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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皇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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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弄人啊!他当年要是知道新娘是她,又怎会舍得离她而去,他为了去追逐那个虚无飘渺的她,而放弃了真正的她。他错了,又似乎没有错。
他想起那个终生后悔的晚上。
高悬的红烛,将整个皇府,衬得通明透亮,灿若星辰。父皇母后,亲自主持婚礼,太子和太子妃,率文武百官,各内命妇罗列观礼,冠盖楚楚,衣袂飘飘,鼓乐齐鸣。
新娘的红裙旖旎身后,环佩在耳旁叮铛作响。两人三跪九拜于祖宗灵位和父皇母后面前,结为夫妻。
拜堂完毕,从皇宫到亲王府,火树银花,婚车缓缓驱过铺满红毯的街道,他骑着白马,,带着自己的新娘,一路回到王府,将新娘送入淑芳院,那是他们的洞房。
直到那一刻,他都没有想到,他会丢下新娘,一个人跑出去,一去,就是四天,全然不顾,他的身后,已是乱翻了天。
新娘虽不是他选的,或许,也不是他喜弞的,但皇命如天,他从未想过,要放弃,或反抗。
他只是凭着一股青春热血,不管不顾的去追寻,那个飘渺的她。
他闭上双眼,仔细回忆当时的点点滴滴。
月落星沉,欢宴尽散,连闹房的人,也尽数散去了。他有些微醉,送完宾客,深一脚,浅一脚的,朝淑芳园走去。新娘一头红盖,坐在床头,他拿起黄金白玉挑杆,只差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新娘的盖头,就要被他挑下。
一声忽哨,从窗外飞进一样东西,阻止了他的动作,他放下挑杆,拾起来,,是一幅薄薄的绢纸,展开一看,明溪湖上见过的肖绫,跃然纸上,附着一张字条,“要见她,跟我走,失去机会,永难再见。”
他想都没想,将绢纸放入怀中,便越窗而出,寻着那人影追了出去,那人影走走停这,停停走走,越走越远,竟将他引到一僻静处处,不知怎么的,一股异香袭来,他便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发现被人丢弃在一坐久已荒芜的花园。他踉踉跄跄寻到路,认清方向,回到王府,却发现,已是四天之后,因为他的失踪,整个京城,已乱作一团,。而他的新娘,已在他走后的第三天,在一场大火里,不见了。
俱说那场大火,来得毫无道理,莫名其妙,夜深人静,极短的时间,整个淑芳园的主楼,便化为灰烬。众人救下火时,却发现王妃已然不见了,灰烬里并未找到骸骨,众位死里逃生的侍女,惊魂未定,只说火起时,王妃还在里面,后来火势太猛,各自忙着逃命,便顾不得了,王妃有没有逃了,竟是不知。火势太大,许是连尸骨,都烧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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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芳华初现 029、此恨绵绵无绝期
他在废墟上久久徘徊,追悼一个鲜活生命的逝去。牵她进洞房时,那手小小的,软软的,被他握在手里,也曾有个片刻的悸动。他也曾想过,与她好好过日子,绵延子嗣。可以不爱,但不可以没有家。千百年来,祖祖辈辈们,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他意识到这是一个阴谋。左威大都督掌握着全国一半的兵力,而他身为亲王,手握兵权,长年镇守边关。两家的结合,并不是某些人乐于看见的。
利用肖绫,将他引开,引发苏征昌的怨恨,再将独居的新娘烧死,阻止两家进一步结合,实在是太妙了,但又何其残酷。
他从明溪湖回来后,曾画过肖绫的画像,派人四处查找,也许从那时起,便已被人利用,引发了后面的阴谋。
大皇子清旭表面忠厚老实,并不甘居于人下,他是皇帝的长子,却硬生生的让二皇子,当了太子,怎会心甘,四皇子清晟整天醉卧闹市,要做淘渊明,实则城府很深,五皇子清晖素有大志,深得父皇赏识,会是这三人中的一个吗,亦或是其它人?
