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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康志-第2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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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明媚也是一样的感动,兄妹二人的手连得更紧了。
赵桓平复一下心情,自失地一笑:“谢谢你,如果没有今天,三哥将变成大宋最无能的皇帝,会成为千古笑柄的!”
明媚神情地说:“不,你是大宋最伟大的皇帝,也是我们中国最伟大的皇帝。”
“是吗?”赵桓哈哈大笑,三哥的笑声好张狂啊,明媚都有些害羞了。
回到皇宫大内,赵桓升文德殿,封明媚帝姬为——护国永福帝姬,封宗炜为燕王,宗强为庄王,而后大宴群臣。
两兄弟坐了一桌,宗强兴致勃勃地观看着歌舞表演,听着好听的音乐,吃着美味佳肴。寻一个空挡,宗强小声说道:“八哥,你发现没有!这里的女人更美,这里的男人更有教养,百姓们生活更富足,吃的东西味道简直是想象不到的美味,难怪我国许多人一直梦想着要征服大宋,他们是不是想把这些东西据为己有?”
宗强凝神道:“他们的国土是我们的三倍,他们的人口是我们的十倍,他们创造的财富是我们的百倍,得想个什么办法才能彻底打败他们呢?”
哇,原来做梦的人不止一个,还要再加上一个八哥啊!宗强还小,他要享受现在的生活,懒得去想那些太过高深的问题呢!
第七章 弄月(一)
“姑姑你看,‘阎家胭脂铺’新到的腌制,色彩特正,似乎比贡品还要强些呢!”
明媚从兰若手中接过研制盒,先闻一下味道,再用手指蘸了一点,细细捻着,仔细观察一下色泽,这才赞道:“是很不错。想不到阎家胭脂铺还在,二十多年了,还是没有变啊!”
兰若诧异地问道:“您原来也用过他们铺子里的胭脂?”[517z小说网·。517z。]
明媚笑道:“当然!二十年前,阎家胭脂铺只怕比现在还有名气,李太妃、贵妃娘子还有我都喜欢用,京城里的女子纷纷效仿,也不讲究一个适合不适合。为了拉拢我们,东家不止一次地往卿儿手里塞钱,卿儿有没有这回事?”
卿儿扮一个鬼脸道:“钱没有多少,我的胭脂却不用花钱咧!”
兰若扯过一块绸缎,说:“这块缎子是太子妃给我的,颜色不是很喜欢,姑姑穿倒是蛮合适的。”
明媚扫了一眼,靠在床上,懒懒地说:“是不是颜色太艳了?”
兰若撅起小嘴说道:“哪有!李太妃比您大很多,再艳一些都穿的,为何姑姑不行?贵妃娘子比您小不了几岁,想尽了法子打扮自己,姑姑得努力了,否则岂不要辱没了东京三大美人的名头?”
明媚自嘲道:“还三大美人,都老喽,三大老太婆还差不多!”
兰若道:“哪里老?我们一起上街,不认识或许要把您当成我的姐姐。您若是不信,咱们就打扮一番,上街试一试!”
这孩子说话真中听,明媚点着兰若的鼻尖,爱怜地说道:“瞧瞧你这伶牙俐齿,将来公婆怎么吃得消?”
活泼地兰若忽然羞红了脸,低头不语,卿儿若有所思地说:“听说想娶帝姬的男子从东京排到了交趾,如何一个都瞧不上?”
兰若却道:“哪有那么夸张,卿儿姑姑才是伶牙俐齿呢!再来取笑,人家就不来了!”
明媚朝卿儿说道:“给我们拿点东西喝吧,也没说多少话,口渴的厉害呢!”
卿儿笑着出去了,明媚越看兰若越喜欢,拉起嫩白的小手,道:“难道就真没有中意的?”
中意的不是没有,要人家如何说得出口?
兰若嗔怪道:“就不能说点别的?谁见到了人家都要说上一气,活活烦死人了!”
