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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听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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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对程致研说:“如果早一点让你自己出来做,能有现在这样的成绩,詹姆斯未必会把W卖掉。”
“早几年我什么都不懂。”程致研安慰道,让她别再去想那些“如果”,世间的一切都是有因才有果的,若不是有那些经历,他也不是现在的他了。
那段日子,每个人工作都很辛苦。程致研知道沈拓做起事来很拼,念着她是女孩子,总有些担心,但她从没对他抱怨过什么,身体上或许是累的,精神状态却始终很好。
直到有一次,沈拓跟着吴世杰出差去安徽,看九华山的新项目。当天晚上,他们请当地政府的人吃饭,沈拓被人灌到酒精中毒进了医院。程致研得到消息之后,连夜开车过去看她,她挂了大半夜的水,已经出院了,躺在酒店的床上。
她的酒量在女的里面算是不错的,但土地局那帮人闹的也有点过分了,把小杯的白酒沉在500毫升的啤酒杯里混着喝。
这么多年以来,程致研从没这样对吴世杰动怒,说:“你完全可以替她挡掉,怎么容着那帮人灌她?!”
吴世杰哪受得了他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讲话,摔门就走了。
他留下来陪着沈拓,第一次主动握她的手,冷的像冰,许久都没能暖过来。
那天之后,他们就在一起了,一切进行的飞快,又过了几个月,就结婚了。
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求婚,沈拓表现出一种特别的恒静,没有犹豫,没有怀疑,没有张皇失措。他问她:我们结婚好不好?她微笑,点头,然后便开始一桩一件的张罗婚礼和他们今后的家,有条有理,一如她工作中一贯的风格。
吴世杰对他说:“你这个婚结得很匆忙。”
他装作不懂那句话里的意思:“我跟沈拓认识快四年了,你是知道的。”
吴世杰看了他片刻,问:“那司南呢?”
他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但那一刻还是像被利刃刺了一下。吴世杰始终记着司南,所以不喜欢沈拓,他这样骗自己。
婚宴办在滁州逸栈,没有仪式,一切从简,只请了十几个客人,大多是逸栈的员工。
饭吃到一半,吴世杰突然站起来,说:“我要唱首歌,送给新人。”
“吴妈要唱歌,吴妈要唱歌喽,”有人起哄,“哪首啊?”
“吴妈也是你小子叫的?!”吴世杰随手扔了一个银餐巾扣过去,然后拿腔拿调的念出那句意大利语,“今天这样的日子,当然唱保留曲目——la coppia più bella del mondo!”
“丫鬟,你来跟我对唱。”他朝程致研伸出手。
程致研笑着摇头,说:“你饶了我吧。”
吴世杰看着他,慢慢坐下来,再没有多说什么。其他人也难得的识趣,没怎么闹,宴席结束就早早的散了。却不知为什么,还是让他觉得深深的倦,回到房间就倒在床上睡了,朦胧间感觉到沈拓跪在床边,替他脱鞋换衣服。他睁开眼睛,握住她的手。她已经卸了妆换了睡衣,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眉目清丽,她顺从的靠过来,突然说:“我是沈拓。”
她怕他叫错。
他突然觉得心灰意冷般的难过,坐起来,伸手搂过她的肩。
“我们会好好的。”他轻声许诺,对她,也对自己。
她点点头,匐在他肩上许久,紧紧拥着他。
第二天他醒得很迟,她抱着他的腰,枕着他的手臂睡了一夜,害他起床之后右半边身体都是麻的。从第一天开始,她便对他无微不至,他当天要穿的衣服全都仔细熨好,又去厨房做了早饭,摆在廊檐下的小圆桌上。他们相对而坐,他伸手覆在她的手背上,初秋的山风吹过,拨动风铃,轻微却致美的声音。从今往后或许就是这样了,他以为他可以无所谓,至少不会比大多数丈夫做的差。
17
结束了莫干山之行,司南回到上海,稍事休整之后又飞去贵阳,转道铜仁,考察梵净山逸栈。她在那里逗留了两天,程序跟之前差不多,参观,开会,自始至终都是吴世杰作陪,那个人不在跟前,倒也眼不见为净。
两天时间很快过去了,她刚刚飞回上海,还没出机场就接到查尔斯的电话。查尔斯已经从香港回来了,听说她也在上海,特地邀请她去他的新家参加暖屋派对。
司南本不想去,她离开香港已经整整一个礼拜了,又经历了这么些起起落落,早就归心似箭,只盼着快点回去见到默默。但查尔斯再三恳请,说她难得来上海一次,过门不入算什么道理。她推辞不过,只能答应了。
查尔斯新买的房子在浦东远郊,附近有个高尔夫球场,从窗口看出去,绿草绵延,就好像漂浮在绿色的云里。司南从市区赶过去,到的比较晚,派对已经开始了,客厅和后院里有不少人,聊着天吃着东西,一片其乐融融。
查尔斯的太太苏过来招呼司南,她比司南大五六岁,学过多年声乐,做过演出经纪人,五年前Freidman的那场演出就她任职的演出公司经办的,她跟查尔斯也正是借着那次机会勾搭上了。查尔斯泡妞的保密工作一向做的很好,直到正式结婚,身边都没人知道他有个中国女友。接连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苏一直赋闲在家,因着身材娇小,保养得又好,看起来仍旧很年轻。
戴家的两个孩子,名字都以P开头,大儿子叫佩恩,就快满四周岁了,小女儿叫佩妮,才七个月大,都是典型的亚欧混血宝宝,皮肤洁白,又不像白人孩子那样一晒就泛红,头发是温柔的栗色,微微带卷,眼睛是很深的榛子色,星星般闪着光,人见人爱。
到那一年为止,查尔斯在中国工作已有六年多,太太又是中国人,所以很会说几句中文了,平常和儿子佩恩都是讲普通话,但发音和词汇有时还不及这个四岁的孩子,旁人听着总觉得很有趣。
佩恩在香港时就跟默默一起玩过,默默很有运动天赋,和同龄的孩子比起来,她胆子大,反应灵活,身体的协调性也是极好的。两人在一起玩,一般都是默默拿主意,佩恩在屁股后面跟着。
这天,一看见司南进门,佩恩就不知从那里冒出来,盯着她问:“默默呢?默默怎么没来?”
