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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钢琴只为了精通赌术:唐璜的回忆-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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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永远不会长大
记得二十年前做过的梦
  十二年前爱过的人
  付出的代价总是超过得到的回报
  赤脚走在荆棘丛生的小道
  很疼却停不下来
  我知道一千条更轻松的道路
  却做了一条逆流而上的鱼
  成长的必经之路一定是残忍
  而最大的残忍之处就在于——小时候相信寓言世界的存在,长大后却发现实际没有。
  曾经在《城市画报》上看过这样一则故事:
  猫路过一家叫“一只鞋店”的店,觉得很奇怪,于是走进去问老板狐狸。
  老板狐狸说:“这鞋是卖给蛇啊鱼啊蚯蚓他们的……所以只要一只就好。”
  一个月后,猫开了家百货商店,卖梳子给企鹅、卖冰箱给北极熊、卖避孕套给所有下蛋的家伙……商店的名字叫GOD(go dream),广告词是:什么都可以没有,不能没有梦。
  很多年后,公司倒闭了,因为,动物们越来越现实了……
  我不清楚自己是猫还是狐狸,但我知道,无论过去多少年,都还会有一些人仍然没有长大,仍然学不会现实。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其实,越是自己的弱项,越有去做的欲望:五音不全者常常大声歌唱;哑巴总是喃喃自语,盲人喜欢摸别人的脸;孩子想长大,老人想永远年轻……虽然这些好像没有任何意义。但事实上,更多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擅长什么,最后就做了什么,目的过于直接就会失去很多乐趣,于是终生耿耿于怀。很多人麻木了,但还有一小部分人,躲在自己的思维里,建造着自己的别样世界。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描绘的是一个有些不一样的世界,当你不了解它时,会觉得它十分荒诞;但一旦真正接近它的时候,就会被不可救药地打动,心里甚至希望能成为那个离经叛道世界中的一员。尽管其中充满了痛苦,但也充满了希望,而不像现在的生活,一切看起来都很好,却让人满心绝望。
  为什么要做这个?我是说创造一个不一样的世界。
  总得做些什么不是吗?
  就没有更好一点的吗?
  所有的都比这更糟糕!
  写一个故事有多难?故事摆在那儿一点也不难,就跟摆积木一样简单。可若连积木也没有呢?就要先找木头,锯成想要的形状,打磨、上色。而一个积木的价值往往取决于材质而并非图案的华丽,所以,找木头时一定要找沉香、紫檀。毕竟,再精雕细琢的玻璃也比不上一颗最普通的钻石。
  我是想说,可能我讲得并不好,但这是个好故事。
  哑巴也会找到知音,盲人幻想出的模样也会更接近真相。所以,我也有可能讲好这一次。
  别笑,如果这世界上还剩下最后一件值得尊敬的事,无疑就是对梦想的追逐,无论是异想天开,还是南辕北辙。相信,终究会殊途同归。
  这是我们的世界,欢迎来住。
  我们的同类很多,也很好认。他们低声说话、执拗纠结、特立独行,但决不哗众取宠,也从不看别人脸色。他们不装腔作势,也不用扮演角色。我们都是森林里可爱的蘑菇,异常坚定的孤独绝美着,有着一种诡异的美丽。
  最重要的,我们永远不会长大,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停止长大……
  最后,一如既往地感谢HYLA。
  愿我们永远能像现在一样——能跑、能跳、能笑、能吵、能叫、能思考、能交流、能快乐……
  

双食之夏(1)
那年夏天出现了两次天食,一次是日食,另一次是月食。
  那年我十六岁,苏小陌跟我一般大,妈妈三十四岁。我能清楚地记得那年的所有事情,是因为我的人生从那一年开始改变。
  那个夏天跟往常并没有什么不一样,一切都很美,除了即将开始一次新的远行,为了那个在我生命中从未出现,却依然重要的男人。
  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一直在想,人生是什么,尤其是我的人生是什么?
  我原本没有目标、没有理想、没有规划……但回头去看时,却发现到处都充满了意外,已经走过的并不漫长的人生就是热烈收集意外的过程,但那些意料之外却并非是我想要的。
  而最让我担心的是,整个人生是否会一直都这样。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条路,不知道路上会遇到谁,不知道这条路通向哪里,只知道自己注定要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我的路,从一开始就不容易,只是没想到会如此荆棘密布。
  虽然看似得到了许多,但与付出根本不成比例。还有多少人仍在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东西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获得?别天真了!