“好好,说点别的,免得兰若烦。”
圣上赐下的宅邸华丽气派,比赵谌的太子府还要讲究,吃的穿的用的一应具全,贵妃、宸妃两位娘子时不时地过来说说话,看看缺什么短什么没有,亲热殷勤几乎做到了家。宰相执政轮番上门拜谒,明媚也见到了朱孝庄。朱孝庄还是那样儒雅潇洒,身上少了些年少轻狂,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变。两个人心平气和地说话,如同多年的朋友,对方眼神中流露出的真诚,看了就觉得心中暖融融的。从别人的口中,明媚知道了朱孝庄大概的情况,她曾经深深地伤害了他,他没有埋怨没有忧伤,能再看到他,能说说话,明媚也就知足了。
卿儿端着木瓜汁回来,宗炜兄弟也随了进来。
宗炜克制着心中的激动,淡淡地说:“兰若表姐也在?”
宗强则道:“姐姐,帮我找一个马球高手,我要好好修炼一番,今天被赵诩侥幸赢了两个球,瞧把他得意的。”
兰若朝宗炜矜持地回礼,扭头对上宗强,神采飞扬地说道:“马球高手?”
“正是!”
“呵呵,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今后就跟着姐姐混吧!”
宗强大叫道:“汉人能吹牛我早就领教过了,哪想到姐姐也……”
兰若大急:“喂,小子,说话客气点!若是不服,撒马来战!”
“一言为定?”
“快马一鞭!”
明媚笑问道:“兰若也会马球?”
兰若仿佛换了一个人,立即转成了大家闺秀的模样:“就会那么一点一点点而已!”
卿儿当即出来揭短:“我可是听贵妃娘子说过,兰若帝姬的马球在京城女子中自认第二那就没有第一了!”
宗强当然不服气:“女孩子打马球,水平高也高不到哪去!”
兰若一跳老高,叉腰怒道:“小子,竟敢瞧不起女人?看我明天不狠狠地教训你,我父皇说女人能顶半边天,女人也不是你能欺负的?”
“好了,好了!”明媚出面劝架,一场争执才算罢休。
宗炜喝茶,宗强跟着女人喝梨汁,宗炜放下茶杯,道:“母亲,儿子想先到东京大学学习一段时间,然后再出来做事!”
赵桓和明媚提过,宗炜兄弟可以读书,也可以当差做事,主要看孩子们自己的意思吧!
明媚道:“这样也好!强儿,你有什么打算?”
宗强低头说道:“我还没想好,过几天再来回禀母亲可好?”
宗炜干脆地说:“想什么想?跟我一起读书吧!”
瞧着母亲也是一样的意思,宗强只能无奈地答应下来。宗炜要去东京大学转转,兰若是最合适的向导,宗强想跟着,兰若却道:“不想输得太惨,就老老实实地在家练习。你可要记住,姐姐也是女人,如果你输了,就是姐姐的徒弟了,到了那时,庄王殿下的面子可怎么好啊!”
年幼的宗强中了狡猾敌人的圈套,留在家中摩拳擦掌,为即将到来的大战做准备。望着兰若欢快的背影,卿儿偷偷地笑了。
兰若与宗炜并辔而行,文鸯和一名小厮缀在后面五六丈的地方,缓缓跟随。
兰若是一个主动的姑娘,主动说道:“今天天气不错!”
“是啊,真不错!”
“黄龙府要冷一些吧?”
“当然!”
宗炜有一句答一句,显得非常被动,他自己可能都没认识到这一点,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和女孩子打交道,没人教过他也没有相关的经验,不被动才怪!
兰若“噗嗤”一笑:“宗炜表弟也是的,和我说话还脸红?不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倒象一个羞答答的小丫头呢!”
兰若这么一说,宗炜越发不自在了。怎么也要表现的自然一些,怎么都不能输给一个女人不是?
宗炜道:“原来以为,大宋的女子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道描龙画凤,做爹娘的乖女儿,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嘛!”
兰若道:“这就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学问还在书外啊!”
“学问还在书外?”宗炜反复念叨了两遍,郑重地说:“多谢表姐教诲!”
兰若促狭道:“我又教你什么了?”
