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山中人 (陌上相思烬)-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时候稳婆风风火火地推开房门扑过来,干净利索地爬上床,一张圆圆的大饼脸兴奋得油光锃亮,她喊着口号道:“夫人嗳……用力嗳……加把劲嗳……”然后整个人便完全沉浸在助产的喜悦当中。
宋非晗闭着眼睛凑到我的耳边,恨声道:“云夕,你个变态!”
我说:“宋非晗你文武全才,快来给孩子起个名儿吧。”
这个干干净净的青年面容刷的一下红了,他闭着眼睛,整个人却因为紧张而绷得僵硬,絮乱得气息喷洒在我的面容上。我觉得眼前这个男子虽然已经有二十六七岁,此时却窘迫得连话都说不出,仿佛是很害羞很害羞的样子……
好半天,在我疼得几欲晕过去的时候,他在我耳边轻轻得说道:“如果是女孩就叫平安,如果是男孩就叫平阑……”
我说:“好!”
于是他又说:“孩子姓秦吗?”顿了一下,接着道:“秦平安,秦平阑……都还不错。”
我说:“不是!”
宋非晗的呼吸重了一下,问:“姓云?”
我说:“也不是!”
宋非晗吃惊得“啊”了一声,红着脸大声说:“不会真要姓宋吧,外面那位会杀了我的,云夕你别闹了!”
我说:“呸,更不是,这孩子姓任,叫任平安,任平阑!”
于是宋非晗更加吃惊,他又凑近些许,压低声音说:“任……似乎是汉北王家的族姓……”在他压低声音的刹那,我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呆头呆脑的青年也并不是他所看起来的那样傻。就好像是一个傻瓜犯了再大的错误,所有人都会说“哎呀,他是个瓜娃,原谅他吧。”其实他是不是真的傻只有自己知道。
这会儿我倒是没有心情思索宋非晗是真傻还是假傻,我只知道孩子落在他的手里比落在秦延之的手里要安全千倍万倍,我几乎将唇贴到了他的耳垂上,轻轻地轻轻地吐着气说:“宋非晗,你记下了,这个孩子他姓任,是汉北王世子的亲生儿子,待会儿孩子生出来你便打晕稳婆将他抱走,日夜兼程下山将他送往漠北境内,将来遇上孩子他爹,记得跟他说:任我行这名字实在是太难听了,孩子娘忍了十二个月还是接受不了,至于改不改名字,让他自己看着办吧!”
宋非晗说:“啊?!”
我说:“你别摆出这么傻的表情,你还记得要跟他说,我云夕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始乱终弃,他弃了上官翎也就罢了,问题是他还弃了我娶什么城东王嫡女!”
“啊啊?!”宋非晗的眉毛抖啊抖,一副想要睁开眼睛又不好意思睁开,不睁开眼睛又无法表达内心里震惊的傻弱表情。
我默默包了一包眼泪:“我也知道你不靠谱,如果不是外面有秦延之看着,我是断不会把孩子交托给你,况且孩子他爹也是个不靠谱的,但是好歹也是亲爹,总好过外面那个!”
“啊啊啊?!”宋非晗彻底崩盘了。
好半天,在稳婆嘹亮的号角声中,宋非晗幽幽回神,他将眉毛皱成一坨,很深沉道:“我听说汗北王世子是个断袖啊。”
我说:“谣言啊谣言,我在你眼中还是个女装癖的变态男人呢。”
于是宋非晗又说:“你确定自己喜欢那个男人胜过外面的摄政王?”
我点了点头,沉痛道:“这个问题我也是花了将近五年才搞清楚。”
结果宋非晗更加沉痛地拍了拍我的肩头,语重心长道:“云夕,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审美眼光绝对发生扭曲,这个世界上我以为只有猪才会爱上汉北王家的那个世子,我曾经听闻城东王家的小姐因为拒婚投过湖,服过毒,跳过楼……最终还是被强行押上花轿……哭得啊,跟泪人一般……”他说得绘声绘色,令我不免开始怀疑事情的真实性,按理说子虚乌有的事情一般都会通过以假乱真的描述来达到使人信服的效果。
于是我犹疑道:“你确定你知道得这么清楚?”
