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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赐皇女:夫君太倾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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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国家的同时,思想也是解放的!
有一句诗句是专门形容《轩辕国》的,北有一国,富绰而有力,女皇爱才,普国之民求学鼎盛,女皇风流,普国求爱之气亦然鼎盛。
言简意赅的说,女皇提倡文学的普及,也提倡人与人之间求爱的自由!
朝歌知道,在轩辕国,双方喜欢,只要悬殊不会太大,一般不会有人阻止。
不过令她庞然结舌的是,这是一个女子数量偏少的国度。
所以女子的出生,多数是被宠着护着的,因为稀少。
由起初的男子多妻,因为稀少,女子纳有多夫,也渐渐变成了趋势。
且在富贵人家的小姐中已经盛行开来!
言归正传,女皇询问大皇子可有心上人。
大皇子开头不语,只是下意识地将视线转向了朝歌。
“心上人似有非有!”
女皇一愣,“这是何意?”
“母皇,不管儿臣是否真有心上人,儿臣只能选择一个人,不是么?”
“难道您忘记了么?从儿臣出生那刻,国师大人就算上了一卦!儿臣的命定之人,不是别人!”百里楚突然直指朝歌,“正是当今皇女!朝歌!”
听闻此,朝歌深深一怔。这是什么情况?她什么时候和大皇子成了命定之人了?
“只因为儿臣,出生病弱,双腿又是残疾!你害怕委屈了朝歌!你故将此事抛之了脑后?”
百里楚将话说完。
再看女皇,整张脸都是臭的!
“命定之人?”一道清脆的响声灌入,朝歌站起身,好似要问个清楚明白,“这是真的么?”
“一派胡言!”女皇勃然大怒起来,但是除了说一派胡言,女皇词穷。
到最后,她竟然选择甩袖走人。
这么一场热闹的筵席,变成了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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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报复三皇子
这么一场热闹的筵席,变成了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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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不假他人之手,想亲自推着轮椅,送百里楚会寝宫。
好不凑巧,经过御花园,正好看到一位侍女,跪在一男子跟前,“多谢三皇子!多谢今日三皇子救命之恩!”
不用想也知道,该女子就是筵席中倒酒的侍女。
百里楚好似能轻易摸透朝歌想法,“若是你真要杀她,凭借老三,也救不了!”
“走吧!”朝歌不想多加解释,是呀!她可不是杀人狂魔,她根本不想有无辜的人因为而自己受到伤害!
只因为许多事情身不由己。
她是臭名昭著的恶霸女。毒蛇,蛇蝎,冷酷无情,这是人们贴在她脑门上的标签。
又处在女皇圣宠的风口浪尖上,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吱嘎!”是轮子和凸起的石头摩擦,产生的声响。
如此引来了隔壁三皇子百里晨的注目。
朝歌暗叫糟糕,百里晨已经踱步过来,步步逼近,带着黑压压阴霾的浓雾。
“朝歌!”读着她的名字,都是喊着恨意的。
“哎!原来是三皇子呀!”朝歌装作殷切,热情打招呼。
“收起你可恶的嘴脸!”他来往审视朝歌还有百里楚。
“别以为什么命定之人是我大皇兄,你就可以趁机吃他便宜!就算大皇兄体弱多病,你这个一无是处的恶女人!你配么?”
“皇弟——”觉得百里晨话说得太过恶毒,百里楚出声阻止道。
“哼!”白里晨指着朝歌鼻子就破口大骂,“朝歌!你还真不要脸!见我这边讨不到好处!就想蹭大皇兄的豆腐么?”
朝歌蹙眉,他好像对自己充满了敌意。每次一见面,都是浓浓的火药味!还想是欠了他几百万似的!
真当她是软柿子随意揉捻的么?朝歌也是硬脾气,脾气一上来,天王老子都得让一让。
只见她张开嘴巴,冲着他食指,一口咬下。
“哇!你这个疯女人!”百里晨痛得眉头紧蹙,想甩!她反而咬得越紧。
根本就是一条疯狗嘛!心里咒骂道。
“你快松嘴!”
而她怒视而不放。
白里晨气急败坏,伸出另一手掌,打算用内力打击她。
恰在此时,朝歌见好就收,猛地松开,立马退开几步远,嘴上已经沾满鲜血,唇瓣被印染得樱桃红。
白里晨瞧着自己食指,血流不止,要是再晚一点,估计这手指就废了!
“你——”他怒视。
“你什么你?我告诉你,百里晨!不要仗着我——之前喜欢你,你就可以对我颐指气使!”
“在这里郑重的告诉你,我朝歌已经受够了你!”