“就这样一句话,足够受用终生了。”
一时间,谈话似乎进入了死胡同,两人都知道再说些什么,只是闷头向前。
汴梁城四水穿城,流水小桥随处可见,河面上船儿悠悠荡荡,间或可见浓妆艳抹的女子,穿着华丽的衣裳,停在船头,从身边滑过,令人凭生恁多的遐思。
宗炜由衷地赞道:“汴梁城妩媚多姿,实乃形胜之地也!”
兰若骄傲地回道:“我去过长安、洛阳、大名府、燕京城、兴州城,它们都没有汴梁妩媚;还去过江宁府、杭州府、扬州,它们都没有汴梁大气。走过很多地方,还是最喜欢汴梁,也许是家乡的缘故,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吧!”
宗炜诧异地问道:“你如何去过这么多地方?”
潜台词就是,你一个女孩子家,实在是够疯的!
兰若从来不把人往坏处想,父皇称赞她善良,大哥赵谌训斥她心无城府,反正不管别人怎么说,兰若就是兰若,只要自己开心快乐就好了。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父皇几乎每年都要出巡,我只要一抱住父皇的胳膊,这么摇上一摇,无论什么要求父皇都会答应的。”
大宋人口九千万,宗炜最感兴趣的就是当今天子赵桓,他很想多了解一些赵桓的事情,不由得问道:“这样做不担心劳民伤财吗?”
“御史也这么说,不过,父皇一心要做的事情,谁都没办法阻拦的。也就是将随行的官员数量减一减,护驾的虎贲压缩到最少,为了让我们增长见识,皇子帝姬只要想去就没问题喽!”
宗炜得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慈父,从赵桓对待母亲的许多做法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赵桓是一个非常重视感情的人。这不同于一般的帝王,他的父亲就不是这样的。父皇带他第一次打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男人成大事必须心狠手辣,不管使用什么手段,重要的是结果。
如果不是母亲,也许他会变得比宗磐、宗弼等人还要冷酷,站在现在的立场上来说,他要感谢母亲,因为现在他知道了一件事:每一个人的脾气禀性千差万别,别人尽可以冷酷无情,他却做不到。望着眼前美如天仙的女子,宗炜暗暗发誓,不管将来形势如何发展,他都不能利用兰若来对付赵桓,他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千万不能把人做小了。
第七章 弄月(二)
街道两边都是做生意的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非常热闹。
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牵着一匹骏马,高声叫道:“行家过来看看我的马,纯血大宛宝马!”
一人上前,搭搭马的鬃毛,看看马的牙齿,问道:“多少钱?”
少年道:“三十贯!”
“太贵了,十五贯!”
少年干脆地回绝:“不卖!”
宗炜爱马懂马,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确实是产自大宛的宝马,年龄在三四岁左右,通体火红,一根杂毛都没有。这样的马,在上京也要卖到这个价格,在汴梁城不是应该贵一些?
宗炜道:“等一下,我去去就来!”
兰若陪着宗炜过来,宗炜仔细观察了一遍,道:“这马叫什么名字?”
“火凤!”
“好,我买下了!”宗炜摸摸身上,没带钱,挥手叫身后的小厮,鬼东西早被文鸯把魂勾走了,也忘了带钱。宗炜憋个大红脸,好不尴尬啊!
兰若给文鸯使了一个脸色,文鸯掏出一把纸币,宗炜大喜道:“给我五十贯!”
明明是三十贯,为何要五十贯?
和这位帝姬娘子的意中人还不是很熟,文鸯不好询问,直接点了五十贯交给宗炜。
宗炜把钱递给少年,道:“点一点!”
“多了!”少年将多余的二十贯送了回来。
宗炜笑道:“火凤至少值五十贯,我不能占你便宜!”
少年也不含糊:“说好三十贯的,我也不能站你便宜!”
宗炜收回钱,问道:“我可以问一下,为什么要急着卖火凤吗?”
“阿爹病了,看病的大夫说需要很多钱,我也舍不得火凤,不过,火凤会明白的!”少年将脸紧紧地贴在马儿身上,确实舍不得啊!
宗炜又将钱递过去,爽快地说:“我想交你这个朋友,你需要这些钱,先拿去用吧!需要帮忙的时候再来找我,我住在护国永福宫,我叫完颜宗炜。”
少年非常诧异,转瞬之间,也不客气接过钱,揣进怀里,抱拳拱手道:“好,多谢了!我叫夹谷冲,我认你这个朋友!”