他无法肯定,但完全可以肯定,这就是一场阴谋。
母后和太子将他召进宫中,细细而问。母子三人相对而坐,忧心冲冲。
高处不胜寒啊!
太子执他手,含泪而言,“不知你我兄弟,能相伴到几时。”
他——无言以对。
他来到苏府,被苏府之人拒于门外。
他执子婿之礼,终日在苏府外守候,一月有余,苏老爷才充许他进了苏家的门。他与苏老爷密谈良久,苏老爷方才尽疑前嫌。叹道:“你们拜了天地,已是夫妻。却连面,都未见过,罢了,我领你去看看她的画像吧。”
引他来到漱玉斋,掩门而去。
他缓步而入,静謐之中,传来阵阵桂花的香味,他推开门,物是人非,他抬起头,一幅画像挂于粉墙之上,赫然竟是——肖绫。
他死寂般的站在画像前,仿佛自己,也已经死了。
半年后,他经过密云县,特意来到若水河,凭吊红绫。
牧苗悠悠,一牧童骑牛而来,问他,为什么要哭。他说,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姑娘,从天上,来到这里。他是来看她的。牧童说,原来是来看仙女姐姐的,仙女姐姐昨天已经走了。。。。。。
他觉得自己死寂的心,又开始活了。
他曾问过岳父,如果红绫孤身一人,会去哪里?岳父说只会去找两个人,一个是她的表哥肖逸,一个就是她的贴身大丫头春枝,也就是肖春,而春枝,半年前,,已不所踪。
他到处寻找,那飘忽的人儿,离开密云县后,就像空气一样的,散得无影无踪。他几次派人到苏阳县查看,红绫根本没有到过那儿。他有时候甚至怀疑,那牧童说的仙女姐姐。根本就是另一个人。却未料到,竟会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与她在那样的地方,重逢。
二年了,生不如死的二年
当时那痛彻骨髓的心痛,仍会如闪电般时时略过心头,引起阵阵悸痛。
红绫!你可知我的思!我的念!我的想啊!
。。。。。。
红绫回到沈家老宅。
只是三日未见,便如见到久别的亲人一眼,倍感亲切。老夫人慈爱有加,芸雅和安雅亲密依偎,沈冲纯朴热情,便是那整日冷着一张脸的大孙子沈煊,也露出了难得有笑意,冲她点了点头。
明明知道她有所隐瞒,老夫人仍诚心待她,想把她嫁给她最看重的大孙子,做沈家的长孙媳。这份知遇之情,她感念在心。但她永远,也作不了沈家的长孙媳妇的,她不能让老人空抱希望。
春风一夜复来,抖落一身的寒霜。午后,日头渐暖,红绫见远处一大个花园,花木扶苏,已颇有几分春意,便提议,要陪老夫人,到那花园走走。
她是个干脆果决的人,一向不愿意拖泥带水。是该早一点,断了老夫人的念头才是。
红绫的提议,让老夫人心中暗喜。
她那大孙子,除了吃饭时,能见到个影儿,其余时间,只愿呆在花圃里不出来。如果不是祖母回来了,十天半个月不出来,也是常有的事。红绫的提议,到暗合了她的意。趁此机会,带着红绫到花圃去,与孙子多交往交往,也是好的。她那大孙子,虽然性格古怪,,摆弄花草,到是一把好手。
泉州地处温暖地带,春意,比其它地方,早来了半月,刚刚开春。这满园庭芳,便已迫不急待的含苞欲放了,有些性子急的,已婷婷玉立于枝头。迎风娇俏。
老夫人使了个眼色,那些侍女仆妇们,知趣的只远远的跟着。
进了花园,陪着老夫人一路穿花拂柳,红绫正思量着,要怎样向老夫人开口,老夫人却引她来到一个圆宆门前,园内绿荫浓浓,树叶婆娑,别有洞天。长长的一条碎石子路蜿绵而进,曲径通幽处,几间古朴雅舍,隐于花众之中。
老夫人笑道:“这便是我那孙儿的住处了,听说云姑娘也雅爱花草,我孙儿也养得一手好花,咱们进去逛逛。”
两人来到房前,却未见沈煊。
老夫人指指花荫深处:“这园子大着呢,煊儿也不知道在哪儿摆弄他那些花花草草,老身走不动了,就在这坐会,麻烦云姑娘到哪边看看,在不在。”
红绫明知老夫人,是要借故让她去找沈煊,也不便说破,只得去了。
这花圃实在大,几乎占了整个沈家老宅的一半。碎石子路纵横交错,花木高深,转着转着,便有些胡涂,先时还着急着找到沈煊,却意外的发现好些自己从未识得的花草,引发了兴趣,驻足观看,便越走越慢。