“今天,你叫我一句疯女人!我咬你手指,算是扯平!若是以后,你敢再践踏我自尊,我朝歌定然不会坐以待毙的!”朝歌算是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从前的朝歌以死,她觉得有必要替从前的朝歌讨好公道。
可是,为什么心口处会疼痛呢!在心底深处好似有一道声音在咆哮,不可以!不可以!
她咬紧牙关,袖子底下拳头紧握,为什么心会不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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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相信命定么
可是,为什么心口处会疼痛呢!在心底深处好似有一道声音在咆哮,不可以!不可以!
她咬紧牙关,袖子底下拳头紧握,为什么心会不由控制?
难道?这个躯壳里还存在另一个灵魂?
这是,百里楚出来缓和气氛,“三皇弟,我看你的手指伤得不轻,还是先让御医包扎疗伤为好!”
血滴滴滴坠落在地,划出罂粟花般红的妖冶。
手指深处是疼痛,确实需要急着包扎,遂百里晨虽然恼怒,也不留恋和朝歌争执。
转身大步就走。
百里楚抬眼见到她的脸色惨白,无血色。
“你难过了?”他试着询问道,“也是!你那么爱三皇弟!而偏偏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百里楚深深的认为,朝歌爱着的是三皇子。
因为记忆中,朝歌总会偷偷跑到百里晨的宫殿。
然后再被百里晨无情地扫地出门。她怏怏不乐,就会转头扎进他的宫殿。
他喜欢幽静,偌大的宫殿里静得连落叶掉落的声音都清晰明了。
偏偏她一来,就好像麻雀占巢一般,在一旁叽叽喳喳起来。
说来也奇怪,《楚华宫》也因此生动活泼了起来。
她脸皮厚着,就是他一丝不语,她也能自圆其说。
讲外头大千世界的精彩故事,包罗万象,她总能绘声绘色,娓娓道来。
谁说,她是骄纵恶霸女?也不尽然!
他的双脚残疾,她的眼底里没有任何鄙夷。
倒是会时刻记得,不能受寒,时不时给他腿上盖上温暖的毛毯。
在他恍惚游神之际,朝歌已经将他送到了《楚华宫》门口。
她停下脚步,“你说的命定之人,这是真的么?”
“……”他相对沉默。
“你不回答,我就当是默认了!”朝歌如此说道。
“若我真的是你命定之人,你会怎么处置?”他突然开口问道。
这还真是难倒她了!对她来说,初次见面的男子,能让她联想到未来么?她确实不敢想呀!
而她的相对不语,在百里楚眼里造成了误会。
“也是!你喜欢的是三皇弟!今日你这么冲着他发怒,也是欲擒故纵吧?”
“我哪有!”她想反驳,可是突然心底一阵绞痛,致使她犹豫开来,难道,我真得喜欢百里晨?
百里楚虽然不与人交际,但是他不是傻瓜,她如此的表现,明明就是在乎百里晨!
他也不想多加纠缠在这个话题上,“谢谢你送我回来!在此告别吧?”
“好!”朝歌将他交给出来迎接的侍卫。
轮椅滚动的声音,渐行渐远。
突然,她扯着嗓子,朝他背影喊道,“你相信国师大人算得卦么?”
他一顿,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回以她沉默的背影,随后,宫殿大门徐徐合上。
朝歌被隔在一墙之外。
其实他心里有答案!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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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皇宫生日宴会之事,又平安无事渡过几天。
都说国师大人是大忙人,在家歇息的时间极少。
动不动就去哪哪求风求雨了,动不动就去哪哪看风水了?
而她呢!就抓紧时间躲进老爹的书房,学习充电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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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先天条件
而她呢!就抓紧时间躲进老爹的书房,学习充电起来。
虽说原来的朝歌大字不认识几个,她怎么说也是天朝新时代的知识女性。
很庆幸,这个对她来说,闻所未闻的异世界,也并不是全部陌生,瞧书本上的字体,是大中华的繁体字,见到亲切的文字,难免会欣喜若狂。
“相,有先天与后天之分,又有形态与气色之异。”这是朝歌随手从书柜上拿来的一本讲究“手相”的书本!
令朝歌拍案叫绝的还在后头,她竟然能一目十行,且过目不忘。
只是视线漂过文字,即如印刷技术一般,深深烙印在脑海,挥之不去。
含着满满的不可置信,合上书,冥想一瞬,即刻就朗朗上口的背诵起来:“相,有先天与后天之分,又有形态与气色之异。手,蕴涵两仪三才之道,囊括太极五行之秘。故其大也,天地都在一掌之中;其小也,五脏六腑均历历在“手”。”
她好似一块干涩的海绵,碰到海水,遇到澎湃,拼命吮吸水分。
其实,她也会喜欢一些命理,只因为六场失败的婚姻,几度逼得她走入崩溃的边缘。
那时候会研究一些旺桃花,找男票的好方法。比如戴一条粉桃晶,在房间阳光充足的地方,挂上幸运红绳等等!桃花是找到了,可是没能守住啊!