  我索性安慰自己,只有这样充满意外的人生才算完美,至少很特别。
  那天是日全食,本应阳光灿烂的下午,一片阴暗。她蜷缩在角落的椅子上,双手抱着膝盖,头也埋在膝盖之间,呢喃着:“一切都会好的。”一遍又一遍,声音虽小我却字字听得清楚,那是只说给我听的。
  我一直在心里练习李斯特的《唐璜的回忆》,一遍一遍地,却总是不停被妈妈打断。从我第一次练习这首曲子开始,就一直这样被打断。
  她又开始剧烈地咳嗽,有时候甚至连续咳上一刻钟,以至于我虽然每年都有很长时间要听到这种咳嗽,却仍然担心那些内脏会脱口而出。
  咳嗽真是一种奇怪的病,治不好,死不了。
  她并不是吸血鬼或者妖精,一到日食就要现出原形。她是我妈妈,这么多年她在家里几乎都是这个样子。
  一切都是她自找的。没有男人滋润,还喜欢非常浓烈的烟和酒,喝黑咖啡,唯一的甜点是黑巧克力,可可脂含量一定超过百分之八十。
  “何苦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我平时什么也不说,这次实在没忍住。
  “烟若是不浓烈,干嘛要吸?”她吸了一大口又继续说,“不浓烈的酒也是。”随即从椅子上下来,倒了三分之一杯的伏特加,一饮而尽,然后说:“爱也是,人生更是。”
  当人用爱情和人生去衡量一件事情时,总会感觉到凄凉、悲壮甚至绝望。
  她虽然还很年轻,也很任性,但依然是我妈妈。
  妈妈虽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对我却很严厉。要按时吃饭,每天要吃一个苹果,不能喝汽水,不能喝冰水,每天练琴要超过十个小时,一有空闲就要跑步、游泳、骑自行车。她总说,要有一副好身体去应付大场面,而她的身体早已完成了使命。
  难道对于一件没用的东西,就有足够的理由去尽情糟蹋?
  练琴和吃苹果是可告人的,还有很多不可告人的,比如熟练地装卸一把左轮手枪。我不知道那手枪的名字、型号,只知道它古老斑驳,每一个零件都有着不同的颜色。不熟悉枪的人绝对不会知道,就是这样一些零七八碎,在组合之后,成为杀人的武器。
  我每天都要练习,在十五秒内组装完成。唯一的一颗子弹挂在我的胸前。
  所以在杀人之前,一定要记得:子弹只有一颗,机会只有一次,你死或者我活,不会有第三种结果。

双食之夏(2)
除了那些奇怪的生活方式,在枯燥生活的间隙,我们一直重复一个游戏——她告诉我她在哪儿,然后我不顾一切地赶过去,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我在哪儿,在做什么。
  她一定也不觉得这个游戏有多有趣。
  有一次是傍晚,她在公园人工湖的小岛上,让我赶过去,到小岛上只能坐船,但工作人员已经下班了,我只能脱掉衣服游过去。可当我像只疯狗一样,气喘吁吁、浑身湿漉漉跑到她身边时,只换来一句:“你应该把裤子也脱掉,那样能更快一点。”
  她一直在以她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将我训练成一种人。我不清楚自己最终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但一定是在朝着她的既定方向渐渐实现着。并不是因为她对我很满意,而是因为她一直没有放弃我。如果我是没用的东西,她会懒得管我,连像糟蹋自己身体那样都懒得。
  她一直都是想要实现什么就会孤注一掷、奋不顾身的人,她还没有放弃我,只是说明她没有更快捷的路,而我也一直在路上。
  “地基越深,高楼才会越稳。因为我知道你注定要去做很大的事情,会站得很高。也只有当你去做那些大事时,你才会发现,时间其实远远不够。虽然我也总觉得亏欠了你许多,比如过早凋谢,或者你认为从来没有过的童年……”她难得一口气说这么多话,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当时我仍在内心里练习那首《唐璜的回忆》,她的语重心长再次打断了我,我一点都不习惯也不喜欢她这样说话。
  还是在很多年前,因为我总是能够很快学会老师交代下来的曲子,于是她给了我这个曲子的谱子。《唐璜的回忆》是妈妈唯一教我弹奏的曲子,我却一直都弹不好。
  从年龄上讲我还是一个孩子,却已经习惯了说很多年前。因为我们总是不停地更换居住的城市,这让我觉得时间很漫长。
  除了咳嗽,她还不时骨痛和胃痛。
  “疼痛其实也不见得是件坏事,它会让你减少睡眠,感到生命很长。尤其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谁不想无限延长呢?”她这样说时,就表明她心情很好。
  “难道现在是你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揶揄道。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听到了嘤嘤的哭声,她也并非刀枪不入。所有的金刚不坏之身都有自己的命门,但不会轻易让人发现,所以她猛烈地还击道:“你不要以为我天生就这样,要是你爸爸跟我们在一起,我也会每天开心地煮咖啡、煎鸡蛋、洗衣服、收拾房间、送你上学、等他下班……”这时的她很小女人,借口和谎言一被戳穿,马上气急败坏。
  “我信,可问题是他早已不在了,你想一辈子都这样过吗?”