一阵异香传来,这香气,在满园的芳香馥郁中,仍然显得卓尔不群,散发出魅人的吸引力。红绫不由自主的寻香而去。
一棵从未见过的花树,高约丈余,形如一把散开的雨伞,纤弱柔美。袅袅孑立,枝条在微风中交织缠绵。就像羞涩的少女,欲语还休,枝叶清奇,舒展,花儿很奇特,红的白的,绒绒的,开得一簇一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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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芳华初现 030、合欢树下伤心人
红绫屏气静视。
这花?真美!
“这是合欢树,也叫夜合欢。它还有一个很悲伤的名子,苦情树,最初,是不会开花的。”
身后传来一个清幽的男声,红绫转头一看,不远处,一个青衣男子,坐在轮椅上,正是沈煊。他一改平时那冷漠淡然的表情,眼中有一种奇异的光茫。
那光茫——并不是因为她。他对她的美丽视而不见,只专注的看着那棵合欢树,深情,温柔——就像是在凝视着情人的一双眸眼。
从来不会有人,用这种眼神,注视一棵树。
“你很喜欢它?”红绫轻轻问
“我每天,每天,都会在这里,看它开合。”沈煊轻轻答
“开合?” “这树叶,日出而开,日暮而合,你竟不知?”沈煊轻责,似乎觉得,这应该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
红绫一时语塞,看他痴疾迷迷的只管盯着那颗树。也转过头,再次注视着那树,夕阳,已经渐渐的西沉,刚才还舒展着的叶儿,轻柔媚舞,开始闭合。残阳如血,那红光,透过枝叶,慢慢的,慢慢的,消失,
沈煊的眼神,越来越狂热,越来越炽烈,他伸出手,竟似要站起来,想去抓住什么,突然身子一顿,徒劳的坐回轮椅。
他萎顿在轮椅上,不再挣扎。
最后一抹残阳,消失了。
那种空洞的,茫然的表情,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他喃喃,好像是在对红绫说,又像是在对自己说:“从前有一个秀才,寒窗苦读十年,进京赶考。临行前,他的妻子指着窗前的一颗苦情树说,相公此去,一定能高中,只是乱花迷人眼,切莫忘了回家的路。丈夫苦誓,应诺而去。妻子等了一年又一年,青丝等成了白发,也没有等到丈夫回来。妻子临死前,来到苦情树下发誓:相公,你若变了心,从今以后,让这苦情开花,夫为叶,妻为花,一生不同心,世世夜欢合。妻子死了,第二年,从不开花的苦情树,果然开了满树满树的花,每朵花的花期很短,只有一天,叶儿伴着花,晨展暮合。从那以后,这树,就叫合欢树了。”
“是吗!”红绫再看那树,叶儿也慢慢的,慢慢的越闭越紧,最后,就像静静的处子一样,含怯的,合上了眼。
哎!又是一个伤心人,他说的,竟是自己。
沈煊不再说话,仍是定定的,盯着前方。渐渐的,脸上突然现出一种不易察觉的怪异的表情,诡异突兀,红绫看在眼中,突然觉得这里阴森森的。
落红乱舞,闭合的树叶在晚风呜呜咽咽。
身子一紧,打了个寒颤。。
“我推你回去吧,老夫人,怕是等久了。”
老夫人坐在孙儿的房中,悠然的品着茶,侍女们在外面悄然侍立。噤若寒蝉。见孙儿,竟是被红绫推回来的,满意的笑了
沈煊有自己院子,不过,他一向只喜住在这花圃里头,除了自己的跟班小斯和贴身侍女,其它下人,是不许任意进出花圃的。他行止一向古怪,没人敢违逆他。所以下处一向清静,突然来了这许多人,满满的站了一院,那鹦鹉见人多了,人来疯,兴奋得乱蹦乱跳。沈煊不耐,命人远远的提了开去。
老夫人见孙儿神情萎顿,无精打彩,忙问哪里不舒服。
红绫心想,天天对着那棵合欢树,歇斯底里一番,这精神,能好么。
这沈大公子有病,还病得不轻。他执念这样深,如果不极时医治,说不好,哪天就疯颠了。
红绫环视这间厅房,极其清雅,三三两两的,摆放着奇花异草,山石盘景,名人字画。
一幅行草,吸引了她的目光:世间花叶不相伦,花入盆栽绿作尘,唯有绿荷红菡萏,舒卷开合任天真。
诗是前人所作,但那字?
