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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不认识谁,谁先爱上谁-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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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闭着眼晴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带上钥匙锁好门,转身敲开邻居家的门。
那天,给我开门的就是他。
“阿姨好。”我总是在开门后就习惯性对着面前的裙摆问好。
“阿姨?”头顶上有一个男生肆意的笑声,“妈,她叫我阿姨诶。”
我尚在梦游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出现在眼前的不是往常的景象,而是浅蓝色的牛仔裤。平视过去,我只能看见他腰间的皮带。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他在我呆呆站在原地的时候蹲了下来,用他那深色的眸望着我。
我不知所措地哭了起来,似乎是不能接受原本不成不变的生活中突然多了一个陌生的异性。而他也像是没见过这样的阵仗,一下子都不知道该将手脚放在哪里。最终,他选择了一个最直接的方法,将我一把抱起。
我的下巴被搁在他的肩膀上,硬硬的有点痛,但很温暖。
“别哭了,乖。”他抚着我的头发,然后用衣袖给我擦眼泪,“再哭就不漂亮了哦。”
好笑的是,我似乎那时候就深谙美丽是女人一大筹码,听他这么一说便马上止住了眼泪。他好笑地望我,用修长的手指刮刮我的脸颊。
“小陌,带甄甄来吃饭。”阿姨在饭桌前喊他。
“秋——陌——”我重复着,拖长了的声音显得有些奶气。
他笑着弓起手指轻敲我的额头,然后忍不住在我的脸颊狠狠亲了一下,“好可爱,要叫我陌哥哥,知道吗?”
“不要,秋陌。”我撇过脸去,固执地认定第一次听到的名字。
“好吧。”他玩笑似地用手指勾起我的下巴,“要这么叫我也行,不过我们要交换。”
我眨巴着眼睛,显得很困惑。交换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拿你的一样东西跟我换一样东西。”
“交换?”我点头,然后突然搂着他的脖子,学他刚刚的样子在他的颊上印上自己的口水。看着那个濡湿的印子,我满意地咯咯笑着。
他换了个姿势抱我,很稳当地将我置于他的右手臂弯处,腾出一只手来,却不是去擦我的口水,而只是伸出手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这样不够哦。如果你答应我等你长大以后嫁给我,我就让你这么叫我。”
阿姨在一旁忍俊不禁,“小陌,别教坏小孩子。”
“我哪有教坏她,我在帮你找媳妇。”他的表情很认真,眸中倒映出我的脸,如此清晰,“她叫什么名字?”他转头问阿姨。
“她叫甄堇。”阿姨走过来,似乎也觉得这样的对话很有趣,“你不知道她的名字还想叫她嫁给你,真是的。”她笑着摇头。
“甄堇?那我叫你小堇哦。”他的眼睛笑得弯弯亮亮,宛如夜空中的星星。
“交换!”我现学现卖,还记恨刚才他为了称呼跟我要交换的事。
他和阿姨同时一怔,仿佛不能置信我将这个刚学的词语用得如此淋漓尽致。我感觉到他的胸腔微微震动,脸上的表情也丰富十足。
“好吧,交换。”他笑着,“换我以后只能娶你好了。但是,你也只能让我叫你小堇,别人可不行。”
我偏头想想,虽然完全不能理解娶的意思,但似乎交换到了东西就是赚了。我盯着他,大力地点头。
“那么,你也要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不然我就不让你叫我‘秋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只是我还太小,无法分辨。
“只能让我叫你秋陌!”继续依样画葫芦,并且忽略掉嫁的意义。不明白的事情就不要想,我从小就贯彻这一宗旨。
“好,我们拉勾勾。”他伸出小指。
那年他十五岁,而我五岁。他的小指对于我的来说仍是个庞然大物,我只得挂在上面,象征性地与他勾了勾。就这样,也将我的终生幸福换给了他。
只是,现在回想起来,似乎是赔了许多。但此刻即使想要赔给他再多,他也收不到了。
彼时天蓝,现在依然蓝。但物是人非,他已不在。
自从那次梦后,我似乎常忆起那些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有洗脑手术,不如就把这段记忆抹去。但如果真抹去,我又是否会快乐呢?
无解。不论我想多少次,都是无解。
我叹气,却发现自己正站在路中央发呆,不禁回想,我到底是要去哪里,做什么?