司南一向很喜欢这个英俊的小男孩,蹲□拉着他的手解释:“这次我来上海是为了工作,默默在香港上学,所以不能来。”
佩恩看起来很失望,想了想又问:“那她现在有多高了?”
“一米一五吧,大概到我这儿。”司南站起来比给他看。
佩恩站到她身边,比了比,有些丧气:“我已经听妈妈话,吃了很多饭了呀,怎么还是比默默矮?”
司南看他愁眉苦脸的样子,笑着安慰:“默默比你大两个月,而且她是女孩子,女孩子小时候是比男孩子长得快的,以后你肯定比她高,看看你爸就知道啦。”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比她高?”佩恩还是不甘心。
“大概十岁吧。”司南随口说了个岁数。
“这么久……”小孩儿大失所望,鬼叫起来。
“你为什么这么着急啊?”司南问他。
佩恩回答:“上次在香港,默默说等我长到她这么高的时候,就跟我结婚的。”
见他说得这么一本正经,司南笑起来,旁边的人也都忍俊不禁。
偏偏查尔斯还要凑过来逗他,指着他的鼻子问:“你跟默默结婚的事情,问过默默的妈妈没有?”
佩恩在小男孩里面算是文静腼腆的,见这架势,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旁边又有这么多人看着他,一头钻进他爹怀里,耍起赖来。司南也是为人母的,知道小孩的心理,抚着他的后背好言安慰,苏也赶紧过来塞给他一块糖。小孩子的脾气来得快去的也快,不一会儿就给哄好,又高高兴兴的上后院玩儿去了。
司南站起来,正准备去拿点东西喝,突然就听到耳畔一个声音问:“谁是默默?”
她是怎么都忘不了这个声音的,许久才转头,程致研就站在一旁看着她。
“默默是个小女孩。”她的解释极致简略,不知道他听到多少,能不能就这么混过去?
程致研没说话,目光依旧落在她脸上,丝毫没有放过她的意思。
她呼了一口气,一个字一个字的说:“默默是我女儿,今年四岁,生日是立秋。”
她不知道他心算快不快,低头从他身边走过去,推开客厅的玻璃门,径直穿过后院,走进高尔夫球场的草坪。时间已近傍晚,天边挂着的火烧云让那个地方看起来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四年多以前,她去美国找他,继而留下来生孩子,那段日子,她一个人住在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小镇上,一个又一个傍晚与此时此刻是如此的相像。
她脚上穿的是高跟鞋,若是被养护草皮的人看见,肯定要被骂,果岭那里的草更加细柔,她干脆停下来把鞋脱了,光脚踩在上面。程致研也跟上来,从后面抓住她的手肘。
她没回头,心想,就把该说的都说了吧,真的开了口,语气倒也很平静:“孩子是顺产,生下来三千两百克,身长五十三厘米……”
他还是没说话,但可以感觉到那只握着她胳膊的手在剧烈的颤抖,抓得她那么紧,让她觉得疼痛。
“……新生儿评分10分,听力正常……”她继续说下去。
直到他打断她,问:“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找不到你。”她回答,理由充分。
那次半途而废的堕胎手术之后,她的肚子已经挺明显的了,在外面还可以遮掩,家里人自然是瞒不住了。司历勤把她送进医院,美其名曰要她考虑清楚,其实就是要她把孩子引产引掉。以他的身份,无风都要起三尺浪的,更不用说独生女出了这样的事情,而他又是那么骄傲那么要面子的,尽管她不完美,也总是当掌上明珠那样宠着,怎容得人家说那些闲话。
在医院里,她开始拒绝进食,医生给她用了静脉营养补充,针戳在右侧颈静脉上,她趁护士不注意把针头拔了,血慢慢地流出来,浸透半张床单。那次之后,她总算赢了,司历勤同意她把孩子留下来,条件是好好照顾自己,绝对不可以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答应了,逼着自己好好睡觉,好好吃饭,一有机会出去,就到他住过的公寓去找他。
见过吴世杰之后,她以为他回美国了,就跟家里提出来要去美国生孩子。司历勤正是求之不得,通过查尔斯申请了W酒店的海外培训,立刻把她送过去了。不久之后,全家都搬去香港。
“我还去过你念高中的学校,好笑吧。”她回过头,当真对着他笑了笑。
AP Academy的体育馆门口有历届冰球队的照片,她问人借了一张椅子,站在上面一张一张的看过来,终于找到有他的那一张,他和吴世杰并肩站在队伍里,身上穿着队服,手里捧着头盔。其他人都对着镜头笑,只有他们俩不笑,表情桀骜。她觉得他们俩小时候特傻,看着看着就笑起来,路过的老师学生都当她是神经病。
孕期过半,她终于放弃了找他,在康州一个海滨小镇住下来。那段日子,她不戴助听器,也不再说话,渐渐觉得这样也很好,或许她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不必掩饰,也没那么辛苦。许久不用,唇部的肌肉是会退化的,慢慢的她觉得自己真得不能开口了。
司历勤过去看她,跟她说话,她不回答,在手机上打字给他看。
他气急了,对她大喊:“司南,说话!”