  这样的争论总是以这种方式收场。现实总是很残忍,否则又何须隐藏。
  此时她总是猛喝一大口伏特加,然后一定会呛一下,随即更用力地蜷缩成一团,继续呢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只是有时会伴随着眼泪,而她一定会死不承认,一口咬定是酒太呛。
  嘴硬的女人大多命苦,好在大多命也很硬。
  “你有心上人了吗?”日全食的第二天,那年夏天最闷热的一个夜晚,妈妈突然问我,问的时候一边吐烟一边叹气。
  “这很重要吗?”我不解地问。
  “没有最好,有就去跟她告别吧!”以前她从来没有让我跟谁告别过。
  “告别?我们又要走了?”我瞪大了眼睛。
  “我以为你已经习惯了。”妈妈看都不看我一眼。 。。

双食之夏(3)
有些人,可能终其一生都没有离开过出生的地方;而一旦离开的人,就会一直不停地走下去。
  我不记得那个小城的名字,不记得学校的名字,因为从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已知道,我迟早会离开,只是没想到会如此之快。
  十六年,七座城市,这个频率远远比不上吉卜赛人,甚至比不上一个最懒惰的乞丐,但我依然没有习惯。这个北方小城是我停留时间最长的地方。
  “我一直都不爱吃苹果,可你每天都逼我吃一个;我一直都不爱弹琴,却每天要练习超过十个小时。”我抱怨着。
  并非长久地做一件事情,就一定会习惯。
  “快去道别吧!事情也并不是一定要成习惯之后才能够去做。”
  “对手算恋人吗?”
  “在你这个年龄算吧。”
  “我去说什么呢?”
  “从前你都说什么?”
  “你说的是哪次?”我故意气她。
  妈妈的脸色因为愤怒而变得极为难看。但是没关系,对这种喜怒无常又任性的小女人,让她们独自安静一会儿,很快就会没事了。
  况且,我又不是她的男人,哄也轮不到我。
  可现在,我若不是,谁又是呢?
  “我爸爸究竟什么样啊,值得你这样去等,去找?”
  “我有说过我一直在找的人是你爸爸吗?”
  “没有,难道不是吗?”
  “找到那个人其实很容易,难的是让那个人爱上自己。”她喃喃地说。
  “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嗯。”
  “什么是你们分开的主要原因?”
  “在一起。”她张口就来。
  没错!只是我们都知道那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十六年间,妈妈带着我,像赶场一样参加不同年龄组的钢琴比赛,我一直都是第一名,而第二名似乎都是女生,于是我们之间就产生一种很复杂的情愫。惺惺相惜、嫉妒、爱慕……却都因为年纪被掩藏了起来。
  “为什么不去跟苏小陌讲?”何离问我。何离不在我的那些对手之列,他只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小哥们。
  “早讲一天,她就会多难过一天。”
  “那怎么跟我讲?”
  “早讲一天,你就会早一天忘记。”
  “哦。我总觉得你才刚刚来,怎么就要走了?”
  “要走的都是刚刚来的人,一直都在的人反而不会轻易走。”
  “哦。”
  他叫何离,我第一个很义气的兄弟;我们那个时候以为,一辈子都不会背叛对方。
  那时候真年轻,所以会天真地以为,一辈子怎样怎样会很容易。
  “你还是应该去跟苏小陌说一下。”
  “大家不是都想考最好的音乐学院嘛?总能再见的。”
  那时候真年轻,所以会天真的以为,世上真有心想事成这种事情。
  告别的时候,我们都没有哭,没有说要常常写信,也没有交换礼物,甚至连拥抱也没有。因为我们相信终究还会见面的,很快,或者迟早。
  何离甚至没问我将要去哪里。事实上,我自己也不知道。
  何离不知道我其实找过苏小陌,只是我和苏小陌都没有告诉他。何离或许已经察觉,只是假装不知道。
  那是在别人都在上课的午后两点,我们先后出现在小城里唯一的公园里。
  “坚信我们的爱情会天长地久,坚信我们注定有会伟大的一生。”苏小陌说这句话时平静从容,没有一点波澜,好像也看不到疼痛。
  那时候真年轻,会那么百分百地坚信一件事。
  那时候真年轻,我真的希望一直就那么年轻。
  尊重并善待自己的每一天,每一个年龄吧!
  因为一生只有一次那样的机会。

双食之夏(4)
“我很甜蜜,因为这是我有生以来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我说。
  “我很难过,因为我感到这将是我们一生最美好的回忆。”她应。
  我无话可接,随即陷入到更大的沉默中。
  时间是一个谜,无论是否能够停留,是否能够重现,是否能够轮回。因为没有反复,所以永远没有谜底。
  生命因此变成一个偶然。
  “散场吧!散场吧!”她突然说,好像我们是一部爱情电影里的主角,天随即也黑了下来。
  我一直没将那两个字说出口,但我们记得关于“再见”的那个约定。大概走出十几米的样子,她突然跑过来从后面抱住我。
  “不用难过。我们的缘分还长着呢。”我尽量轻松地说。我的预料没有错,我们的缘分是很长,可并非有很长的缘分就一定有很美好的将来。孽缘也是缘。
  孽缘其实也没有那么可怕,往往只是没有一个美好结果而已。
  “你教我那个扑克游戏啊。”何离在我想跟他说再见之前说,他大概是害怕如果不能再见,就再没有机会了。
  他说的是我们三个经常一起玩的纸牌游戏,就是拿出一张红桃A和随便两张什么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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