很快,记忆回炉——我要去公告牌,做一件伟大的事情。
今天的空气很清新,远处操场上已经零星有晨跑的人了。十月的早晨稍显凉意,他们却仍单薄地穿着一身无袖背心。想来青春真是无敌,再大的病,在床上躺几天也就过去了。但如果注定要死,再年轻也没有用。
比如他。
甩甩头,我发现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米黄色的公告牌立在那儿应该已经有些年头了,陈年旧纸总是没有撕干净,留下一些边边角角,杂乱地好像被爪子狠狠地抓过一样。
找个块比较干净的空地将手上的纸贴上去。退后几步,我得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我可是花了两天作资料搜集,才完成这项工作的。
将视线移去右上角,晃过一张彩色照片,再晃回来。似乎这张照片上的人很眼熟,我端着下巴扶着手努力思考。照片上的标题一大串,从我的角度看来是黑糊糊的一团,根本就辨不出是什么字。倒是三个字加粗加重加大,是我唯一能够看清的——同性恋。
“啊——”半晌,我终于认了出来。照片上的人,似乎就是站在教学楼门口的锦嫣和我。照片里的背景是大太阳,光线太充足而导致有些曝光,但仍丝毫不影响别人通过这张照片认出我们来。
毕竟,我是认人痴,他们不是。
原来有人手脚那么快,已经搜集好我们的照片资料,准备公布于众了。
左看右看,时间还太早,所以周围少人出没。我便将照片撕下,藏进口袋里。开学到现在,还没有跟锦嫣拍过双人照,这张正好拿回去用像框装好放在寝室最显眼的地方。
太早揭露谜底,是一个游戏最大的忌讳。
所以,本法官判定照片没收,偷拍者斩立决。至于得罪法官的人,本席会将他们一个一个揪出来,踢到西伯利亚去。
贼贼地笑着,我抬手看表。这个时间,还可以回寝室再补个眠。
清风仍徐徐地吹着,而游戏,才刚要开始呢。
第 4 章
今天你打了没有?
这已经成为最近几天以来校园里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子了。
事出必有因。传说是因为前几天学校最大的公告牌上出现了一张启事,内容如下:
邱暮,性别男,28岁,在校医务室工作。因不堪忍受同性恋纠缠,特征女友一个。样貌不限,年龄不限,身高不限,体重不限。只要有意,可以与以下方式联系。另:由于本人晚12点之前有事,所以请在12点之后打来,并唱出暗号: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如果被骂或是询问身份,则说明不是本人接的,请下一个整点再拨)特此通知。
电话:12345678
手机号码:12345678987
经过几天绯闻的渲染,身为绯闻男主角的医务室帅哥老师早已闻名全校。可以预见的,这张启示会在全校女生心中掀起多大的波涛。
本台记者就这个问题随机采访了几个女生。
“当然会打啦,我那么漂亮,他一定会看上我的。”某女生摆了个自以为性感的POSE。旁边似乎有呕吐的声音。
“这个……老师那么帅,所以人家……人家就打了。”酡红着脸,一个羞涩的女生垂头答着,她的手还不停地绞着衣襟,镜头给了一个特写。
“老娘喜欢他是看得起他,他要是不接受老娘就找人做了他!”凶神恶刹,只差手里握一把菜刀了。镜头很快远去,脚步声纷乱。
“我需要好好考虑,是要劈腿还是先甩了男朋友。”眼前的女生皱着眉,很苦恼的模样。
“电话?我打了啊。不过他家的电话都是个男人接的,劈头就骂人。但是启事里又说如果问名字或者骂人的话代表不是本人接的。后半夜打的时候就发现一直占线了,手机又关机。难道说他家私藏了男人?大半夜私藏男人,搞不好他是同性恋耶。那他又说为了摆脱同性恋的纠缠才征女友的,好想不通哦。不过说起来,他还真的是帅,哪像有些人,长得不怎么样,还喜欢故作潇洒。”镜头转向记者,他的脸已经黑了一半。那女生还在继续讲着,“不管了,这么帅的货色可不能错过,所以我今天打了,明天还打,后天继续打,大后天也打,大大后天绝对要打,大大大后天也不能不打……诶?记者哪儿去了?镜头你要去哪儿?”左顾右盼中。
当然还有反应迟顿的:“邱暮?是谁啊?什么?医务室老师?可是……医务室老师又是谁?什么?绯闻?我没听说过啊?帅哥?真的是帅哥吗?什么公告?贴在哪儿?帅哥征女友?我要去!我一定要去!”人影一溜烟就不见了。
以上代表大众意见,当然也有些异类。
“邱暮?他是谁?”架着副足以遮住半张脸的黑框眼镜,半摞书看起来份量实在不轻,“我要去看书了,再见。”
“不行的……人家有男朋友……人家跟男朋友感情很好,不可以背叛他的……虽然他是长得帅那么一点点,但是我也坚决不能动摇。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啊,为什么不能早点遇见他……呜呜呜……”镜头开始剧烈摇晃。
“帅哥?没兴趣。”拽拽地别开头,搂过身边的女生,“我就不喜欢男人,怎么样?”