“当然!”宋非晗挑着眉毛,洋洋得意道:“因为那个小姐就是我表妹,她爱本少爷爱得死去活来……”
骤然听闻“表妹”两个字令我心中一紧,腹中更是绞痛异常,我一把抓过宋非晗的手臂死死掐住,然后送了他四个字:“你去死吧!”这是我晕倒前跟宋非晗说得最后一句话,而他在我昏迷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啊……啊……啊……疼死我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完。
☆、第〇四章:任平安
我再度醒来时,屋内一片狼藉。
稳婆斜倚在床侧生死不明,肥嫩的大饼脸上还挂着助产的喜悦,我想,我的孩子肯定是平安降世了,只不知现下被宋非晗抱到了哪里。
可怜的孩子连我的一口奶水都没有喝上,而我甚至都未曾听到他的一声啼哭。
我正想着,门外忽然传来一声嘹亮的啼哭声,秦延之抱着孩子推门而入,带起雪白的袍带随风翻飞,他神色淡淡,悲喜莫辩,只将孩子抱到我面前,而后转身吩咐门外的侍卫进屋收拾凌乱的局面,顺便多准备些炭火,说是产妇受不得凉受不得惊。
而我已经惊得说不出一句话。
身侧的孩子敞开手脚一阵乱蹬,哭声亦发嘹亮,似乎是在表达自己被忽视的不满。
我忙撑起身子将她抱在怀里轻轻晃动着安抚,孩子果然还是认我的,她砸吧了一下小嘴,吐了个奶泡泡,而后便不哭了。
秦延之立在床侧看着我,好半天,他跟我说:“是个女孩。”
我含糊得“奥”了一声,他又说:“长得像你。”
我说:“那完了,长大肯定嫁不出去。”
秦延之便微微笑起来,如同五年前那样,面容淡然柔和,望向我的眼神仿佛如天边白云漫卷,他就那样看着我,好久好久,久到我怀中的婴儿已经睡去,久到我胳膊都开始发麻,他依旧只是站在床侧深深得望着我,仿佛生怕一转身我就消失在他面前一般。
屋内一片寂静,夜凉如水。
我抱着孩子看向他说:“她叫平安。”
“好。”秦延之的嘴角呈现出美好的弧度,他微笑着说:“我会让她平安的。”
我埋头望向孩子不再说话,屋内又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我偏头时余光扫见秦延之的袍角上沾了一点泥泞,又仿佛是块污血,左瞅右看依然辨不清,又低下头去凑近辨认,好半天我方才确定,那绝对是块沾了血渍的泥泞,心下不由惴惴,忍不住抬头问他:“宋非晗呢,你把宋非晗怎样了?”
秦延之的面色依旧是那样淡泊宁静,只是平添了一抹忧郁,他还是笑着,笑容里却染了哀伤,他说:“宋非晗抱着另一个孩子走了,夕儿,你没有看错他,他是个值得托付大事的人。”
我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讷讷问道:“另一个孩子?”
“是啊,你还生了一个儿子。”
“平阑?”