我不会说。她用手语比回去。
他打掉她的手,继续朝她喊:“说话!”
我听不到。她也继续。
“助听器呢?!”
在海里。她回答。
他举起手要打她,手停在半空,就像小时候的无数次那样,只是吓唬吓唬她罢了,最后还是颓然落下。
她会的英语手语其实很有限,在那个临海的小镇住着,几乎等于与世隔绝。平常就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傍晚出去散散步,偶尔步行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吃饭,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去当地社区中心的聋人沙龙。那里定期举行讲座,有一个古怪的狂热分子在台上笔画:你们一定要记住,聋人是最强的,比听人都要强!她心里觉得好笑,却还是每次都去。
她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重度耳聋,只能用手语交流。
他约她出去,告诉她:我自己做生意,一年总有五万块收入,好的时候有七万。
嗯,她点点头,不知道他为什么跟她提起这些。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等孩子生下来,不管男女,我照顾你们。他问她。
她看着他笑,摇头。
是因为我听不到,还是因为我没钱?他问。
不是不愿意,是我不能,我心里有一个地方坏了,从前爱的太用力,所以就坏了,我再也不能爱别人了。她回答。
他丧气地走了,后来又在聋人沙龙碰到,他说自己恋爱了。
是相亲认识的,她在银行工作,跟你一样会读唇语。他告诉司南。
谁跟你说我会读唇语。她笑问。
你会的,我看得出来。他回答。
他把照片给她看,一个长发披肩的姑娘,面目清秀。
好好待她,你们会幸福的。她对他说。
你也是,无论哪里坏了,早晚会长好的。他伸手拥抱她。
他是对的。
两个月之后,预产期临近。某个傍晚,她感觉到第一阵疼痛,而后越来越密集。当天夜里,她在小镇医院生下一个女孩子,过程很顺利。孩子出来之后,她觉得自己简直无敌了,心里坏了的地方也迅速的恢复,几乎可以听到密密的织补的声音。她又开始戴助听器,不错过那个小小的柔软的身体发出的任何一点动静,重新学着讲话,念故事给孩子听。
“孩子跟我姓,大名叫司默,今年上K2了。”她最后对他说,心想,好了,都说完了。
18
天适时地暗下来,他们看不清彼此的神色,只可惜离得这么近,呼吸相闻,什么都遮掩不了。
“小孩现在在香港?”程致研问司南,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念出那个名字。
“对。”司南回答。
“我想看看她。”短短几个字的句子,他说得很艰难。
司南点点头,顿了一顿,问程致研:“我就跟她说,你是我从前的朋友,可以吗?”
他没理睬那个问题,径直问她:“你什么时候回香港?”
“明天一早。”她回答。
他几乎立刻说:“我跟你一起走。”
司南微蹙了下眉头。
“我跟你一起走。”他又重复了一遍那句话。
她知道改变不了他的决定,多说无益。
初秋近夜,风吹在身上已有些寒意,她突然觉得冷,抱紧了双臂。其实她的手机里就有默默的照片,还有小家伙最近画的好几幅画,她也都拍下来存在那里,此时却根本没想到要拿出来给程致研看,他也没问起。
“有些话,我想先说清楚,”许久,司南才又开口,“你这次去只是见默默一面,没有其他,你不要想太多。至于以后怎么办,全看默默的反应。”
他想起她的医生男友,喉咙发涩,轻轻说了声“好”。
“还有,”她补充,“如果你觉得有必要,跟你太太解释清楚,我不想有误会。”
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静默片刻,回答:“我跟她之间的状态,跟你想的不一样。”
她勉强牵动嘴角,似乎是笑了笑,心想结婚便是结婚,还能有什么不一样。
他也没有再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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