夹谷冲留下马,急匆匆地去了,路人指指点点,真是看不明白这两个怪人呢!兰若饶有兴致地看着,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瞧着大家都高兴,文鸯嘟囔了一句:“殿下也是的!我只听说买东西的人都会极力将价格压下来,从来没看过殿下这样的好买主,不但一分不少,还给人家加钱。”
宗炜轻笑着也不解释,兰若道:“不懂了吧?这叫‘豁达可交天下客,豪情能致八面风’!”
宗炜频频点头,如同遇到了知音一般。
小厮上前牵马,四人正要离开,只听身后一人叫道:“且慢!”
一名老者,手里拎着一个酒坛子,看起来有些分量,应该是刚刚买了酒回来。戴幞头,穿青衣,平常打扮,再普通不过的一位老人。
“某刚才若是没有听错,这位大官人可是完颜宗炜?”
“正是在下!不知老人家何事相呼?”
老人笑道:“也不是什么大事,过去很久了……”
往前挪动了两步,手里的酒坛子直接抛向宗炜,而后合身扑上,骂道:“我恨不得吃你肉喝你的血,纳命来!”
宗炜一身武功,自然不会在老人身上吃亏,滑步侧身避过酒坛子,迎着老者的来势,轻轻一送。酒坛子“哗地”碎了一地,酒的香气笼罩了长街,老者“咚咚”连退几步,坐在地上,兀自不依,起身再战。宗炜在老人的逼迫之下,连连后退,嘴里不停地解释着:“老人家住手,有事好说!”
忽然,身后传来一阵怪异的声响,宗炜暗叫不好,左手一带,与老人同时跳开,一瓢滚烫的热水落在地上,呼呼冒着热气。身后一名卖馄饨的小贩,居然也加入了战斗!
小贩见热水不管用,索性抄起菜刀,拧身扑过来。
“宗炜恶贼,哪里走!”
这个仗打得郁闷,宗炜不好对老人动手,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教训一下嚣张的小贩。上身一晃,躲过菜刀,右手闪电般扣住握刀的腕子,向后一带,脚下一个绊子,胖乎乎的家伙摔在地上,着实不轻,疼得“嗷嗷”怪叫,却不罢手,骨碌起来再打。
对面两名豁出性命的普通人,甚是棘手,不料身后又有一人冲过来,听声辨位,可能是大棍一类的武器。宗炜心头火气,转身迎向来敌。
只听“砰砰”两枪,使棍的大汉倒在地上,棍子也不要了,双手摁住大腿,殷红的鲜血“滴滴答答”向下流!
兰若端着金色的手枪,喝道:“都给我住手!”
使棍的汉子吼道:“你是什么人,出来管咱的闲事!”
路边一名书生模样的小子道:“瞎了你的狗眼,兰若帝姬你都不识得?”
老人、小贩连同中枪的汉子,慌忙跪倒叩头,兰若扶起老人,愕然发现,老人的额头都磕破了。
“老人家,为何要袭击我的表弟?”兰若问道。
“启禀帝姬,臣叫曾十一,家兄曾阿九至今下落不明,听衙门里的人说,许是被这个叫完颜宗炜的人给抓到金国去了。自从哥哥走了之后,老娘念儿心切,撒手人寰;嫂嫂瘫在床上,活着比死了还难受。一个好好的家就这么败了,我和他有血海深仇,帝姬,你可要为臣做主啊!”曾十一跪在冰冷的石头地上,怎么拉都不起来,没完没了地叩头。
稍微一打听,小贩是曾十一的儿子,而中枪的汉子是温长风的儿子。当年温长风负责火药的生产,被逼不过,出卖了火药制造的相关资料,悔恨交加,自杀了。他死了还不算完,家人跟着倒霉,抬不起头来。原来过的是多么风光的日子,现在简直就是猪狗不如,温长风的儿子天天担着炊饼沿街叫卖,每天不知要骂多少遍禽兽不如的完颜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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