“邱暮?就是那个月工资不足三千的邱暮?做他女朋友有什么好的。帅哥,帅哥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又不能换钱。有了钱,要多少个帅哥都可以。切,没远见!”数着手上的钞票,不屑地说。
“下面让我们来采访一下今天的最后一个女生。请问,你会不会打电话给邱暮?”记者将话筒递到一个女生面前。
女生还没开口说话,她旁边的男生却一把把话筒抢过,“不管他征的是男友还是女友,我都不会放弃的。我相信我们是天生的一对,与性别无关!”女生一脸受打击的表情,转身跑开。
“呃……”镜头转回,记者站在古榕树下,“以上就是记者为您发回的报道。”
锦嫣伸出手按键,电视机一下子便没了声响,只剩下些人物景色在上面演着哑剧。她转过头来看我,面色很严肃,仿佛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讲。我不免正襟危坐,等待她的临询。
“很有趣?”
“嗯!”我很干脆地点头。
“很好玩?”
“嗯。”气焰小了一些。
“很痛快?”
“……嗯。”她想说什么?
“很开心?”
“呃……普通开心……”我被她看得毛毛的,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您,有什么高见吗?”
“我真的是服了你了,想得出这种方法。”她突然将五官舒展开,笑容像极了春天的阳光,“你怎么不把他的住址也公布出去?”
我狐疑地扫了她一眼,发现刚才不幸被她耍了一回。我扑过去将她的脸搓圆捏扁,看它微微泛红后才松手。笑够闹够,我才开口回答她的问题。
“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没办法,我花了两天时间才打听出他的电话,还差点被人家误以为是暗恋他。切,谁会喜欢这种恶劣的老男人啊。”我撇撇嘴。
“看来还是挺有效果的,我听说今早他戴着墨镜来上班的,估计是熊猫眼严重到不能见人了。”锦嫣捂着嘴偷笑。如果不作怪,她就算是个十足的淑女了。不过似乎很少人能看到她搞怪的一面,所以普通情况下,我耍不了熟人,而她能。不仅能,她还可以让所有人觉得,那些戏弄人的事都是别人做的,绝对不是她。
“那废话,我一出马,谁与争锋。”我一拍胸脯,对于最终效果很是满意。
“那么,仇报了?”
“嗯……”我抚着下巴,“差不多吧,基本报了,不过我还有这个。”我高高地抬起脚,让她看我的鞋底。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左脚应该是贴着邱暮的照片,右脚则是卫凌宇的。这些照片是在搜集资料过程中抢来的,原本应该是偷拍照,被我把头剪了下来,用502胶水贴在了脚底。
“连这种事情你都做,真是不厚道!”她爆笑出声,用力拍着我的肩。
“注意淑女形象。”我也不比她好多少,想想能把他们踩在脚下便觉得高兴,“厚道有什么用?能报仇雪恨才是王道!”
是谁说的,宁愿得罪小人也不要得罪女人,真是至理名言。而我,我们,会将这样的真理贯彻到底。
恶搞万岁!
坏人死光!
*** *** ***
又一个周末,天气晴朗,阳光普照,心情却很是郁闷。
原因无他,因为我发烧了。
也许是因为夏秋换季时温度变化太过频繁,也许是最近的绯闻事件消耗了过多的体力,又也许是昨天的恶作剧导致太过得意,总而言之,我光荣倒下了。
早晨起床便觉得全身发冷,明明是很暖和的天气,我穿着一件线衫却仍觉得热气不足。裹着被子抖了好半天,牙齿还是一直打架,不肯停歇。
“你该不是发烧了吧?”锦嫣担扰地颦着眉,走过来将凉凉的手放在我的额头,再试试自己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热,你等着,我给你找温度计。”
锦嫣开始翻箱倒柜找那一支小小的温度计,从抽屉翻到架子,从架子找到柜子,最后连桌子底下都没放过。结果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她坐在床边微微喘气,零乱的发丝和身上蒙的薄尘像是刚大扫除过一个很脏的房间一般。
我不由地失笑,“你看你,东西不好好的放,现在找起来就跟打仗似的。”
“还不是跟你学的。”她一眼白过来,明显是对我的置身事外十分不满。她用手耙顺头发,将我露在凉被外的手塞回被子里,“你给我乖乖躺着,我再好好想想放哪儿了。”
“喂,你刚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么丢三拉四了,又不是被我带坏的。照你这种逻辑,我也可以说是你把这种坏毛病传染给我的呢!”无奈全身无力,连说话都觉得没劲,所以辩驳的话听来苍白,显得一点儿说服力也没有。
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和锦嫣的友情就是这个定理的最好印证了。第一眼见到她时,还自以为是地给她加了许多类似于端庄、贤惠、勤劳这一类的词,但一相处,幻想瞬间就破灭了。所幸寝室就我们两个人住,每周末检查卫生之前突击一下,也就应付过去了。
四个字足以概括她的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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