想想前世的自己,又有回忆,又有苦笑。
“好!李歌儿你那个憋屈的过去已经过去,重生为朝歌!定要翻身做主人!”想起国师大人那算卦技术!简直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而且国师大人的书房,里面的书全是鲜为罕见的藏书。
有这么好的先天条件,暗自告诉自己,定要努力活出精彩!
念及能过目不忘,不如就从风水命理学开始吧!
偏偏,也来了兴趣。对了!学习如何正确的找到绝世好桃花!而且还要能守得住!
嬉笑间,已经看完三大本厚厚的古书!
这几日来,她闷头靠在书架角落上,看得忘乎所以。
丫鬟小钰凑在窗台,瞧瞧给皇女送来了饭菜,在送菜的同时,也在细细打量皇女。
总有一种莫名的感觉,皇女变了!
皇女平日里喜欢一刻不得闲,驾着马匹狂奔在家街小巷中,嚣张之气盖过风云。
平日里,喜欢耍耍心爱的蛇皮鞭子,不打得下人们皮开肉绽,誓不罢休。
平日里,好多好多……总之不会像这几日安静地躲在书房里,埋头看书!
“不对!皇女一定是病了!且病得不轻……”这是小钰心里做的总结。
突然跑了出去,皇女病了,国师大人又不在府中,看来只能找凌表小姐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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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歌看得有点犯困,正打算小憩一会,哪知道,“嘭”的一声,地动山摇一般。
书房的大门被踹开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粉色的少女,双手插着腰,来势汹汹的模样。
“我表妹么?在哪呢?表妹呢?”
“在这呢!”朝歌懒洋洋伸出手臂挥了一挥!
其实她是犯困,在凌雅儿眼里,以为她真如小钰所说,病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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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骑马之术
“在这呢!”朝歌懒洋洋伸出手臂挥了一挥!
其实她是犯困,在凌雅儿眼里,以为她真如小钰所说,病倒了!
连忙上前,摸她额头,翻她眼皮,“没发烧呀?也没犯傻呀?不行,不行!还是得找大夫来看看!”
朝歌就见着这位亲亲表姐一个劲的嘟囔着,一副十足操心的模样。
出言说道,“我好得很呀!就是犯困而已!找什么大夫呀!”过了晌午,小睡一会,也是正常不过的事情呀!
哪知道凌雅儿,立马将她抓起,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别睡啊!这可一点也不像你!要不这样吧?姐姐带你去遛马!清醒清醒!”
听闻要遛马,朝歌真想拿拳头去敲她脑袋,脑袋里装得是什么,会想出这种馊主意,“大中午的,跑出去遛马?这合适么?”
“怎么不合适?再合适不过了!走——走——走——”没有多加回转的余地,直径被凌雅儿拖着走。
还有没有人权呀!朝歌在心里咆哮。
只是到了马厩旁,见到一匹好漂亮好潇洒的白马!她忍不住两眼发光,人说白马王子,这匹马兄弟就是当之无愧的白马中的王子呀!让她多看几眼,以饱眼福!
凌雅儿见朝歌这垂涎三尺的模样,好似意料之中的事,狠狠拍她肩膀,“就知道你会这副德行!听小钰说,你竟然连续好几日对你的爱驹不闻不问!我就说怎么可能呢?”
朝歌算是反应过来了,这匹白马可是大有来头,日行万里都不为过,世人给它的爱称是“神驹”!自然如此出类拔萃的马匹,种族也是稀罕,举国上下不足百匹,物以稀为贵,此等马族也是有价无市。
朝歌走进白马,试探着叫唤它的名,“闪电!”
立马,它高高扬起头颅,做出极有灵性般的反应。
不禁令朝歌暗自惊叹,真是走了八辈子的好运,这种世间少有的马匹,竟然是自己的座驾?不就是现代中的法拉利么?怎么什么好事都让她给摊上了。
闪电见朝歌发愣,它凑着鼻子过来,在朝歌脸色嗅了嗅,又踢了下前蹄,做邀请的姿势。
凌雅儿则在旁边叫喧道,“闪电叫你带它出去威风呢!你还不快松了它!”
这话说得,她也想出去威风威风呀!就是苦恼,那是之前的朝歌会骑马,她可不会呀!
凌雅儿已经牵了另外一匹马,驾驭在马匹之上,威风凛凛的模样,还不忘继续催促着,“快点呀!婆婆妈妈什么?”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抱着侥幸的心理,预备备踩着马镫上去。
找了半宿,都没找到要踩的落脚点。
一旁凌雅儿嘲笑,“我的表妹呀!你摔了一下,脑子摔糊涂了吧?平日里,不就‘嗖’的一下,就上去了么?”
“嗖”的一下?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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