“有山河以阑之……这倒是个不错的名字。”
我想,我这一生都是感谢宋非晗的,我永远都记得有那么一个男子为了保护我的儿子身受重伤、日夜兼程、不畏风雪。彼时我并不清楚宋非晗所付出的代价,直到之后若干年,汉北王麾下最年轻的大将军英年早逝之时,我方才听军中的大夫捻须摇头道:“顽疾复发,伤不能愈,风雪侵之,痛入骨髓。”
宋非晗的一生,给我的感觉都在欠抽与傻愣之间徘徊,只是他心底里的最真实想法……我是从来不曾知晓的。
自我生产那日后,天气便开始好转,三日里倒有两日风和日丽、艳阳高照,秦延之又在山中逗留些时日,奈何那个文官前来呈递的公文越来越厚实,面色也越来越凝重,偶一次在回廊上遇见我,竟是低着头堪堪擦身而过,眉头皱成千层饼,连带行礼都省了去,倒也方便。
后来我听侍卫们嚼舌说,辽东的战场上,汉北王特派了自家公子带兵助阵,湘西王已经渐露败迹,而摄政王对此事却不闻不问,只一心在落云山陪同未婚妻养胎产子,仿佛满心满眼全是那名女子,天下大事亦可置之不理。
我隐约听出他们的不满,自古红颜多祸水,这祸水嘛,不仅祸害自己,而且更要祸害他人。
在众人眼里,我就是那祸水,祸害了英明神武、睿智无匹的年轻摄政王。
这事说起来,我是何其无辜。
若我再年轻上几岁,便当真会承了他们的意思去祸害一下秦延之,奈何我今年已经二十余一,怀里还抱着将将满月的女儿,真是心有意而力不足啊。
而我这女儿自产下来她就是个怪胎,但凡一脱了人怀抱便啼哭不止,声音嘹亮中气十足,直嚎得人内心发憷,揪心挠肺得思忖自己哪里对她不住。
娘亲说我自小安静,从不哭闹,于是我觉得这孩子定是随了任墨予,长大后也绝对不是个省心的主儿。
初春三月之时,秦延之终于被我女儿嚎跑了,我也落得清闲几日,只不过他临走时深深望了我一眼,而后徐徐道:“身子安好后,我接你回京吧。”
我吓了一跳,忙抱紧孩子推脱说:“山里日子过得很好,不想去京城,吵得慌。”
秦延之似乎是长长叹了一口气,声音些许落寞,他说:“也罢,说好等你三年。”他说得情真意切,眉心眼角全是道不尽的思恋,我却并未往心里去,左右假话听多了,真话便也当假话听进耳朵里,无甚感觉。
伺候我的几名婢女仆妇是他从宫中调来的,原想着在我产子后的几个月内帮我照看孩子,顺带也让我享受一下公主待遇。却没成想那数十名老老小小的女子过不惯山中的日子,三天两头轮番病倒,到头来却成了我拖家带口的照顾她们,这事委实愁人。
鸡飞狗跳又过月余,某日下山买药的婢女回来跟我说:“夫人,汉北王家的质子今日便要送上京了。”小姑娘手舞足蹈,一派欣喜。
我惊诧于她一个姑娘家竟能如此心怀国事,遂抬头问道:“辽东那场仗明明他们占了上风,怎生这会儿倒是服了软,巴巴送上一个质子?”
“……”那婢女一脸茫然,歪头望向我,似乎并没听明白我在说什么。
我于是又说:“难道摄政王也出了兵?按理说不会啊,他明里虽是依仗萧楼南,但也是防着的成分居多,以他的性子应当按兵不动,坐收渔翁之利才对。”
“……”那婢女又把头歪了歪,支吾半晌后羞红着脸憋出一句:“夫人……我只是听说汉北王家送上的质子丰神俊朗,俊美异常,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呢……您方才说的话奴婢听不懂……”
到底是小女孩心性。
我揉了揉额头,而后抬眸对她说:“我方才跟你说,平安的尿布有些脏了,你去屋里寻块新的来。”
那小丫头点头应了一声便进屋去了。
院中的空气清新,杜若草郁郁葱葱,山林里的小鸟叽叽喳喳,隔着老远传到耳朵里,我靠在椅子上轻轻拍打着熟睡的孩子,内心里忽然就变得很宁静很宁静,就如同任墨予攻山那日,我在山下的营地里散步,想好了这辈子跟他走,天涯海角,宫廷战场,只要他一日以真心待我,我便将自己交付给他,就像感情这种东西,它本就不需要多么惊天动地、震古烁今,只愿能够长长久久得相互依靠。
当天夜里睡到迷迷糊糊,我听闻山中回荡着呜呜咽咽的笛子声,间或夹杂着几声跑音的调子,树林里的鸟儿惊得扑扑腾腾一通乱飞,那阵势像是要招来鬼。
平安也被吓得放声大哭,外屋里看顾我的婢女统统惊醒,提着灯盏进屋哄孩子。
有小丫头打着哈欠不满道:“这是谁啊,笛子吹得这么难听还吹,鬼叫似的,吓死人了,瞧把小姐吓得。”