红绫上前细看,手一抖。颤声问沈煊:“你,认识写字的人。”
沈煊一愣,随即说:“这是我们泉州知府肖大人的手迹。肖大人仍当朝名士,前任新科状元。他的字,可是洛阳纸贵。我们沈家,也算是泉州的大户,自然与他认识。”
红绫想起表哥,悲从中来,那泪,便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老夫人吓了一跳:“云岫姑娘,这是何故?”
红绫试开泪,叹口气,决定具实以告:“不满老夫人,这写字的人,就是我的表哥,亲亲的表哥。云岫不是我的真名,我叫红绫,父姓苏。”
说完,又止不住伤伤心心的哭起来。
这三年,和春枝颠沛辗转,倍尝艰辛。在金陵安家后,才算安定下来。两个花容月貌的单身女子,原比那寻常女子,生存起来,更不易。她们不得不到处搬家,每到一处,还未安定下来,那四街八邻的三姑六婆们,就已开始打听,多大了?有婆家没有啊?她们也只有尽量低调,少与人交。这世代,可供女子施展才能的机会,并不多,何况还要隐姓埋名,躲避王爷的寻找。空负一身绝学,如花美貌,仍只如一叶浮萍,无所倚靠。如果不是表哥千辛万苦找到她们,时时寄来书信银两,帮她们盘下花铺苗圃,买下一处院落供她们容身。她们现在,还不知在哪里流浪呢。如今,赌物思人,怎不让她伤心。
“哎,云姑娘,不,应该叫苏姑娘才是。肖大人不幸坠落深山,至今尸骨无存,你,就是为这个,来泉州的?”
红绫愧疚:“对不起,老夫人,红绫不是存心歁骗老夫人,实是两个女子,孤身上路不方便。老夫人知遇之恩,红绫一刻也没有忘。如果老夫人还愿意,红绫愿意继续做芸雅和安雅的姐姐。”
老夫人大喜。拉住红绫的手,殷殷而言,“红绫姑娘,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你爱住多久住多久。”
沈煊突然问:“金陵离紫阳都城致少也有五六百里路,红绫妹妹是如何得知,肖大人失踪的事。”
红绫解释:“金陵府衙,有一个表哥的朋友,表哥托他照顾我们的,他看到了朝庭发来的邸报,来告诉我们。那天在宁安寺,就是知道了表哥的事,前去进香祷告的,不想遇到了老夫人。原本就想来泉州打探消息,老夫人相邀,正合了心意,因此就应了老夫人。”
“原来是这样。”老夫人恍悟,笑道:“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合该你跟我们有缘。不过红绫姑娘,如今想作何打算?”
红绫思虑片刻,道:“,如今,表哥的家人,已从京城来到泉州,住在府衙,红绫打算去与他们相聚几日,表哥的事一了,就来与老夫人相聚。”红绫没打算将睿亲王的事,如实照说,只说是表哥家的人。
“应该的,应该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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