后我妈就会让我大补一顿,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样样齐全。我当时就想,人家累死累活万分用心地考个第一也未必能佳肴美味,我漫不经心地考个一眼望不到边就能鱼肉纷纷,这样的好事想想都很过瘾,更别说真的发生了,所以我的成绩始终是义无反顾地一塌糊涂。
  后来我到了三年级的时候,我爸就不打我了,作为我爸的替补,我妈这时气宇轩昂地站了出来,她不舍得打我,而且她能否打得过我,我也很怀疑。
  不过我知道她一天到晚有着滔滔江水般的唠叨,所以除了在几个关键问题上(学习自然也当属此列),我一般都很听话。有必要说明的是我爸之所以放弃他一贯的暴力政策是缘于他日益陡增的年龄和日益老去的肌肉,他打起我来常常不如以前那么痛快淋漓了,而且有时作为打我的代价他还要冒着搭上半条命的危险用来气喘吁吁。
  2
  我就是在我爸对我的影响力退居二线的时候走上与铁为伍的道路的。
  那时候,我常常和一个叫麻子的同学走街串巷去寻找一切含有铁元素或者铜元素的制成品。我们把捡来的废铜烂铁收集成堆在各自家中的屋里,等待周末的到来,卖掉,然后我和麻子的身影便会频频出现于学校门口那间飘荡着糖果味的小卖铺里,摇晃不已。
  而这又让许多忙于参加奥数的同学艳羡不已,他们看着我们咬掉大块大块的巧克力,他们看着我们干掉大瓶大瓶的汽水,我知道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而且我还看到他们嘴里吞着口水。我喜欢看着他们离奇地吞着各式口水,因为这让我看不起他们,所以打那开始,我一想到那一帮学奥数的傻小子正吞着口水心里就舒服得像阳光照射着大地。不过吞口水虽说也很过瘾,时间一长,他们就不再单单寄希望于吞口水这种低层次的过瘾上了,他们希望能够切切实实地美一回,为此,他们中间开始有人偷偷拎着水果和大头鱼走向了麻子家并不宽敞的门房里,点头哈腰。
  麻子对收买他的人眉飞色舞地说:“我们下午放了学就去捡铁,什么铁都捡,捡了就去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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