我披衣起身,下床打开窗户,让笛子声更清晰得飘进屋内,而后偏头逗着孩子说:“也许是因为那人吹的竹笛制材不好。”
“既然喜欢吹笛子,为什么不去买根玉的。”“也许是家境贫寒……”“我怎么听着像是牧童曲……”“不会吧,这样的牧童曲会吓死牛的……”小丫头们七嘴八舌小声讨论。
我将平安整个罩在狐裘中,生怕山里的寒风吹到她,我翕动着嘴唇用唇语跟平安说:你的爹爹是个牧童,最拿手的便是这首曲子。
小孩子瘪了瘪嘴角,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摸摸她的小脸蛋可怜道:“孩子,淡定,今天他已经算是超长发挥了,这个调子还是勉强能听的,一年前的这个时候,他吹给我听的……那才当真是吓人。”
于是平安的嘴角更瘪,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得瞅着我,好不令人疼惜。
如此一夜无眠。
转日清晨听闻汉北家那位俊美的质子昨夜宿于山下的黄菊村,有感于落云山的秀美景色,连夜登山游览,且即兴谱就一段旷世笛曲,震惊了整个落云山的鸟兽。
我想,他大概还不知道我在落云山,或者他知道我在落云山而故意吹笛子摧残我。
无论如何,任墨予此行作为质子入住京城,必是凶多吉少。
我趁着正午日光好的时候铺开宣纸,研上墨,提笔给秦延之写了洋洋洒洒得一封长信,读来声情并茂,慷慨激昂外带催人泪下,具体内容是说我在山林里呆的发闷,想要到京城散散心,见见世面,顺带拜访一下多年前的故人,四五年不见实在是思念得慌。
我将信折好正要封口,低头默默思忖了半晌,终是拆开来提笔加了一句话:多日不见,甚是挂念。
如此,我便可如愿以偿得进京。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完。
☆、第〇五章:进皇宫
秦延之的书信来得极快。
确切的讲,是秦延之派来接我的鸾车到得极快。
婢女仆妇们在屋内收拾行李,我抱着孩子踱到后山里看望杨离,走在熟悉的山路上,鼻尖却总是酸酸的,还记得我年少时特不济事,连路都不认得,每每来后山总要杨离带着,若是哪一次走丢了,迷路了,我也从来不急,只需找个清幽的所在盘膝睡上一会儿,再醒来的时候一定会看到杨离,我的师弟会将自己的外袍脱下来盖在我身上,他静静得倚在旁侧的树干上等我醒来,通常,他会对我说一句:“师姐,我们回家吧。”他的笑容干净清爽,有着少年特有的亲切和煦。
其实,我的师弟死时也仅仅只有二十岁。
我俯在他的墓碑上,泪水竟又落了下来。
平安静静得呆在我的怀里,不哭不闹,她嘟着嘴巴,仿佛知晓自己娘亲的哀伤。
我擦干泪水,软着声音跟杨离说:“师弟,她叫平安,是我的女儿,你若听到了,便抱她一抱。”
一阵微风拂过,坟墓旁的青沧树飒飒作响,如同我的师弟还在林子里练剑一般。
我说:“师弟啊,我要走了,我会一直开开心心得生活下去,把你的那份也活出来。”
朦胧间,我似乎看到杨离在冲我笑,微微展露出他的小虎牙,那样干净爽利。
闭上眼睛,我又想起了柳蝶衣,想起了秦延之,想起了萧楼南,想起了上官宇……是他们逼死了我的师弟!我自来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凡事都不往心里去,这一次……这件事……却久久不能释怀。
我在后山逗留了几个时辰,直至有丫头前来找寻,我才抚了抚师弟的坟头,转身走了。
走的时候我便想,任墨予此时在京城定是凶险异常,可是再凶险,我总是要去陪着他的,就像我当初愿意为了秦延之舍弃性命一样,爱一个人大抵如此,我庆幸自己能够在历经四年的情殇之后再度爱上一个人,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般,而我也庆幸那个人能够一直一直得站在原地等我,等我发现他的好,等我慢慢爱上他。我们没有一见钟情,却在岁月的积淀下慢慢发现对方的好,发觉对方的重要,直至不可或缺。
我在鸾车上轻声哄着平安,内心里慢慢回想起初见他们的时光,彼时我只是个十五六岁的黄毛丫头,不谙世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